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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調度員交接班制度是確保生產流程連續(xù)性和效率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交接班準備
2. 交接班會議
3. 信息傳遞
4. 現場巡查
5. 問題處理與遺留事項
內容是什么
1. 交接班準備:調度員應在交接班前完成當前工作狀態(tài)的整理,如工作進度、未完成任務、異常情況等,以便于接班人員了解全面情況。
2. 交接班會議:雙方進行面對面的交流,詳細說明設備運行狀況、生產任務、安全注意事項等,必要時可借助圖表或記錄進行輔助說明。
3. 信息傳遞:交接班時應確保所有關鍵信息的準確無誤,包括生產數據、設備狀態(tài)、待處理問題及突發(fā)事件預案。
4. 現場巡查:交班人需陪同接班人巡查工作現場,確認設備正常運行,無安全隱患,同時解答接班人可能存在的疑問。
5. 問題處理與遺留事項:對于未解決的問題或待辦事項,交接雙方應共同商定解決方案,并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間。
規(guī)范
1. 交接班記錄詳實,避免口頭交接導致的信息遺漏。
2. 交接班過程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保證生產不間斷。
3. 所有問題必須在交接班前解決或明確處理方案,不得推諉責任。
4. 接班人有權對交接內容提出疑問,直至完全理解為止。
5. 對于突發(fā)情況,交接雙方應立即報告上級,確保及時應對。
重要性
調度員交接班制度的實施,能有效保障生產流程的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降低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失誤。它強化了團隊間的溝通協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也有利于問題的追蹤和解決,防止因交接不當引發(fā)的生產事故。因此,建立健全的調度員交接班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對于提升整體運營效能具有重要意義。
調度員交接班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 調度員交接班制度范例
第一條 交接班必須在崗位進行,并提前10—15分鐘到達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二條 交接班人員必須把當班井下發(fā)生的情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問題未處理完的,接班人必須在弄清楚的情況下,及時處理,并檢查一遍原始記錄是否填寫齊全的情況下才能接班。
第三條 交班人員未交清楚當班情況和未填寫好當班記錄,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接班人不查問,接班后發(fā)生的問題而影響生產,概由接班人負責。
第四條 接班人飲酒和精神不正常時,交班人不得交班。接班人不得強行上崗,否則按規(guī)定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解決。
第五條 接班人未到,雖到交班時間,交班人不得離崗,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采取措施后,方可離崗。
第六條 調度員在接班后,必須堅守崗位,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做好各項記錄及正確處理出現的問題。
第2篇 調度員交接班制度
第一條 交接班必須在崗位進行,并提前10—15分鐘到達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二條 交接班人員必須把當班井下發(fā)生的情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問題未處理完的,接班人必須在弄清楚的情況下,及時處理,并檢查一遍原始記錄是否填寫齊全的情況下才能接班。
第三條 交班人員未交清楚當班情況和未填寫好當班記錄,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接班人不查問,接班后發(fā)生的問題而影響生產,概由接班人負責。
第四條 接班人飲酒和精神不正常時,交班人不得交班。接班人不得強行上崗,否則按規(guī)定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解決。
第五條 接班人未到,雖到交班時間,交班人不得離崗,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采取措施后,方可離崗。
第六條 調度員在接班后,必須堅守崗位,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做好各項記錄及正確處理出現的問題。
第3篇 煤礦調度員交接班制度
(一)為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范調度值班人員交接班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交班人員應提前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員應盡量提前到達交接班現場做好接班準備,接班人員未能按時到達,交班人員不能離開崗位。交接班必須現場交接,不能以電話交接或其他方式進行。
(三)交接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表),工作內容與值班記錄必須相符,字跡工整,內容真實、齊全,數據準確。
(四)實行現場簽字交接,對工作現場和可疑的狀況,要進行確認,盡量避免口頭交接。
(五)當班出現的問題要當班及時處理,禁止拖拉、推脫。確需移交下一班時,必須詳細交待處理情況。
(六)實行接班責任制。對交接過程中的可疑狀況,交班人員處理不及時或故意隱瞞故障情況的,接班人員有權拒絕接班,由交班人處理完后再進行交接。
(七)交接班應做到:
1. 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交代清楚;
2. 將存在的問題交代清楚;
3. 將其他應該說明的事項交代清楚;
4. 填寫交接班記錄;
5. 交接班實行“三不交”(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交代不清不交;當班能排除的事故隱患或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記錄不完整、填寫不清不交)。
第4篇 煤礦調度員交接班制度范本
(一)為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范調度值班人員交接班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交班人員應提前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員應盡量提前到達交接班現場做好接班準備,接班人員未能按時到達,交班人員不能離開崗位。交接班必須現場交接,不能以電話交接或其他方式進行。
(三)交接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表),工作內容與值班記錄必須相符,字跡工整,內容真實、齊全,數據準確。
(四)實行現場簽字交接,對工作現場和可疑的狀況,要進行確認,盡量避免口頭交接。
(五)當班出現的問題要當班及時處理,禁止拖拉、推脫。確需移交下一班時,必須詳細交待處理情況。
(六)實行接班責任制。對交接過程中的可疑狀況,交班人員處理不及時或故意隱瞞故障情況的,接班人員有權拒絕接班,由交班人處理完后再進行交接。
(七)交接班應做到:
1. 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交代清楚;
2. 將存在的問題交代清楚;
3. 將其他應該說明的事項交代清楚;
4. 填寫交接班記錄;
5. 交接班實行“三不交”(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交代不清不交;當班能排除的事故隱患或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記錄不完整、填寫不清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