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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簽證管理辦法8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3

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第1篇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三) 為規(guī)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tài),特制定本辦法。一.職責分工

1.建設單位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代表召集相關各方討論變更方案,并管理變更工程的實施,建立工程變更手續(xù),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fā)有關單位并存檔。

2、 監(jiān)理單位負責初審設計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意見,監(jiān)理工程師在合同授權范圍內綜合處理工程變更事務,負責接納、初審工程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評審、造價評審、綜合評審意見,會同工程管理部門召集相關各方處理工程變更手續(xù),隨時供相關單位查閱,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fā)至有關單位存檔。

3、 合同預算管理部門負責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設計變更預算,同時對變更負責審核。

4、 工程部擁有對工程變更的最終審批權,對工程變更審批實行分級管理,對工程費用實行動態(tài)管理。工程管理部門是公司現場管理的代表,負責對一般變更實行審批,重大變更由工程管理部門初審后,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 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 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 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 法律、法規(guī)及現行有效標準規(guī)定必須簽證的。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F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辦公室、財務部、監(jiān)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三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和機械臺班,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jiān)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 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 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 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六.現場簽證結算方式單體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七.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zhí)行,由工程部負責統(tǒng)一解釋。

第2篇 萬科物業(yè)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1.目的

完善工程項目施工、加強部門工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管理工作,分清責任,提高結算效率。

2.適用范圍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工程

3.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內容

項目助理/施工負責人作為具體經辦人,負責填寫工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單,反饋甲方信息。

城市負責人負責核實工程量并根據施工合同編制設備配置報價清單。

施工技術組負責審核工程量設備配置清單及所能達到的要求。

規(guī)劃設計組負責審核設計變更配置報價。

部門經理負責設計變更的審批。

4.工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管理審批流程圖

項目助理/施工負責人城市負責人施工技術組規(guī)劃設計組部門經理

5.方法和過程控制

5.1工程項目進場后,現場項目助理或施工負責人在熟悉和審查《施工細化方案》及施工圖紙前提下,如因特殊原因為滿足甲方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據《施工合同》設備數量填寫《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審批表》。

5.2城市負責人根據變更的實際情況,與甲方進行溝通核實《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審批表》,并根據施工合同編制《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報價清單》。

5.3施工技術組對《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審批表》進行審核,包括:變更后設計方案、施工設計圖紙、設備配置清單、線材使用數量、變更后所能達到的功能要求。

5.4規(guī)劃設計組嚴格按照施工項目合同進行對設備報價、取費標準進行審核,并報部門經理審批。

5.5部門經理審批后發(fā)規(guī)劃設計,抄送技術組、物資計劃管理員、部門財務,施工技術組及物資計劃管理員,以上人員在審批物資時需嚴格參照合同,如與合同不符時,則在《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審批表》審批同意后方可批準物資申請。

5.6現場施工負責人需及時將《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審批表》中的變更與甲方辦理簽證或反饋信息,報規(guī)劃組及本部存檔。

5.7《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審批表》由部門財務負責保存,作為工程結算跟進應收款的依據。

6.相關表格

vkwy7.5.1-j02-09-f1《智能化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審批表》

vkwy7.5.1-j02-09-f2《智能化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報價清單》

第3篇 房地產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1)

房地產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一)

對于工程量簽證管理,是關系到工程投資控制問題。按照公司的管理方式及專業(yè)人員配備,工程管理質量、進度、安全、投資四大控制除了投資控制之外其它三項都充分授權給監(jiān)理公司進行管理,投資控制由公司現場代表、預結算人員與監(jiān)理工程師一起進行控制,具體辦法引用我公司簽證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guī)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tài),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公司授權派駐工地工程師(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2、工程施工方(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文件的簽證。

3、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工程施工場所簽證的測量及核實。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超出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法律、法規(guī)及現行有效標準規(guī)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財務部、監(jiān)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得以點工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fā)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的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jiān)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簽證的效力

1、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拒簽),在甲方堅持要求執(zhí)行時,乙方應予以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zhí)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2、凡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guī)、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內對對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簽證或簽復的,應視為要求已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七.例外處置

1、必要時,甲方可發(fā)出口頭指令,施工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簽證確認。

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并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八、附則

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3)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三)

為規(guī)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tài),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建設單位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代表召集相關各方討論變更方案,并管理變更工程的實施,建立工程變更手續(xù),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fā)有關單位并存檔。

2、監(jiān)理單位負責初審設計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意見,監(jiān)理工程師在合同授權范圍內綜合處理工程變更事務,負責接納、初審工程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評審、造價評審、綜合評審意見,會同工程管理部門召集相關各方處理工程變更手續(xù),隨時供相關單位查閱,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fā)至有關單位存檔。

3、合同預算管理部門負責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設計變更預算,同時對變更負責審核。

4、工程部擁有對工程變更的最終審批權,對工程變更審批實行分級管理,對工程費用實行動態(tài)管理。工程管理部門是公司現場管理的代表,負責對一般變更實行審批,重大變更由工程管理部門初審后,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法律、法規(guī)及現行有效標準規(guī)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辦公室、財務部、監(jiān)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三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和機械臺班,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jiān)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 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 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現場簽證結算方式

單體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

七.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zhí)行,由工程部負責統(tǒng)一解釋。

第5篇 某某地產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規(guī)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制定本管理辦法。

2.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__集團所屬各房地產公司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管理。

3.職責

3.1集團財務部成本管理中心負責本辦法的制訂、修改、解釋、指導、監(jiān)督檢查。

3.2集團所屬各分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包括經辦、審批、資料管理等)負責貫徹執(zhí)行本管理辦法。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要嚴格執(zhí)行以下原則:

4.1.1權力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實行嚴格的權限規(guī)定,不在權限范圍之內的簽字一律無效,如對公司造成損失,追究越權簽字人的責任。

4.1.2時間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及其結算實行嚴格的時間限制,禁止事后補辦。

4.1.3一單一算原則:一個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應編制一份結算單,且對應一個工程合同。

4.1.4一月一清原則:每月10日前,發(fā)包單位、承包單位應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續(xù)完備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核清造價并簽字確認,交部門領導復核。

4.1.5完工確認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完工后,發(fā)包方現場工程師和監(jiān)理工程師必須在完工后5日內簽字確認,如屬隱蔽工程,::必須在其覆蓋之前簽字確認。

4.1.6原件結算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結算必須要有齊備的、有效的原件作為結算的依據。

4.1.7多級審核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造價結算至少要經過二級以上的審核。

4.1.8法律約束原則:50萬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發(fā)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簽署工程合同的同時,應與承包單位另行簽訂《關于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協議》,作合同補充協議,供雙方執(zhí)行。50萬以下的工程合同應有符合本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

4.1.9標準表格原則:所有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都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標準表格。

5.設計變更內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5.1設計變更的內容及格式要求

5.1.1設計變更是對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yōu)化。一般需要設計單位的簽字、蓋章,或者發(fā)包單位的有關職能部門(設計部、工程管理部)代簽。

5.1.2設計變更的主要類型:

◆由于設計單位的施工圖出現錯、漏、碰、缺等情況,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發(fā)包單位設計部改變建設標準、結構功能、使用功能、增減工程內容,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工程管理部、項目部、監(jiān)理單位、承包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或其他技術措施等,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銷售部、客戶服務中心、業(yè)主要求提出變更,而導致做法變更、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5.1.3所有設計變更必須使用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表格(見附件),并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fā)生的時間、發(fā)生的部位或范圍、變更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說明。

5.1.4同設計院對接的部門和經辦人員應要求設計院按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格式填寫設計變更單,如設計院未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或另有附圖,經辦人員應另行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設計變更單作內部審批、結算用,設計院的文件只能作為附件。

5.1.5所有設計變更只有加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中留有印樣的專用章或發(fā)包單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單位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5.1.6發(fā)包單位自行提出的設計變更是否需要設計院蓋章簽字,由各公司根據當地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如果無須設計單位確認,則由發(fā)包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簽字確認。

5.1.7發(fā)包單位、承包單位均應對設計變更單進行編號(可按歸屬合同連續(xù)編號,總承包合同還應分專業(yè)連續(xù)編號),并整理歸檔、妥善保存;雙方都應設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即交付對方單據時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5.2設計變更辦理一般流程:

5.2.1對于設計院發(fā)出的結構專業(yè)或安裝專業(yè)的變更指令,在本流程圖中是按與工程管理部對接考慮,若結構、安裝設計管理人員的編制在其它部門則相應修改。

5.2.2設計部、工程部在填寫設計變更單時,應根據事件的重要性由部門經理或其授權人簽署。非設計院提出的重大設計要求應按當地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由設計院發(fā)出。設計變更若涉及到需要重新報建的需知會相關部門;如涉及到對客戶銷售承諾的改變需知會營銷部。

5.2.3設計部、工程部在填寫設計變更單時,若因本專業(yè)變更導致其它專業(yè)需要一同變更的,應發(fā)相關知會。(如因墻體位置改變導致水電管線移位)

5.2.4成本部在對變更費用進行估算時,應對措詞不清,結算時易引起分歧、糾紛的變更單退回,要求提出部門表達清楚

,不致引起歧義。

5.2.5一般來說,工程師確認時只需要按照相應的設計變更文件確認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實,而不需要確認具體的工程量。但當無法根據設計變更文件直接計算出工程量,或者相應設計變更文件的某條或某幾條只完成一部分時,監(jiān)理工程師及項目部現場工程師應直接在設計變更單中確認相應的工程量。

5.2.6對于造價調減的設計變更,發(fā)包單位現場工程師要及時跟蹤、落實、核定減少的具體數額,并與承包單位形成書面記錄,防止因漏報而給公司造成損失。

5.2.7項目經理部應嚴格按變更金額簽發(fā)的權限報批,為提高效率,公司領導、職能部門經理可根據實際需要,在自身職能范圍內,對下屬職員作書面授權,但授權人仍為責任人。

6.現場簽證的內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6.1現場簽證的內容及格式要求

6.1.1現場簽證是指對施工管理中發(fā)生的零星事件的確認,例如:因設計變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礙的清除遷移、現場簡易通道的搭建、臨時用工等。

6.1.2現場簽證的主要類型:

◆因設計變更導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設計變更編號);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種技術措施處理;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條件變化、地下狀況(土質、地下水、構筑物及管線等)變化,導致工程量增減,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發(fā)包單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單位施工的2萬元以內的零星工程;

◆合同規(guī)定需實測工程量的工作項目;

◆紅線外施工道路的修補(紅線內的施工道路修補宜在合同中包干)。

6.1.3所有的現場簽證單都必須使用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表格(見附件),并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fā)生的時間、::發(fā)生的部位或范圍、變更簽證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說明。

6.1.4關于臨時用工的簽證事項,雙方應在簽證通知單上洽商確定以下問題: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單價(如屬綜合單價,則包含間接費、管理費和利潤,并明確是否包含稅金)。

6.1.5所有現場簽證單只有加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中留有印樣的專用章'或發(fā)包單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單位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6.1.6發(fā)包單位、承包單位均應對現場簽證單進行編號(可按歸屬合同連續(xù)編號,總承包合同還應分專業(yè)連續(xù)編號),并整理歸檔、妥善保存;雙方都應設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即交付對方單據時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6.2現場簽證的一般辦理流程

6.2.1監(jiān)理及項目部工程師在簽證前必須認真核對簽證工程的施工時間、工作內容、發(fā)生原因、發(fā)生的工程量、工日數、機械臺班數以及簽證所發(fā)生的費用應由何方負擔等。特別是對發(fā)生的原因以及責任單位的交代應詳細、明了。

6.2.2對于措詞含糊容易引起歧義的簽證,現場工程師在簽署時應征求成本人員意見,成本人員審核重大簽證費用也應避免用詞不準在結算時造成經濟糾紛。

6.2.3簽證內容完成后,工程師應避免簽署類似'情況屬實'或'工程量屬實'等模糊性內容,而必須實度實量后簽字確認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實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質和規(guī)格、工日數、機械臺班等。原則上監(jiān)理工程師不應直接在簽證上簽認有關單價或總價。所有的確認和簽證單都需經項目部負責人核準后方為有效。

6.2.4如果簽證單附有交工圖紙,則監(jiān)理及項目部工程師應審核圖紙是否與實際施工結果相符,并在圖紙上簽字確認,此時可以不對工程量進行確認,由成本部按照圖紙核算工程量。

6.2.5項目經理部對簽證單上直接簽定的工程量的準確性負責。

6.2.6如簽證單涉及到隱蔽施工、金額、工日、機械臺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復核的項目時,則應由項目部工程師及成本部工程師共同現場認定。

7.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辦理時間的規(guī)定

7.1正常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應在有效簽字人共同簽署完成,并與承包單位核定費用后,才通知承包單位開始實施。特急類(指如果不立即實施將造成更大損失的簽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可以先實施再核定費用;如屬隱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復核的工程,則必須要求承包單位在隱蔽部位覆蓋之前或拆毀前提出預算并對清工程量。

7.2對于費用未核定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發(fā)包單位項目部必須督促承包單位盡快計算變更簽證費用,最遲在變更簽證內容全部施工完后的10日內(自監(jiān)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確認完工情況的日期開始計算),向甲方報送完整的變更結算。設計變更單由成本管理部負責10日內核定其工程量,審核完變更結算;現場簽證由項目經理部初審,成本管理部終審。

7.3合同中應規(guī)定'承包方違反變更簽證結算上報時間的違約條款'。如:每拖延一天,則扣減上報結算總價的5%,扣完為止。

7.4監(jiān)

理、現場工程師應在變更簽證內容完成的5個工作日內在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上對完成時間和完成情況進行說明。

7.6承包方應每月5日前將上月已經核完費用的變更簽證單作一份匯總表上報給發(fā)包方,發(fā)包方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同期支付。成本管理部應將變更、簽證發(fā)生的情況分析匯總,報送公司領導、設計部、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并進行數據綜合分析,提出相應的管理建議。

8.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結算書的格式要求

8.1變更簽證的結算書應包括:變更或簽證單原件以及與變更簽證相關的所有往來函件、結算書、(監(jiān)理審核意見)、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費率合同或合同缺項時應附取費表、材料調差依據、不執(zhí)行定額的應附工料分析表、其他需要說明的與造價有關的問題等。

8.2成本管理部內部審核不得少于兩級審核。

8.3變更簽證結算書的內容必須完整、準確,并可以制定防止承包單位高估冒算的約束措施,如在合同中約定:變更結算報價超過最終審定價10%,將把最終審定價降低一定比例。

8.4雙方核定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的造價后,應在變更簽證單上注明核定費用,并由雙方責任人簽字、蓋章。

集團所屬各分公司務必嚴格執(zhí)行本管理辦法,在執(zhí)行過程中,各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編寫具體的操作細則,并不得與本管理辦法相沖突。各公司編制的《實施細則》,報集團財務部成本審算中心核實,經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9.表格

__有限公司設計變更單

__有限公司現場簽證單

10.支持文件

第6篇 萬科地產項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vk地產項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設計變更>

1.建筑、園林、室內外裝飾專業(yè)及影響交工標準的設計變更由設計部簽發(fā),項目經理部執(zhí)行;涉及土建、水暖電等專業(yè)的設計變更由項目經理部簽發(fā),報設計部備案。

2.項目經理部總經理、工程管理部經理及成本管理部經理負責對設計變更的合理性進行審核,設計變更涉及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由項目經理完成審批并承擔責任;5-20萬元的,報設計部、成本部及相關領導進行審批;20萬元以上的簽證,需上報評審委員會審批。

3.設計變更提出后,須當天回復項目經理部,超過2天仍未回復的變更申請,視為同意變更申請,由項目經理部發(fā)出設計變更通知,并執(zhí)行。

4.項目經理部收到設計變更后,由質量工程師負責將設計變更(或變更圖紙)原件存檔,并將變更(或圖紙)復印件轉發(fā)給現場專業(yè)工程師、監(jiān)理公司及施工單位。

5.發(fā)出的設計變更圖紙需有設計單位蓋章、專業(yè)設計師簽字,并加蓋項目經理部專用章,否則視為無效設計變更。

6.由專業(yè)工程師負責辦理設計變更通知單,并跟蹤設計變更的執(zhí)行情況,監(jiān)督監(jiān)理公司對變更部位的整改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完成設計變更。

<現場簽證>

7.現場簽證由現場專業(yè)工程師主辦,項目經理部總經理、及成本管理部經理負責對現場簽證的合理性進行審核。簽證涉及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由項目經理完成審批并承擔責任;2萬元以上的現場簽證,須報成本部經理及工程總監(jiān)審批;10萬元以上的簽證,需上報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批。

8.現場專業(yè)工程師負責對現場簽證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跟蹤,并監(jiān)督監(jiān)理公司對簽證部位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完成簽證。

<應急情況的處理>

9.由于原設計存在的問題,即將造成工程停工的,為了確保工程工期,按照應急情況進行處理。

10.專業(yè)工程師立即聯系設計部有關人員,并編制書面《設計變更通知單》,經口頭、傳真或e-m計算機技術l方式征求上述審批權限或簽發(fā)權限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由設計部(或項目經理部)負責人簽發(fā)并發(fā)放給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公司。

11.此等未經標準程序批準的文件均為非正式文件,有關經辦專業(yè)工程師應在15天內,按正式程序補辦手續(xù)并注明補辦原因。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建筑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為了規(guī)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工作處于受控狀態(tài),特制定本辦法。

1.職責分工

⒈⒈業(yè)主授權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⒈⒉工程施工(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文件簽證。

⒉ 簽證工作內容

2.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作內容。

2.4.甲方指揮失誤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簽證。

2.5.乙方施工失誤,經甲乙雙方口頭或書面協調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術核定簽證。

2.6.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方予以確認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3.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3.1.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

4.2.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預算部、監(jiān)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順延一個星期,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簽證單需要設計院或其他有關部門簽字蓋章,乙方負責辦理。

4.4.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現場簽證程序

5.1.乙方應向監(jiān)理單位提出簽證申請,由監(jiān)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預算、測量簽字確認。

5.2.乙方填寫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及存檔以備作為結算依據。

6.現場簽證結算方式

6.1.單位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由甲方組織驗收簽證,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和合同規(guī)定撥付款。

6.2.外網、景觀及零星工程合同簽證的,每月10日前必須將簽證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由甲方組織驗收簽證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簽證的效力

7.1.工程予決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簽證文件,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認有異議(拒簽),在甲方堅持要求執(zhí)行時,乙方應予以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順延。因拒不執(zhí)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7.2.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guī)、預算、測量等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對對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簽證或簽復的,應視為要求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與費用由甲方承擔。

7.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8.例外處置

8.1.必要時。甲方可發(fā)出口頭指令,乙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組織簽證確認。由乙方未能在48小時提出書面文件或放棄讓甲方簽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8.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并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9.所有現場簽證、簽字、認可,撥(借)工程款于意圖

總經理

副總兼總經理助理

財務部

工程部經理

預算部

專業(yè)負責工程師

專業(yè)負責監(jiān)理工程師

施工單位負責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單位申請,級級審核,一級一級向上報,在沒特殊情況下不可越級上報。

11.本辦法自行文直日起執(zhí)行,由工程部負責統(tǒng)一解釋。

第8篇 工程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為加強基建工程現場簽證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結合《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招標管理辦法(b版)、《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現場簽證管理辦法(a版)》、監(jiān)理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2.現場簽證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是合同結算的重要依據。

3.對現場簽證實行分級授權管理,本辦法明確和規(guī)范了現場簽證的內容、范圍以及現場簽證人員的資格、責任和權限及簽發(fā)的程序。

4、設立了現場簽證相應的監(jiān)督、復核機構。凡違背簽證管理規(guī)定的,追究簽證人員的責任并給予處罰。

5、施工承包商應在簽證事件發(fā)生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簽證申請,否則視為主動放棄,將不再給予簽證。

6、現場簽證的管理分為現場見證和費用簽證兩個環(huán)節(jié)?,F場見證后,施工承包商即可對簽證事件進行實施;簽證事件完成后,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對現場見證涉及的費用進行簽證。

7、本辦法適用于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

8、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建設單位。

二、定義、范圍

1.現場簽證是指施工過程中出現與合同規(guī)定的情況、條件不符的事件時,針對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而施工過程中確須發(fā)生費用的施工內容所辦理的簽證。

2.工程(工作)聯系單是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對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某一請求的批復或針對某一事件做出的通知和要求,不能作為結算的依據,引起費用增減的必須通過現場簽證的方式予以確認。

3.可簽證的內容范圍:

(1)不可預見施工環(huán)境條件下,新采取的特殊技術措施費,如:特殊工程中采取的,依施工承包商經驗無法預見的特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工程量及費用增減。

(2)不可預見的地下障礙物的拆除與處理費用。

(3)由于設計或法人單位原因造成的各項損失費用。

(4)施工圖(預算)中不包括或不能確切定量(指圖紙中只定性說明而需根據現場實際進行核定工程量的部分)但施工過程中確實發(fā)生的工程量。

4.不得簽證的內容范圍:

(1)能夠在施工圖紙反映出來的工程量以及能夠通過設計變更進行明確的工程內容不予簽證。如: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現圖紙不完善或圖紙錯誤,對需要變更的工作內容按設計變更程序辦理,不進行現場簽證。

(2)設計圖紙錯誤屬施工承包商根據正常施工經驗或相關專業(yè)圖紙對比能夠發(fā)現的,施工承包商應在施工前及時提出,如未發(fā)現提出而引起返工修改,不予簽證。

(3)施工過程中按照操作程序、施工規(guī)范、安全規(guī)程、文明施工要求發(fā)生的施工措施費,以及施工承包商依據施工經驗可以預見的有關措施費不予簽證。

(4)特殊施工措施費采取包干形式的,不進行現場簽證。

(5)對未經建設單位批準的施工方案改變不予簽證。

(6)由于施工承包商施工組織措施不合理以及施工承包商不按圖施工等施工承包商自身原因而造成的額外費用不得進行簽證。

(7)對由于施工承包商原因引起的違規(guī)處罰不予簽證。

(8)對承包范圍以外的項目及用工,須另行委托,單獨支付,不以現場簽證形式進行處理。

三、職責分工

1、施工承包商職責

(1)施工承包商自始至終認真熟悉圖紙、掌握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須對整個工程設計和施工有系統(tǒng)的認識。

(2)認真核定施工圖工程量,并與概算工程量和招標工程量分別進行對比分析,及時將情況與監(jiān)理及建設單位溝通、匯報。

(3)以與合同規(guī)定相一致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對現場經質量驗收合格的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計算。

(4)負責提出現場見證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由監(jiān)理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對需要簽證項目進行初步見證,并將見證原因、工程量估算、費用估算內容填寫清楚,詳細填寫工程現場見證單。計算工程簽證工程量時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但初步見證時,現場見證單中提報的估算工程量和費用不作為結算的依據。

(5)負責對簽證事件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6)負責提出現場費用簽證申請,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詳細工作量計算書、費用增減預算等),配合完成費用審核。

(7)負責審簽手續(xù)的辦理。及時簽證工程量,并及時按照程序報監(jiān)理及建設單位。要求簽證事件實施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施工承包商必須及時提報簽證費用單,逾期事后一律不準簽證,結算時也不予考慮。

(8)其他未盡事宜參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要求。

(9)施工承包商在簽證上要本著誠信、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能與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影響工程進度,損害建設單位合法利益。如:巧立名目,以少報多,蒙哄欺騙,遇到問題不及時辦理簽證,結算時搞突擊,互相扯皮的現象。建設單位一經發(fā)現,將對勘察設計、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承包商進行考核。

(10)及時建立月度完成工程量和工程量統(tǒng)計表,對實際完成量與計劃完成量進行比較分析,配合監(jiān)理制定調整措施,并應在監(jiān)理月報中向建設單位報告。

2、監(jiān)理單位職責

(1)熟悉并遵守華電集團公司、華電國際公司、建設單位各項工程造價相關管理文件。嚴格按照監(jiān)理大綱、規(guī)劃、細則要求,實施本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必須和建設單位保持一致,在工程施工階段控制造價,完成預定的造價控制目標。

(2)負責對施工承包商提供的見證資料進行審核,及時與建設單位溝通,并協助建設單位對簽證事件是否屬于簽證范圍進行界定。配合建設單位做好現場見證,并配合完成現場工程量的核實,并監(jiān)督、檢查施工承包商見證事件的實施。

(3)負責現場簽證費用審核。加強對施工承包商的監(jiān)督考核力度,對不應該簽證的項目不要盲目簽證。對施工承包商填寫的簽證,一定要認真核實后方能簽字蓋章。

(4)監(jiān)理單位應嚴格審查和嚴厲考核施工承包商在簽證上的一些不良現象。

(5)負責建立現場簽證臺帳,每月底報建設單位。

(6)未盡事宜,執(zhí)行監(jiān)理合同。

3、建設單位職責

(1)負責現場簽證制度辦法的制訂、修編,監(jiān)督和檢查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是現場簽證的歸口管理部門。

(2)負責對見證事件是否屬于簽證范圍進行界定,負責監(jiān)督、檢查簽證事件的現場執(zhí)行情況。

(3)負責組織現場工程量的計量和核實工作,對現場簽證工程量的準確性負責。

(4)完成費用簽證的審核工作。

(5)負責檢查監(jiān)理公司的現場簽證臺帳,并定期向華電國際上報或備案。

四、簽證要求、簽發(fā)權限及辦理程序

1、簽證要求

(1)現場簽證實行“分級控制,限額簽證”管理原則。

(2)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必須明確“授權代表”的具體人選、職權及行使職權的期限,并以書面方式通知施工承包商。更換“授權代表”或變更其職權時,應書面通知施工承包商。只有經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授權代表簽發(fā)的現場簽證才能作為結算依據。

(3)現場簽證必須有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承包商授權代表三方簽字或蓋章。監(jiān)理單位必須由總監(jiān)簽發(fā),建設單位需根據簽證費用按規(guī)定權限簽發(fā)。

(4)施工過程中監(jiān)理、設計、建設單位所發(fā)現的工程量核減項目要及時通知施工承包商進行簽證,施工承包商在接到簽證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未簽證,無故拖延或拒絕簽證的,經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簽字確認的簽證有效,并根據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5)在基礎施工過程中,如達到設計標高時,發(fā)現不能滿足要求或開挖時發(fā)現需進行特殊的地基處理時,施工承包商應立即停止施工,同時向監(jiān)理單位報告。經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驗槽后,由設計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措施及相關費用,并經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書面批準后,施工承包商方可進行施工,再進行現場簽證,事后簽證無效。

(6)因設計原因(如設計變更、建設單位改變用途更改設計等),而現場又按原施工圖施工,完成了部分工程量時,要對已完成的工程量、返工工作量及廢棄的設備、裝置性材料進行簽證,廢棄的設備和裝置性材料由建設單位收回或與施工承包商協商作價處理。拆除的設備和裝置性材料能夠繼續(xù)使用的,不得進行簽證。

(7)由于設計變更或建設單位原因更改設計,對施工承包商已購進的設備和裝置性材料要逐個盤點核查簽證,施工承包商無法處理時,建設單位要將簽證的設備和材料收回。

(8)凡是可明確計算工程量的內容,只對工程量而不對人工工日和機械臺班數量進行現場簽證;對無法準確計算工程量的內容,可只對所發(fā)生的人工工日或機械臺班數量進行簽證。

(9)現場簽證的內容應明確,項目要清楚,簽證數量要準確。現場簽證應包括:簽證的內容、數量、原因、部位、日期、價款結算方式、結算單價、預算費用等,并附相應的補充圖紙(如需要)、會議紀要、工程音像資料(對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應進行拍照或攝像)、工程量計算書、工程量核定、估算費用等結論報告書作為簽證附件;支持性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認可、不予簽發(fā)。

(10)對隱蔽工程中發(fā)生的現場簽證,施工承包商要提前通知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否則事后不予簽證。施工承包商還必須提供以下資料作為依據文件,否則不予簽發(fā):

1)基坑開挖驗槽記錄;

2)基礎換土材質、深度、寬度記錄;

3)樁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鋼筋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1)建設單位委托施工承包商進行合同范圍以外的零星工作時,施工承包商要在接受建設單位要求后5個工作日內按合同規(guī)定的計價方式編制出預算,并向建設單位提出簽證要求,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如建設單位未簽證,施工承包商施工后發(fā)生爭議的,責任由施工承包商自負。

2、簽發(fā)權限

(1)費用約在5萬元以下的一般工程項目簽證,由施工承包商、監(jiān)理公司授權代表審核簽字后,經建設單位三期辦授權工程技術、技經專業(yè)專工及專業(yè)主任審核,報三期辦主任批準。

(2)費用約在5萬元及以上、2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簽證,必須由施工承包商、監(jiān)理公司授權代表審核簽字后,經建設單位三期辦授權工程技術、技經專業(yè)專工及專業(yè)主任、主任審核,并經分管副總工程師審定,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3)費用約在20萬元及以上、50萬以下的工程項目簽證,必須由施工承包商、監(jiān)理公司授權代表審核簽字后,由建設單位三期辦授權工程技術、技經專業(yè)專工及專業(yè)主任、主任審核,經分管副總工程師、分管副總經理審定,報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總經理批準。

(4)費用約在50萬以上的工程項目簽證,按照建設單位內部審核程序(上一條)執(zhí)行完后,報華電國際批準。

3、辦理程序

現場簽證實行預先申報制度。施工過程中一旦發(fā)生合同外的內容,施工承包商應及時提出并提供相關資料,在簽證工程內容和工程量發(fā)生時,由監(jiān)理、建設單位共同進行現場見證,并在實際發(fā)生現場計量處理完成以后2個工作日內提供詳細簽證支持資料。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1)提出:施工承包商、監(jiān)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均可提出現場見證要求。施工承包商提出申請時要將見證原因、工程量估算和費用估算內容填寫清楚,填寫現場工程量見證單(附表1),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三期辦專工及施工承包商相關人員對需要簽證項目進行初步見證,由監(jiān)理、三期辦授權專工簽字,并經三期辦分管主任或主任簽發(fā)后,施工承包商即可對簽證事件施工。但初步見證時,簽證單中提報的估算工程量和費用不作為結算的依據。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提出現場見證要求時,以工程聯系單形式通知施工承包商按上述程序辦理。

(2)審核:在見證事件施工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施工承包商提報工程量費用簽證單(附表2),簽證單要詳細填寫工程量計算書、費用預算及其它相關支持資料。逾期不報工程量費用簽證單的,不予簽證,結算時不予考慮。工程量費用簽證單由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核。

(3)批準:根據審核后的單項簽證費用,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按照建設單位規(guī)定的權限簽發(fā);金額超過50萬元的簽證必須報經華電國際批準后方可簽發(fā)。

(4)備案:監(jiān)理單位應建立現場簽證管理臺帳,并于每月底統(tǒng)計當月發(fā)生的現場簽證,上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定期向華電國際上報或備案。

五、簽證費用規(guī)定

1.現場簽證費用預算的編制和結算應根據合同中約定的原則進行,現場簽證中的估算費用不作為合同的結算依據,必須經審計確認后,方可予以結算。

2.承發(fā)包雙方已在合同或協議中明確包干支付的或屬承包方所承擔風險以內的工程內容,不許另外支付費用。

3.定額及預算中已包含的內容要進行核減,避免重復計算。已通過設計變更調整的費用,不能再進行簽證,避免重復計算。負責簽證費用審核的概預算人員應具有電力行業(yè)相應專業(yè)的執(zhí)業(yè)資格或注冊造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在簽證上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

4.現場簽證的費用由施工承包商提交詳細的現場簽證預算報告,由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建設單位進行嚴格審查?,F場簽證的費用應由監(jiān)理單位具有注冊造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審核簽字,并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

5.凡不滿足要求及違背程序的簽證在合同結算時不予確認,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簽證費用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隨工程進度款支付,待工程投產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時一并考慮。

7.現場簽證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原則上工程不允許出現現場簽證,對必須出現的現場簽證管理要求規(guī)范,要預先申報及時、項目清楚、簽證數量準確、簽證附件齊全并予以嚴格控制。

六、監(jiān)督與考核

1、監(jiān)理單位負責檢查督促施工承包商按要求及時提報簽證申請單及詳細支持材料,對未按要求及逾期提報的簽證單不予結算。

2、建設單位負責檢查督促監(jiān)理單位簽證申請單的審核辦理情況。若未認真審核,對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按經濟損失的5-10%考核,最高考核100000元。

3、對未按規(guī)定要求辦理簽證的責任部門,每發(fā)現一次考核部門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加倍考核。

4、對不應該提出辦理現場簽證的情況(如弄虛作假、巧立名目、重復申報、突擊簽證、互相扯皮等等),每次考核施工承包商20000元;監(jiān)理單位沒有發(fā)現的,同時考核監(jiān)理單位20000元。

七、附則

1.簽訂施工(監(jiān)理)合同時,要參照本辦法將現場簽證的管理要求寫入合同條款中。

2. 本辦法由三期辦負責解釋。

3.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現場簽證管理辦法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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