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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管理規(guī)定7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54

測試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家電安全組合測試儀安全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一、目的:為指導和規(guī)范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的安全使用。

二、 范圍:僅適用于本公司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

三、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1.該測試儀使用環(huán)境應通風良好、干燥、無灰塵、無強電磁干擾。

2. 安全性能綜合測試儀所輸出的電壓和電流在錯誤操作觸電時,足以造成人員傷害,甚至是生命危險,必須由訓練合格的人員使用和操作。

3. 操作人員必須了解各種操作規(guī)則的重要性,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4. 衣著規(guī)定,操作人員不可穿有金屬裝飾或佩帶金屬的手飾和手表等,這些金屬飾很容易造成意外的觸電,而且后果會更加嚴重。

5.醫(yī)學規(guī)定,該測試儀絕對不能讓有心臟病或配戴心率調整器、心臟起博器的人員操作。

6. 非訓練合格的操作人員和不相關的人員應遠離測試區(qū)。

7. 隨時保持測試區(qū)在安全和有關秩序的狀態(tài)。

8. 在測試中絕對禁止碰觸測試物件或任何與待測物有連接的物件。

9.該測試儀連接地線一定按照規(guī)定有良好接地,測試儀的電源必須有單獨的開關。

10.測試儀若長時間不使用應定期通電,通常每月通電一次,通電時間不少于30分鐘。

11.測試儀長時間工作后(24小時)應關電10分鐘以上,以保持儀表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12.接線盒、測試夾長期使用后可能會 出現接觸不良或斷路現象,應定期檢查。

13.使用非導電材質的工作臺,測試場所必須隨時保持整齊、干凈、不得雜亂無章,測試站及其周邊之空氣中不能含有可燃氣體及腐蝕性氣體。

14.醒目標志“測試工作站”在測試時必須標明“危險測試執(zhí)行中,非工作人員請勿靠近”。

15.讓所有的人都能辨別哪是測試站的電源開關,一旦有緊急事故發(fā)生時,可以立即 電源。

第2篇 電解電容漏電流測試儀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為指導和規(guī)范電解電容漏電流測試儀的安全使用。

二、范圍:僅適用于本公司電解電容漏電流測試儀。

三、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

1.在對儀器進行操作前,應首先詳細閱讀說明書,或在對本儀器熟悉的人員指導下進行操作,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疑問。

2.儀器使用必須符合額定使用條件:環(huán)境溫度:0-40℃;相對濕度20-80%ph;大氣壓強:86-106kpa。

3.儀器應在技術指標規(guī)定的環(huán)境中工作,儀器特別是聯(lián)接測試件的測試導線應遠離強電磁場,以免對測量產生干擾。

4.應選擇合適的電壓量程檔,在測量過程中不允許調節(jié)測量電壓。

5.被測電容器的正負數一定要正確聯(lián)接。

6.對食品通電檢查和校準時,注意調整管bus13a(bu508a)的外殼是帶電的,高壓大電容兩極上也是帶電的,應注意以防觸電。

7.儀器切斷電源后,高壓在電容上的高電壓需幾分鐘放完。

8.對儀器進行更換元件時,注意將電源插頭拔下,以防止觸及電源開關而觸電。

9.儀器在接通電源之前,應將電壓調節(jié)旋鈕向左旋至最小,工作選擇按鈕置于放電位置,否則電壓輸出接線柱與外殼間有極化電源輸出,會使連接測試夾具時觸電。

10.在使用儀器過程中,轉換電壓量開關時,注意要將電壓調節(jié)旋鈕左旋至最小,以免電壓受沖擊而損壞。

11.嚴禁各類腐蝕性物品接觸設備,關機后必須切斷電源。

第3篇 家電通用安全組合測試儀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為指導和規(guī)范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的安全使用。

二、 范圍:僅適用于本公司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

三、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

1.該測試儀使用環(huán)境應通風良好、干燥、無灰塵、無強電磁干擾。

2.安全性能綜合測試儀所輸出的電壓和電流在錯誤操作觸電時,足以造成人員傷害,甚至是生命危險,必須由訓練合格的人員使用和操作。

3.操作人員必須了解各種操作規(guī)則的重要性,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4.衣著規(guī)定,操作人員不可穿有金屬裝飾或佩帶金屬的手飾和手表等,這些金屬飾很容易造成意外的觸電,而且后果會更加嚴重。

5.醫(yī)學規(guī)定,該測試儀絕對不能讓有心臟病或配戴心率調整器、心臟起博器的人員操作。

6.非訓練合格的操作人員和不相關的人員應遠離測試區(qū)。

7.隨時保持測試區(qū)在安全和有關秩序的狀態(tài)。

8.在測試中絕對禁止碰觸測試物件或任何與待測物有連接的物件。

9.該測試儀連接地線一定按照規(guī)定有良好接地,測試儀的電源必須有單獨的開關。

10.測試儀若長時間不使用應定期通電,通常每月通電一次,通電時間不少于30分鐘。

11.測試儀長時間工作后(24小時)應關電10分鐘以上,以保持儀表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12.接線盒、測試夾長期使用后可能會 出現接觸不良或斷路現象,應定期檢查。

13.使用非導電材質的工作臺,測試場所必須隨時保持整齊、干凈、不得雜亂無章,測試站及其周邊之空氣中不能含有可燃氣體及腐蝕性氣體。

14.醒目標志“測試工作站”在測試時必須標明“危險!測試執(zhí)行中,非工作人員請勿靠近!”。

15.讓所有的人都能辨別哪是測試站的電源開關,一旦有緊急事故發(fā)生時,可以立即關閉電源。

第4篇 家電安全組合測試儀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為指導和規(guī)范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的安全使用。

二、 范圍:僅適用于本公司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

三、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

1.該測試儀使用環(huán)境應通風良好、干燥、無灰塵、無強電磁干擾。

2.安全性能綜合測試儀所輸出的電壓和電流在錯誤操作觸電時,足以造成人員傷害,甚至是生命危險,必須由訓練合格的人員使用和操作。

3.操作人員必須了解各種操作規(guī)則的重要性,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4.衣著規(guī)定,操作人員不可穿有金屬裝飾或佩帶金屬的手飾和手表等,這些金屬飾很容易造成意外的觸電,而且后果會更加嚴重。

5.醫(yī)學規(guī)定,該測試儀絕對不能讓有心臟病或配戴心率調整器、心臟起博器的人員操作。

6.非訓練合格的操作人員和不相關的人員應遠離測試區(qū)。

7.隨時保持測試區(qū)在安全和有關秩序的狀態(tài)。

8.在測試中絕對禁止碰觸測試物件或任何與待測物有連接的物件。

9.該測試儀連接地線一定按照規(guī)定有良好接地,測試儀的電源必須有單獨的開關。

10.測試儀若長時間不使用應定期通電,通常每月通電一次,通電時間不少于30分鐘。

11.測試儀長時間工作后(24小時)應關電10分鐘以上,以保持儀表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12.接線盒、測試夾長期使用后可能會 出現接觸不良或斷路現象,應定期檢查。

13.使用非導電材質的工作臺,測試場所必須隨時保持整齊、干凈、不得雜亂無章,測試站及其周邊之空氣中不能含有可燃氣體及腐蝕性氣體。

14.醒目標志“測試工作站”在測試時必須標明“危險!測試執(zhí)行中,非工作人員請勿靠近!”。

15.讓所有的人都能辨別哪是測試站的電源開關,一旦有緊急事故發(fā)生時,可以立即關閉電源。

第5篇 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guī)定辦法

信息名稱: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guī)定

信息索引:360a02-03-2003-0064-1生成日期:2003-05-21發(fā)文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發(fā)文字號:教育部令第16號信息類別:部門規(guī)章

內容概述:教育部2003年5月21日發(fā)布的部門規(guī)章,規(guī)定了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目的、程序、范圍等。

教育部令第16號

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guī)定

(2003年5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6號發(fā)布)

第一條 為加強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促其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普通話水平測試(以下簡稱測試)是對應試人運用普通話的規(guī)范程度的口語考試。開展測試是促進普通話普及和應用水平提高的基本措施之一。

第三條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頒布測試等級標準、測試大綱、測試規(guī)程和測試工作評估辦法。

第四條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對測試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制定測試的政策、規(guī)劃,對測試工作進行組織協(xié)調、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評估。

第五條 國家測試機構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測試,對測試業(yè)務工作進行指導,對測試質量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開展測試科學研究和業(yè)務培訓。

第六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語言文字工作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對本轄區(qū)測試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制定測試工作規(guī)劃、計劃,對測試工作進行組織協(xié)調、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評估。

第七條 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可根據需要設立地方測試機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測試機構(以下簡稱省級測試機構)接受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及其辦事機構的行政管理和國家測試機構的業(yè)務指導,對本地區(qū)測試業(yè)務工作進行指導,組織實施測試,對測試質量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開展測試科學研究和業(yè)務培訓。

省級以下測試機構的職責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確定。

各級測試機構的設立須經同級編制部門批準。

第八條 測試工作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國家部委直屬單位的測試工作,原則上由所在地區(qū)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組織實施。

第九條 在測試機構的組織下,測試由測試員依照測試規(guī)程執(zhí)行。測試員應遵守測試工作各項規(guī)定和紀律,保證測試質量,并接受國家和省級測試機構的業(yè)務培訓。

第十條 測試員分省級測試員和國家級測試員。測試員須取得相應的測試員證書。

申請省級測試員證書者,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推廣普通話工作方針政策和普通語言學理論,熟悉方言與普通話的一般對應規(guī)律,熟練掌握《漢語拼音方案》和常用國際音標,有較強的聽辨音能力,普通話水平達到一級。

申請國家級測試員證書者,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和兩年以上省級測試員資歷,具有一定的測試科研能力和較強的普通話教學能力。

第十一條 申請省級測試員證書者,通過省級測試機構的培訓考核后,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頒發(fā)省級測試員證書;經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推薦的申請國家級測試員證書者,通過國家測試機構的培訓考核后,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頒發(fā)國家級測試員證書。

第十二條 測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聘任測試員并頒發(fā)有一定期限的聘書。

第十三條 在同級語言文字工作辦事機構指導下,各級測試機構定期考查測試員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并給予獎懲。

第十四條 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聘任測試視導員并頒發(fā)有一定期限的聘書。

測試視導員一般應具有語言學或相關專業(yè)的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熟悉普通語言學理論,有相關的學術研究成果,有較豐富的普通話教學經驗和測試經驗。

測試視導員在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領導下,檢查、監(jiān)督測試質量,參與和指導測試管理和測試業(yè)務工作。

第十五條 應接受測試的人員為:

1.教師和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

2.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員、節(jié)目主持人;

3.影視話劇演員;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5.師范類專業(yè)、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影視話劇表演專業(yè)以及其他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專業(yè)的學生;

6.行業(yè)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應該接受測試的人員。

第十六條 應接受測試的人員的普通話達標等級,由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規(guī)定。

第十七條 社會其他人員可自愿申請接受測試。

第十八條 在高等學校注冊的港澳臺學生和外國留學生可隨所在校學生接受測試。

測試機構對其他港澳臺人士和外籍人士開展測試工作,須經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授權。

第十九條 測試成績由執(zhí)行測試的測試機構認定。

第二十條 測試等級證書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統(tǒng)一印制,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辦事機構編號并加蓋印章后頒發(fā)。

第二十一條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全國通用。等級證書遺失,可向原發(fā)證單位申請補發(fā)。偽造或變造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無效。

第二十二條 應試人再次申請接受測試同前次接受測試的間隔應不少于3個月。

第二十三條 應試人對測試程序和測試結果有異議,可向執(zhí)行測試的測試機構或上級測試機構提出申訴。

第二十四條 測試工作人員違反測試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予以批評教育、暫停測試工作、解除聘任或宣布測試員證書作廢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提請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應試人違反測試規(guī)定的,取消其測試成績,情節(jié)嚴重的提請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 測試收費標準須經當地價格部門核準。

第二十七條 各級測試機構須嚴格執(zhí)行收費標準,遵守國家財務制度,并接受當地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和審計。

第二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2003年6月15日起施行。

第6篇 耐電壓測試儀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為指導和規(guī)范耐電壓測試儀的安全使用。

二、范圍:僅適用于本公司耐電壓測試儀。

三、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

1.操作者必須熟悉該機的使用說明和操作步驟。

2.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橡皮手套,坐椅和腳下墊好絕緣橡皮墊,以防高壓電擊造成生命危險。

3.電源線必須用可靠接地的三芯線!只有在測試燈熄滅,無高壓輸出狀態(tài)時,才能進行被試品連接或拆卸操作。

4.測試時,儀器接地端與被測體要可靠連接,嚴禁開路。

5.切勿將輸出端與交流電源線短路,造成儀器外殼帶電。

6.請勿將高壓輸出端子與地線短路,以免發(fā)生意外。

7.用耐電壓測試儀測試有極性試品時,要注意電壓極性。

8.測試燈、超漏燈如果損壞,必須馬上更換,以免誤判。

9.檢查故障時,必須關掉電源。

10.儀器空載時,漏電流表頭有微小起始電流,屬正常。

11.本儀器應避免陽光正面直射,切勿接觸腐蝕性物品。

12.本儀器應每年到有關部門檢定。

第7篇 電氣設備絕緣測試管理規(guī)定

為使電氣設備絕緣測試工作程序化、規(guī)范化,增強絕緣測試工作的科學性、時效性,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范的要求,結合我公司電氣設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望各班組認真學習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1.熱備用10kv高壓電動機、電抗器等設備在天氣干燥、環(huán)境較好的情況下兩次絕緣測試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7天。運行電機退出運行超過24小時的復測一次絕緣,也可根據調度室要求適當縮短絕緣復測時間。

冷備用及其它類型的10kv高壓電氣設備僅在送電前進行絕緣測試。

2.新投運或冷備用的低壓電氣設備僅在送電前進行絕緣測試。

3.所處環(huán)境出現過異常情況的設備,開車前調度室必須通知電氣車間相關班組重新測試設備絕緣。

4.電氣相關班組在接到調度室通知后,無特殊原因半小時內絕緣測試完成。

5.絕緣電阻值測試合格標準為:熱態(tài)絕緣電阻值每千伏不低于1 mω,冷態(tài)下10kv高壓設備絕緣電阻不低于100 mω,0.4kv低壓設備絕緣電阻不低于0.5 mω。

6.測試絕緣電阻值小于標準值的電氣設備因工藝需要必須啟動的,由調度室請示公司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7.絕緣測試工作應嚴格按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打開柜門前嚴格根據復合判斷準則,確認回路確在熱備用或冷備用狀態(tài)、回路雙重編號無誤后方可打開柜門,柜門打開后嚴格執(zhí)行驗電程序,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整個工作過程應嚴格執(zhí)行工作監(jiān)護制度。

測試管理規(guī)定7篇

一、目的:為指導和規(guī)范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的安全使用。二、范圍:僅適用于本公司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三、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1.該測試儀使用環(huán)境應通風良好、干燥、無灰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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