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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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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第1篇 采區(qū)設備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一、檢修與驗收

1、采掘設備的檢修必須依據(jù)《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

2、防爆設備的檢修除執(zhí)行《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

3、采掘設備檢修完畢出廠時,必須零部件齊全,進行通電試運轉,由礦機電主管部門(或設備的主管部門)會同檢修單位進行外觀檢查和性能檢測,合格后雙方簽字,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備查;使用單位領用時,機電管理部門辦理交接手續(xù),雙方簽字。

4、各類防爆電器入井前,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和電氣保護及防爆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可下井使用。

5、不得在防爆腔體內增加任何器件。當井下防爆電氣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進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國家授權的礦用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6、高低壓開關檢修完畢后,必須對其保護裝置檢驗。在井下使用超過6個月時, 須對其過電流保護裝置進行一次檢驗和調整。

7、采掘設備及各類電器在井下嚴禁倒裝使用,必須升井經檢修、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二、安裝撤除

1、采掘機械裝卸、運輸、安裝、撤除前,必須進行單項工程安全風險予評價,并根據(jù)評價結果編制安全技術作業(yè)規(guī)程。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并傳達到每一位施工人員,否則不準作業(yè)。零星施工必須執(zhí)行“零星施工安全責任書”制度。

2、采掘設備裝卸時,指定專人指揮。起吊設備、工具、繩索、鉤環(huán)等要做詳細檢查。大型物件起吊時,要掌握好重心,避免碰、撞、擺、滑。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嚴禁將手腳、頭部伸入物件下面,并撤離危險區(qū)。

3、大型物件下井前,必須指定專人按所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對要經過的巷道進行認真測量檢查,并用模擬車進行檢驗。

4、提運大型物件絞車的提升能力、制動系統(tǒng)以及鋼絲繩、繩卡、鉤環(huán)、銷軸等要進行驗算,并做到班班檢查,確實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時,方可使用。

5、設備在搬家、運輸 、安裝、拆除過程中通訊信號系統(tǒng)必須齊全清晰。嚴禁用晃燈、口喊、敲打物件等方法代替。

6、在工作面運送設備時,上下兩端都要有人警戒,運輸設備的下方和車輛兩側不準有人,并要躲開鋼絲繩的波動范圍,避免傷人。

7、工作面安裝、拆除支架所用的繩套、鏈環(huán)、滑輪等要班班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使用。

8、耙裝機下井時,按下列順序運輸:耙斗、入料口、臺車部分(包括小絞車、中間槽、卸料槽),以免在井下重復調動。

9、新施工的運輸機巷斷面尺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標準化膠帶輸送機機道標準》要求,并經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設備安裝。

10、新安裝的刮板機、皮帶機必須經礦分管領導和主管機電部門組織安裝單位、使用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辦理驗收交接手續(xù),方能投用。

11、運輸機道內的電氣設備安裝后,若行人側間隙小于0、7m時, 應另開壁龕,將電氣設備安裝壁龕內,壁龕深度0、7~1m,長度根據(jù)設備臺數(shù)確定。壁龕內的設備要上臺上架,兩件以上小型電器要集中上板。

12、新安裝的刮板機必須做到平、直、穩(wěn),機頭墊牢固。機頭兩側各打兩棵壓點柱、機尾兩側各打一棵壓點柱,并支設在頂板上,牢固可靠;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固定方式。當溜頭、溜尾順向搭接時機頭最低點與機尾最高點的搭接間距不小于0、3m。行人經??缭降牡攸c要設過橋。

13、刮板機機頭必須安裝供打壓點柱的底托梁。對sgb-26b、sgw-20b、 sgw-17型刮板機,因廠家設計時溜頭無底托架,要按sgw-40t型溜子底托架的形式進行改制, 選用厚度不小于10mm、焊接直徑不小于180mm、高度不小于30mm的鋼板,增設柱窩。

14、皮帶機必須做到機頭固定可靠,運行平穩(wěn)。機頭處配備2只合格的滅火器和0、2m3的滅火沙箱, 機頭、機尾必須設置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柵欄,機尾設擋煤板,確保擋住皮帶上的矸石、 煤塊,其前后兩端20m范圍內支護采用不燃性材料, 底皮帶距底板間距不小于400mm,機尾滾筒最低點距底板不得小于150mm,行人經常跨越皮帶機的地點必須設置人行過橋。

15、刮板機與皮帶機搭接運輸時,搭接長度和搭接高度均不小于0、5m,順槽轉載機的溜頭與皮帶機機尾采用固定搭接方式,縮短皮帶時必須使用回柱絞車、液壓千斤頂或其它牽引機械,達到整體牽移。

16、工作面刮板機與平巷刮板機搭接點以后的平巷溜子溜尾必須用鐵蓋板封閉。軌道與刮板機立體交叉的地方,其道心要用木板棚好,軌道與刮板機搭接高度不少于0、5m。

17、運輸設備交叉布置時,須在轉載點設置擋板,該擋板應能擋住煤矸的滾落和溢出。運輸機上、下山最上或最下部的皮帶機或刮板機機尾應設防護板。煤倉、溜煤眼入口加鐵蓖子,鐵蓖子間隔不得大于0、3×0、3m,四周加防護柵欄,防止人員墜入和大塊矸石滾落。

三、使用與維護

1、采煤機司機、掘巖機司機、裝巖機司機、液壓泵站工必須經過相應資質機構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和操作規(guī)程,其它無證人員不準操作采掘機械。當班工作結束時,必須將控制開關手把扳到停電位置,擰緊閉鎖螺栓。

2、采掘設備司機必須熟悉本崗位設備的性能、基本原理及操作要求,掌握一般維修保養(yǎng)、故障處理的知識。

3、刮板機的操作地點,應在機頭側前方的壁龕里,必須采用遠方控制操作。

4、使用中的刮板機應配齊緊鏈器。處理落鏈、斜鏈、緊鏈、接鏈時,必須使用緊鏈器。需要點動開車拉緊鏈子時,人員必須在機頭前方,不得站在溜槽內,前方的刮板機或皮帶機必須處在停運狀態(tài),并停電閉鎖。

5、采掘機械功率超過40kw的必須采用真空開關控制,安裝使用電機綜合保護。

6、刮板機、皮帶機鋪設長度及電機配備嚴格按出廠規(guī)定。上、下山運輸時,要根據(jù)巷道傾角,通過計算選擇設備,確定鋪設長度,并采取制動措施。上運皮帶機必須裝設防逆轉和制動裝置,下運皮帶機必須裝設制動裝置。

7、采掘機械運轉期間,任何人嚴禁進行維修操作,嚴禁站在刮板機、皮帶機上進行任何作業(yè),嚴禁清理皮帶機頭、機尾。

8、刮板機、皮帶機運輸巷必須安裝信號,做到通暢、清晰,運輸機巷機頭處有充足照明燈。機巷內必須實現(xiàn)四小線電纜化,并與電壓等級相符。

9、耙裝機耙?guī)r(煤)過程中,機前及兩側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用手觸摸鋼絲繩、簸箕兩側和導繩輪。

10、耙裝機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止耙斗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裝巖(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并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lián)系,操作人員站在巷道的外側; 耙裝機的剎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有良好照明;牽引鋼絲繩不允許破股、系扣和不合格接頭;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桿及其孔深與牢固程度,必須根據(jù)巖性條件,作出明確規(guī)定。

11、耙裝機在裝巖(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⑴平巷耙裝時,必須用四副卡軌器將機器固定在軌道上,耙斗0、3m3以上的耙裝機卸料槽必須支設撐腿。耙裝機前移時,可利用自身絞車慢速牽引移動。⑵上山掘進時,除用四副卡軌器固定耙裝機外, 必須用兩道鋼絲繩將車盤與軌道固定連接在一起,軌道上安設四副可靠的阻車器。小絞車的回頭輪要固定在橫梁上,用壓柱、 戧柱或其它方式將橫梁固定在底板上,并用鋼絲繩與軌道固定連接在一起,其卸料槽用兩只倒正絲拉桿固定在頂板上。機器上移時,必須先清理煤矸,按標準鋪好軌道,提起簸箕離地面50mm以上,用小絞車慢速牽移。⑶下山掘進時,除用四副卡軌器固定耙裝機外,必須在軌道上安設四副可靠的阻車器。卸料槽用兩根撐腿支設。機器下移時,用小絞車將耙裝機拉緊(為防止卸料槽下墜,下面也可放礦車,并連接牢固),將簸箕兩側及前端物料清理干凈,鋪好軌道,抬起入料槽離軌面50mm以上,用小絞車慢速移動。傾斜巷道傾角大于20度時,在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

12、 耙裝機作業(yè)時距掘進工作面的最大距離不宜超過20m,為了避免放炮時機械受損,耙裝機離工作面不少于6m。

13、耙裝作業(yè)前,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探頭,必須懸掛在耙斗作業(yè)段的上方;在高瓦斯區(qū)域、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qū)域煤巷掘進工作面嚴禁使用耙裝機。

14、電瓶車必須裝備前燈、后燈、閘、鈴、撒砂裝置、瓦斯報警斷電裝置及電瓶容量指示器,并靈敏可靠。電瓶應固定可靠,嚴禁繩捆索綁。停車時施好閘,司機離車時,必須摘下調速手把并隨身攜帶。

15、掘進迎頭應將充電機和充電電瓶車存放在進風流專用巷硐或岔子上,與礦車最突出部分的距離0、8m以上,不影響行車和行人。

16、電瓶車包機人員負責定期檢查電瓶的液面高度,比重及蒸發(fā)情況, 及時添加密度為1、26±0、01g/cm3的電解液或純水,嚴禁用井下水代替。電瓶車嚴禁過放電使用,單只鉛酸蓄電池的電壓不得低于1、75v。

17、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必須使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測定電壓時, 允許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min以后進行,電氣設備只允許在車庫內打開或升井檢修。

18、電瓶車充電時,充電插銷必須在停電的情況下操作并閉鎖好,充電完畢后也要先停電后再拔出充電插銷,嚴禁帶電作業(yè)。

19、必須使用電煤鉆、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裝置。

20、在堅硬煤層和炮采工作面,使用4kva電煤鉆綜保。

21、不得用2、5kva電煤鉆綜保代替巖石電鉆綜保,一臺2、5kva電煤鉆綜保不得接2臺及以上電煤鉆。

22、 電煤鉆必須通過電纜接地芯線經電煤鉆綜保與總接地網形成系統(tǒng),電煤鉆電纜接地芯線的電阻不得超過1ω。

23、對采掘設備的檢查維修、更換零部件、處理故障等工作,必須由取得合格證的維修工擔任,其他人員參與操作時應在維修工指導下進行,在檢修前必須停機并切斷電源,將開關閉鎖,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皮帶機、刮板機在檢修過程需要開機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發(fā)出開車信號后司機方能點動開車,工作完成后也必須點動起動兩次無問題后,才能正式運轉。

24、 嚴禁帶電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檢查或檢修電氣設備負荷側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鹊陀?%時,方可開蓋,并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確認無電后,進行導體對地放電,然后進行檢查或檢修電氣設備的負荷側。

四、安全保護與試驗

1、 對刮板機溜頭、溜尾的壓點柱要班班檢查,落實到人。采掘工作面放炮后要有專人再次檢查壓點柱。刮板機、皮帶機的液力偶合器必須使用合格的防爆片和易熔塞。皮帶機必須使用阻燃皮帶,其托輥的非金屬材料零部件和包膠滾筒膠料的阻燃性和抗靜電性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2、 皮帶機必須裝設低速防滑、煤位、防跑偏、超溫灑水和煙霧報警等安全保護裝置, 機械防跑偏裝置每25m一組。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皮帶機,必須裝設輸送帶漲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對各種保護裝置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檢查,維護、試驗、記錄。

⑴低速、煙霧報警等保護裝置,一律外接試驗按扭,每天試驗一次;⑵煤位保護采用觸摸試驗,每天試驗一次;⑶電磁閥超溫自動灑水滅火裝置用按扭試驗,每天試驗一次;⑷煙霧報警的地面模擬試驗每月一次;⑸各項保護的試驗按扭必須集中上板,并有明顯標志。

3、對皮帶機的各項保護試驗情況,試驗人員及時填寫“膠帶輸送機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表”,工區(qū)值班人員簽字。對試驗不合格項目,要在記錄表中寫明失效原因,工區(qū)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安排處理,對低速、煙霧報警、煤位保護、超溫自動灑水處理不好的,皮帶機不準運行。

4、對電煤鉆、照明和信號綜保指定專門人員每班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填寫試驗記錄,記錄保存半年。

5、采煤機必須裝有信號裝置、能停止工作面刮板運輸機的閉鎖裝置和斷開饋電開關的斷電裝置,并做到每班試驗一次并留有記錄。

6、當采煤工作面傾角超過15度時,采煤機必須裝有可靠的防滑裝置;當工作面傾角在18度以上時,應采用無鏈牽引采煤機,采用有鏈牽引采煤機時,必須配有液壓安全絞車,同時絞車與采煤機的牽引速度必須保持同步。

7、調整采煤機牽引鏈,處理采煤機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和打開滾筒離合器,并將工作面運輸機閉鎖,用防滑桿(液壓安全絞車)將采煤機穩(wěn)固,并在采煤機機身與頂板之間和機身下方分別打上壓點柱和戧點柱將煤機固定。

8、采煤機牽引鏈兩端固定必須牢固可靠,使用合格的液壓漲緊缸和配套的閥組。牽引鏈及聯(lián)接環(huán)節(jié)距超過3%時要更換,端頭牽引鏈固定后必須用ф18×64鏈條或ф20以上的鋼絲繩加后備保護。正常生產中,每百米牽引鏈內聯(lián)接環(huán)不準超過兩個,聯(lián)接環(huán)必須使用彈性漲銷定位,不準用鐵絲代替,若發(fā)現(xiàn)聯(lián)接環(huán)有錯牙、變形必須立即更換。

9、為防止牽引鏈與運輸機刮板鏈條碰撞、摩擦以及擠壓牽引鏈,根據(jù)實際情況將牽引鏈吊掛在頂梁上。采煤機運行時,所有人員必須避開牽引鏈。

10、更換截齒或距滾筒上下3m以內有人工作時,都必須切斷采煤機電源,打開滾筒離合器,并對工作面運輸機閉鎖。

五、井下小水泵、潛水泵使用管理

1、井下安裝小水泵、潛水泵,必須到機電管理部門辦理負荷審批手續(xù),待機電管理部門批準后,方能按負荷審批方案進行接火。

2、小水泵、潛水泵入井前,應驗證“安全標志證書”和“防爆合格證”,經機電管理部門防爆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3、搬運、安裝、撤除小水泵、潛水泵時,禁止野蠻裝卸,防止摔壞部件。嚴禁帶電搬遷和拖電纜搬遷。

4、在井下使用小水泵、潛水泵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凡使用潛水泵的地點,必須有蓄水池,其體積不得小于1m3,深度不得小于0、8m。小水泵的蓄水池可根據(jù)水泵流量制定相應標準,但最少不得小于4m3。

⑵小水泵必須配齊三閥(截止閥、逆止閥、底閥),完善引水裝置;小水泵必須水平放置,安裝位置不能妨礙行人和影響設備運行。

⑶小水泵、潛水泵必須掛牌管理,標志牌注明:使用地點、單位、包機人、水泵流量、水池容積等,標志牌距潛水泵不得超過5m。

⑷潛水泵必須垂直吊掛在專用支架上,放入水池內,并加過濾網;嚴禁倒置、水平使用潛水泵。

⑸小水泵、潛水泵第一次安裝使用時,應注意檢查水泵的旋轉方向是否正確,是否有卡阻現(xiàn)象,防止燒壞電機。

⑹每天檢查一次小水泵、潛水泵完好及吸排水管情況,及時清挖水池,并留有檢查記錄。

⑺小水泵啟動后,開泵人不得離開,必須在水抽干停泵后方可離開,防止小水泵長時間空運轉而燒壞。

⑻潛水泵必須實現(xiàn)自動控制,做到有水就開、無水即停,避免無人看管時,潛水泵長時間空運轉而燒毀。

⑼井下備用小水泵、潛水泵應與設備集中存放在一起,上臺上架,衛(wèi)生清潔,擺放整齊,并有備用標志牌。

六、其它

1、每個采掘區(qū)隊及溜子工區(qū)應建立下列制度和記錄:

⑴司機崗位責任制。

⑵崗位作業(yè)標準化及考核細則

⑶機電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⑷包機制。

⑸操作規(guī)程。

⑹主要設備零部件更換和油脂檢查、換油記錄。

⑺主要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⑻設備、配件、材料、油脂等領用記錄。

⑼事故分析記錄。

⑽隱患排查記錄及處理結果。

2、采掘工作面及運輸機道內備用設備、配件、材料要存放整齊,保持清潔、標志齊全、清晰。閑置損壞設備配件及時升井。

3、每臺皮帶機或刮板機懸掛技術特征表(包括長度、傾角、吊掛架數(shù)量、電機功率等),懸掛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制等制度;每條運輸機道要在煤倉上口處懸掛運輸系統(tǒng)示意圖。

第2篇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

一、總則

為了規(guī)范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以下簡稱安檢機構)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安檢機構檢驗技術水平,促進安檢機構健康有序發(fā)展,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21號),制定本規(guī)范。

二、監(jiān)督管理的范圍

(一)對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主要包括:對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對獲得檢驗資格許可安檢機構的日常監(jiān)督,對未獲得檢驗資格許可的機構開展檢驗活動的查處等。

(二)對安檢機構資格許可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主要包括對安檢機構資格許可工作中涉及受理、審查、批準的有關人員的監(jiān)督。

(三)對獲得檢驗資格許可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主要包括:資格有效性的情況;依法開展檢驗工作的情況;技術條件的保持情況;計量認證的情況;檢驗儀器設備的檢定或者校準情況及其是否處于完好的狀態(tài);檢驗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情況;檢驗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等。

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職責

(一)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當依法進行處理。對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向上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報告,并將情況通報公安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

(二)國家質檢總局職責

1.指導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開展的安檢機構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對機動車安檢機構開展監(jiān)督抽查。

3.及時組織處理對安檢機構的投訴和舉報。

(三)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職責

1.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組織對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抽查。

2.根據(jù)需要可以組織安檢機構進行比對試驗,督促安檢機構保持必要的檢驗能力。

3.通報安檢機構監(jiān)管信息。

4.及時處理對安檢機構的投訴和舉報,調查處理安檢機構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5.每年向上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交機動車安檢機構資格管理工作報告。

四、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資格管理人員的要求

(一)依法進行安檢機構的受理、審查、批準。不得違反工作程序對安檢機構進行許可。

(二)在受理、審查、決定過程中,應當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

(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人員應當一次書面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除非現(xiàn)場能及時完成更改的。

(四)在辦理安檢機構資格許可時,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請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五)及時查處并報告安檢機構的違法違規(guī)事實,積極查處無證安檢的行為。

五、安檢機構的職責和守則

(一)安檢機構的職責:

1.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信的原則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

2.保持信息系統(tǒng)通暢,及時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信息;

3.保證在用設備正常完好,在用計量器具依法進行計量檢定或校準,并按照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要求參加檢驗能力比對試驗;

4.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檔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檢驗結果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遵守保密規(guī)定;

5.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人員培訓和內部管理;

6.接受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每年1月底之前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

7.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中發(fā)現(xiàn)普遍性質量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8.安檢機構如需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3個月以上的,應當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上交檢驗資格許可證書和檢驗專用印章,并向社會公告;

9.建立嚴格的報告審批制度,對檢驗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10.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與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聯(lián)網;

11.積極配合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二)安檢機構守則:

1.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檢驗資格許可證書;

2.不得超出許可的檢驗范圍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3.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

4.不得出具虛假檢測結果;

5.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

6. 不得使用未經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考核合格的人員從事檢驗工作;

7.不得推諉或拒絕處理用戶的投訴或異議;

8.不得在工作中以權謀私、索要或者收取禮品、禮金及其他物品,收取賄賂;

9.不得從事其他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行為。

六、主要監(jiān)管方式

(一)對安檢機構資格許可行政審批人員的監(jiān)督管理主要通過檢查許可工作過程中的有關資料、行政相對人的投訴和有關工作匯報等方式進行。

(二)對安檢機構的監(jiān)管方式主要有:查閱原始檢驗記錄、檢驗報告,現(xiàn)場檢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過程,組織檢驗能力比對試驗,審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有關方面對安檢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評價,調查處理投訴案件,其他能夠反映安檢機構工作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方式等。

1.查閱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組織對安檢機構檢驗機動車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所出具的檢驗報告進行抽樣檢查。檢查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的內容,應當符合有關規(guī)定,結論應當真實、準確。同一輛機動車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中的檢驗數(shù)據(jù)應當一致,若同一輛機動車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中的檢驗數(shù)據(jù)不一致,應當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分析,對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應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已實現(xiàn)聯(lián)網監(jiān)察安檢機構的地區(qū),可以通過網絡進行抽查。

2.現(xiàn)場檢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過程:主要檢查安檢機構是否存在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檢驗項目的齊全性和檢驗結果判定的準確性;檢查檢驗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檢查計量認證證書和檢驗資格許可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檢查檢驗所用儀器、設備的準確度和有效性以及是否按期進行檢定或校準,檢查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是否正確、規(guī)范、保存完好。針對問題突出的有關項目組織開展的檢查??舍槍彶榘矙z機構年度工作報告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有關部門、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的抽查。根據(jù)工作需要,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可以就專項內容進行檢查,如檢查儀器設備的檢定或校準情況,是否有出具虛假數(shù)據(jù)的情況,是否有漏檢、少檢項目或不檢車只收費的情況等。

3.檢驗能力比對試驗: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組織安檢機構進行檢驗能力比對試驗,考察安檢機構檢驗水平。

4.審核年度工作報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每年組織對安檢機構年度工作報告進行審核。年度工作報告應當反映安檢機構的有關變化、資格許可條件的保持和檢查等情況,包括:

(1)安檢機構基本情況;

(2)機動車年檢驗車型及其數(shù)量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業(yè)務開展情況;

(3)在用檢測設備的變更情況和計量器具檢定或校準情況;

(4)檢驗人員培訓、考核情況,人員變更情況;

(5)投訴、異議處理情況;

(6)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5.聽取有關方面對安檢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評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通過走訪、電話、征求意見表、座談會的方式保持與當?shù)毓步煌ü芾聿块T、被檢車輛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溝通,征詢他們對安檢工作的建議,就安檢機構的檢驗流程、檢驗質量等諸方面廣泛地聽取意見,并及時匯總整理形成書面材料。反映的問題一經核實,均要求安檢機構限期整改,并跟蹤檢查。

6.調查處理投訴案件: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在接到投訴案件時,應當及時做好記錄、調查、處理、存檔工作。重大案件應當報上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調查情況屬實時,應當對產生的原因、案件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并依法對責任機構進行處理。

7.聯(lián)網監(jiān)察:在有條件的地區(qū)可通過計算機聯(lián)網管理系統(tǒng)對安檢工作進行適時、有效監(jiān)管。通過聯(lián)網系統(tǒng)的實時監(jiān)測功能,檢查安檢機構檢測線的檢測情況,檢查對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現(xiàn)行有效檢驗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查閱檢驗報告;抽查是否存在不按照標準進行檢驗,是否存在超許可范圍檢驗的現(xiàn)象。

七、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要求

(一)工作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

(二)監(jiān)督檢查不得事先通知被檢查安檢機構。

(三)監(jiān)督檢查中盡量避免影響安檢機構的正常經營活動。

(四)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安檢機構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五)在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證件。

(六)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記錄監(jiān)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由監(jiān)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機構的代表簽字確認。監(jiān)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及時歸檔,并保存3年。

八、監(jiān)督檢查結果的處理

(一)組織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部門應當及時將檢查結果通知被檢查安檢機構,同時向有關方面通報情況。

(二)對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安檢機構整改完成后,應當向組織檢查的部門提交整改報告。組織檢查的部門應當對安檢機構整改情況進行核查。

(三)對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四)對依法撤消檢驗資格許可的,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予以公告。

(五)安檢機構的檢驗資格許可被撤銷后,必須立即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

九、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查處范圍:

1.未取得計量認證證書和檢驗資格許可證書擅自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2.安檢機構在用計量器具未經計量檢定、超過檢定周期、經檢定不合格繼續(xù)使用的;

3.安檢機構超出許可檢驗范圍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4.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檢驗資格證書的;

5.不按照規(guī)定參加比對試驗的;

6.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檢驗結果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保存,逾期未改的;

7.未經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批準,擅自遷址、改建或者增加檢測線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8.拒不接受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的;

9.使用未經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

10.未按照規(guī)定提交年度工作報告或者檢驗信息的;

11.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的;

12.推諉或拒絕處理用戶的投訴或異議的;

13.安檢機構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3個月以上,未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的,或未上繳檢驗資格證書、檢驗專用章的,或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未向社會公告的;

14.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

(二)對無證從事安檢的責任者,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視情節(jié)輕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獲證安檢機構未在檢驗報告上標明檢驗資格許可證編號和未在檢驗報告上加蓋檢驗專用章的,應當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連續(xù)兩次通報批評仍不改正的安檢機構,應當組織安檢機構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學習,重新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檢驗資格考核。

十、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的撤銷和注銷

(一)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許可審批機關應當撤銷檢驗資格許可,但是撤銷檢驗資格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除外: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做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決定的;

2.超越法定職權做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決定的;

3.違反法定程序做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決定的;

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的;

5.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檢驗資格許可的;

6.安檢機構不履行職責、違反安檢機構守則,情節(jié)嚴重的;

7.依法可以撤銷檢驗資格許可的其他情形。

(二)注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許可審批機關應當注銷檢驗資格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1.被許可人不再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2.檢驗資格許可有效期滿未按規(guī)定重新申請取證的;

3.法人資格依法終止的;

4.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安檢機構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1年以上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應當注銷檢驗資格許可的其他情形;

7.對注銷檢驗資格許可的,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予以公告。

十一、其他

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人員在檢驗活動中接受賄賂,以職謀私的,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法撤銷其考核合格資質。

十二、機動車安檢機構對機動車安檢許可、行政處罰的異議

對行政處罰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3篇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

一、總則

為了規(guī)范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以下簡稱安檢機構)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安檢機構檢驗技術水平,促進安檢機構健康有序發(fā)展,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21號),制定本規(guī)范。

二、監(jiān)督管理的范圍

(一)對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主要包括:對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對獲得檢驗資格許可安檢機構的日常監(jiān)督,對未獲得檢驗資格許可的機構開展檢驗活動的查處等。

(二)對安檢機構資格許可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主要包括對安檢機構資格許可工作中涉及受理、審查、批準的有關人員的監(jiān)督。

(三)對獲得檢驗資格許可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主要包括:資格有效性的情況;依法開展檢驗工作的情況;技術條件的保持情況;計量認證的情況;檢驗儀器設備的檢定或者校準情況及其是否處于完好的狀態(tài);檢驗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情況;檢驗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等。

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職責

(一)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當依法進行處理。對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向上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報告,并將情況通報公安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

(二)國家質檢總局職責

1.指導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開展的安檢機構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對機動車安檢機構開展監(jiān)督抽查。

3.及時組織處理對安檢機構的投訴和舉報。

(三)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職責

1.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組織對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抽查。

2.根據(jù)需要可以組織安檢機構進行比對試驗,督促安檢機構保持必要的檢驗能力。

3.通報安檢機構監(jiān)管信息。

4.及時處理對安檢機構的投訴和舉報,調查處理安檢機構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5.每年向上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交機動車安檢機構資格管理工作報告。

四、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資格管理人員的要求

(一)依法進行安檢機構的受理、審查、批準。不得違反工作程序對安檢機構進行許可。

(二)在受理、審查、決定過程中,應當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

(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人員應當一次書面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除非現(xiàn)場能及時完成更改的。

(四)在辦理安檢機構資格許可時,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請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五)及時查處并報告安檢機構的違法違規(guī)事實,積極查處無證安檢的行為。

五、安檢機構的職責和守則

(一)安檢機構的職責:

1.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信的原則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

2.保持信息系統(tǒng)通暢,及時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信息;

3.保證在用設備正常完好,在用計量器具依法進行計量檢定或校準,并按照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要求參加檢驗能力比對試驗;

4.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檔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檢驗結果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遵守保密規(guī)定;

5.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人員培訓和內部管理;

6.接受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每年1月底之前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

7.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中發(fā)現(xiàn)普遍性質量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8.安檢機構如需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3個月以上的,應當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上交檢驗資格許可證書和檢驗專用印章,并向社會公告;

9.建立嚴格的報告審批制度,對檢驗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10.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與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聯(lián)網;

11.積極配合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二)安檢機構守則:

1.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檢驗資格許可證書;

2.不得超出許可的檢驗范圍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3.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

4.不得出具虛假檢測結果;

5.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

6. 不得使用未經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考核合格的人員從事檢驗工作;

7.不得推諉或拒絕處理用戶的投訴或異議;

8.不得在工作中以權謀私、索要或者收取禮品、禮金及其他物品,收取賄賂;

9.不得從事其他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行為。

六、主要監(jiān)管方式

(一)對安檢機構資格許可行政審批人員的監(jiān)督管理主要通過檢查許可工作過程中的有關資料、行政相對人的投訴和有關工作匯報等方式進行。

(二)對安檢機構的監(jiān)管方式主要有:查閱原始檢驗記錄、檢驗報告,現(xiàn)場檢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過程,組織檢驗能力比對試驗,審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有關方面對安檢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評價,調查處理投訴案件,其他能夠反映安檢機構工作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方式等。

1.查閱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組織對安檢機構檢驗機動車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所出具的檢驗報告進行抽樣檢查。檢查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的內容,應當符合有關規(guī)定,結論應當真實、準確。同一輛機動車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中的檢驗數(shù)據(jù)應當一致,若同一輛機動車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中的檢驗數(shù)據(jù)不一致,應當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分析,對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應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已實現(xiàn)聯(lián)網監(jiān)察安檢機構的地區(qū),可以通過網絡進行抽查。

2.現(xiàn)場檢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過程:主要檢查安檢機構是否存在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檢驗項目的齊全性和檢驗結果判定的準確性;檢查檢驗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檢查計量認證證書和檢驗資格許可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檢查檢驗所用儀器、設備的準確度和有效性以及是否按期進行檢定或校準,檢查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是否正確、規(guī)范、保存完好。針對問題突出的有關項目組織開展的檢查??舍槍彶榘矙z機構年度工作報告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有關部門、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的抽查。根據(jù)工作需要,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可以就專項內容進行檢查,如檢查儀器設備的檢定或校準情況,是否有出具虛假數(shù)據(jù)的情況,是否有漏檢、少檢項目或不檢車只收費的情況等。

3.檢驗能力比對試驗: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組織安檢機構進行檢驗能力比對試驗,考察安檢機構檢驗水平。

4.審核年度工作報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每年組織對安檢機構年度工作報告進行審核。年度工作報告應當反映安檢機構的有關變化、資格許可條件的保持和檢查等情況,包括:

(1)安檢機構基本情況;

(2)機動車年檢驗車型及其數(shù)量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業(yè)務開展情況;

(3)在用檢測設備的變更情況和計量器具檢定或校準情況;

(4)檢驗人員培訓、考核情況,人員變更情況;

(5)投訴、異議處理情況;

(6)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5.聽取有關方面對安檢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評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通過走訪、電話、征求意見表、座談會的方式保持與當?shù)毓步煌ü芾聿块T、被檢車輛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溝通,征詢他們對安檢工作的建議,就安檢機構的檢驗流程、檢驗質量等諸方面廣泛地聽取意見,并及時匯總整理形成書面材料。反映的問題一經核實,均要求安檢機構限期整改,并跟蹤檢查。

6.調查處理投訴案件: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在接到投訴案件時,應當及時做好記錄、調查、處理、存檔工作。重大案件應當報上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調查情況屬實時,應當對產生的原因、案件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并依法對責任機構進行處理。

7.聯(lián)網監(jiān)察:在有條件的地區(qū)可通過計算機聯(lián)網管理系統(tǒng)對安檢工作進行適時、有效監(jiān)管。通過聯(lián)網系統(tǒng)的實時監(jiān)測功能,檢查安檢機構檢測線的檢測情況,檢查對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現(xiàn)行有效檢驗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查閱檢驗報告;抽查是否存在不按照標準進行檢驗,是否存在超許可范圍檢驗的現(xiàn)象。

七、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要求

(一)工作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

(二)監(jiān)督檢查不得事先通知被檢查安檢機構。

(三)監(jiān)督檢查中盡量避免影響安檢機構的正常經營活動。

(四)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安檢機構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五)在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證件。

(六)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記錄監(jiān)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由監(jiān)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機構的代表簽字確認。監(jiān)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及時歸檔,并保存3年。

八、監(jiān)督檢查結果的處理

(一)組織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部門應當及時將檢查結果通知被檢查安檢機構,同時向有關方面通報情況。

(二)對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安檢機構整改完成后,應當向組織檢查的部門提交整改報告。組織檢查的部門應當對安檢機構整改情況進行核查。

(三)對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四)對依法撤消檢驗資格許可的,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予以公告。

(五)安檢機構的檢驗資格許可被撤銷后,必須立即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

九、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查處范圍:

1.未取得計量認證證書和檢驗資格許可證書擅自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2.安檢機構在用計量器具未經計量檢定、超過檢定周期、經檢定不合格繼續(xù)使用的;

3.安檢機構超出許可檢驗范圍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4.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檢驗資格證書的;

5.不按照規(guī)定參加比對試驗的;

6.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檢驗結果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保存,逾期未改的;

7.未經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批準,擅自遷址、改建或者增加檢測線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8.拒不接受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的;

9.使用未經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

10.未按照規(guī)定提交年度工作報告或者檢驗信息的;

11.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的;

12.推諉或拒絕處理用戶的投訴或異議的;

13.安檢機構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3個月以上,未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的,或未上繳檢驗資格證書、檢驗專用章的,或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未向社會公告的;

14.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

(二)對無證從事安檢的責任者,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視情節(jié)輕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獲證安檢機構未在檢驗報告上標明檢驗資格許可證編號和未在檢驗報告上加蓋檢驗專用章的,應當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連續(xù)兩次通報批評仍不改正的安檢機構,應當組織安檢機構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學習,重新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檢驗資格考核。

十、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的撤銷和注銷

(一)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許可審批機關應當撤銷檢驗資格許可,但是撤銷檢驗資格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除外: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做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決定的;

2.超越法定職權做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決定的;

3.違反法定程序做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決定的;

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的;

5.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檢驗資格許可的;

6.安檢機構不履行職責、違反安檢機構守則,情節(jié)嚴重的;

7.依法可以撤銷檢驗資格許可的其他情形。

(二)注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許可審批機關應當注銷檢驗資格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1.被許可人不再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2.檢驗資格許可有效期滿未按規(guī)定重新申請取證的;

3.法人資格依法終止的;

4.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安檢機構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1年以上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應當注銷檢驗資格許可的其他情形;

7.對注銷檢驗資格許可的,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予以公告。

十一、其他

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人員在檢驗活動中接受賄賂,以職謀私的,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法撤銷其考核合格資質。

十二、機動車安檢機構對機動車安檢許可、行政處罰的異議

對行政處罰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4篇 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

1、有關安全生產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及公司內部的規(guī)程制度等,都是確保安全生產和重要文件資料,企業(yè)全員都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并由安全科專人負責管理歸檔。所有的文件資料應登記、編號保存。項目部的文件資料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登記、編號保存。

2、安全管理科應做好文件資料的宣傳、貫徹執(zhí)行、收發(fā)、歸檔等工作,并做好收發(fā)記錄,項目部安全員做好收文記錄工作。

3、做好新老規(guī)范、文件的交換工作,新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出臺后,舊的應上報封存或銷毀,不得再使用。

4、做好規(guī)范、文件的外借工作,外借文件按規(guī)范登記,寫明歸還日期,以免影響他人借閱。

5、做好規(guī)范、文件的防火、防蟲、防災等的保存工作,以免損壞。

第5篇 礦井主排水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一.設計選型、到貨驗收及保管

㈠設計選型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及技術政策。選購的設備必須有鑒定證書和生產許可證。

㈡設計選型后必須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審查后,組織實施。

㈢設備到貨后有關部門必須按設備裝箱單進行驗收。查驗設備、輔機、隨機配件及技術資料。驗收發(fā)現(xiàn)缺件、破損、嚴重銹蝕、資料不全等問題,由采購部門負責解決。

㈣設備技術資料:

1.使用說明書。

2.產品出廠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3.設備總裝圖、基礎圖。

4.易損零部件圖。

5.電氣控制原理圖、安裝接線圖。

6.控制設備、主電機試驗報告。

㈤查驗合格的設備應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設備嚴禁拆套使用。

二.設備及管路的安裝、驗收

㈠設備及管路安裝

1.設備及管路安裝前必須對礦建項目依據(jù)設計要求進行嚴格的驗收,水泵、電動機、三閥、底盤的配套尺寸和結構符合設計要求,以保證安裝質量。

2.工程計劃開工前,必須制定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安裝程序和方法,明確工程質量要求。

⑴施工組織:明確施工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安全檢查員及之間的責任和關系。

⑵安裝主要依據(jù):由設計部門和廠家提供的設備裝配圖、安裝圖、基礎圖、平面布置圖、原理圖等圖紙。

⑶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依據(jù)《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mt5010-95和隨機技術文件,編制水泵及管路安裝、防腐質量標準和要求。

⑷設備安裝:水泵及管路安裝需編制安裝程序表及施工方法、安裝進度表、安裝網絡圖。

⑸設備的試驗、調試和試運行:根據(jù)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編制水泵和電氣控制設備的試驗調試方法,管路耐壓試驗方法及系統(tǒng)試運行試驗方案。

㈡安裝驗收的圖紙及資料

1.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

2.裝配圖和易損件圖。

3.設計施工圖和基礎圖。

4.安裝竣工圖和竣工報告。

5.調試記錄及試驗報告。

6.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㈢竣工驗收

工程安裝完畢后,由施工單位按有關標準進行自檢驗收,合格后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管部門組織質監(jiān)、設計、設備管理、施工和使用單位等,對該工程進行交接驗收。

1.檢驗工程技術檔案、竣工圖、隱蔽工程記錄、調試報告和設備清單等資料。

2.對工程安裝質量通過查閱資料和抽檢,進行安裝質量評定,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移交驗收鑒定書、質量認證意見。

3.組織施工和使用單位編制運行實施計劃和操作規(guī)程,檢查運行情況。

三.運行、維護、檢修、技術測定及技術改造

主排水系統(tǒng)的工作水泵、備用水泵和工作管路、備用管路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能力滿足《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78條規(guī)定的要求。建立經濟運行管理制度和編制突水狀態(tài)下排水系統(tǒng)的操作程序及搶險預案。

㈠操作運行

1.針對水泵的設備性能及運行特點,制定操作規(guī)程,做到內容全面、程序合理,并同現(xiàn)場實際相符。

2.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3.司機必須熟悉掌握排水系統(tǒng)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動作原理,做到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排除一般性故障。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4.主排水泵司機應按巡回檢查線路圖進行巡回檢查,每小時巡查一次,每2小時記錄一次并記錄,內容如下:

⑴各緊固件及防松裝置是否齊全有無松動。

⑵各發(fā)熱部位的溫度是否超限(滑動軸承不大于65℃,滾動軸承不大于75℃,電機溫度不大于規(guī)定溫度)。

⑶盤根松緊是否適度(不進氣,滴水不成線)。

⑷電動機、水泵有無異狀、異響或異震。

⑸壓力表、真空表、電流表、電壓表指示是否正確。

⑹認真填寫水泵運行日志。

⑺閘板閥,逆止閥,環(huán)形反路等附件有無漏水、損壞等現(xiàn)象。

5.井筒與泵房之間的斜巷內(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存放雜物。

6.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應交替運行,對不運行水泵(或水泵升井大修)的電動機,應每隔10天空轉2~3小時,以防潮濕。

㈡.系統(tǒng)維護

1.認真編制設備有關使用維護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

2.主排水系統(tǒng)維修工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設備維修必須建立包機制,明確包機制人員的職責。

4.對各種保護裝置和安全設施定期進行檢查試驗,達到靈敏可靠。

5.應針對每臺泵及系統(tǒng)的實際情況做好“三化”工作,即維護檢查周期制度化、維護內容規(guī)律化、維護保養(yǎng)程序工藝化。

6.做好維護檢查記錄,內容包括檢查項目、時間、對發(fā)現(xiàn)問題的處理意見。機電區(qū)隊技術負責人應每月檢查簽字。

7.檢查維護重點

①檢查軸承潤滑油質是否符合規(guī)定,禁止不同牌號的油混雜使用。

②盤根磨損、老化后應及時更換。

③每班一次清除吸水井雜物,每旬檢查一次吸水井積淤情況,積泥面距籠頭距離應不小于0.5m。定期清挖吸水井積淤,清刷籠頭罩。

④檢查水泵逆止閥、閘閥、底閥的運行狀態(tài),做到不漏水。電動閘閥必須設有限位和過轉矩保護裝置。

⑤每周檢查泵房配水閘門、防水門的密封性。各轉動部位及時加注潤滑油,開關靈活,防腐良好。

⑥排水管路固定牢固、不漏水,定期防腐,當水垢厚度超過管內徑的2.5%時及時清垢,每年雨季前檢查一次。

⑦每月檢查水倉的淤積情況,及時清挖,經常保持原設計容積3/4。雨季前必須清挖一次,水倉的空倉容積必須經常保持在總容量的50%以上。

⑧每天檢查電動機運轉是否正常,電動機的碳刷、滑環(huán)是否有燒傷、磨損過限和發(fā)生火花的現(xiàn)象。

⑼每月檢查電動機繞組(指可見部分)和電源引入線(指可見部分)有無松散,碰傷和灼傷等。

⑽每月檢查高壓啟動柜動作機構。

⑾每半年檢查高壓啟動柜斷路器的觸頭灼損情況,動、靜觸頭的接觸面積。做三相同期試驗。

⑿每季清掃電動機、電氣控制設備,保持各部清潔,每年搖測絕緣值一次。

⒀每天對高低水位報警和顯示裝置檢查試驗,做到顯示正確,報警清晰。

⒁每天檢查試驗引水裝置和備用引水裝置,并能在5分鐘內啟動水泵。

㈢.水泵的檢修

水泵的檢修要根據(jù)實際制定檢修的周期圖表,確定小、中、大檢修內容和周期,并做好檢修記錄,檢修后必須按照《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驗收。

1.小修內容包括:清洗調整軸承、平衡裝置、后軸套、各部螺釘、銷和健等。更換填料和潤滑油,檢查處理漏水、漏氣,解體清掃底閥以及吸水管,更換聯(lián)軸器螺栓、墊圈以及調整間隙。

2.中修內容包括:除小修的內容外,還應檢查、清洗、修理或更換軸承、軸套、平衡盤、平衡環(huán),檢查修理各閥、串水管。

3.大修內容包括:除中修的內容外,還應將水泵全部解體檢查和清洗,更換已磨損超限或腐蝕不能用的零件,必要時應對泵體修理、機座調整和更換泵軸。

㈣.技術測定

1.排水系統(tǒng)每年由具備資質的機構在雨季前進行一次安全檢測檢驗。

2.正常運行主排水系統(tǒng)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經濟運行測定,噸水百米電耗不大于0.5kwh,排水系統(tǒng)效率不低于50%。

3.新安裝和大修后的水泵必須進行安全檢測檢驗。

4.電機的過負荷、短路、欠壓保護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整定試驗。

5.絕緣油使用前應做好油質化驗,運行中的油每半年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6.每年雨季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一次聯(lián)合試運轉,運轉的時間不少于20分鐘。

㈤技術改造

主排水泵房降低原設計排水能力和撤除泵房,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

四.技術資料管理

健全技術檔案,做到一臺一檔。

1.主排水泵系統(tǒng)資料

⑴排水系統(tǒng)圖和技術特征卡片(排水系統(tǒng)圖:逆止閥位置、閘閥位置、型式、配水門位置、水倉容積、排水管路壁厚、長度、直徑,礦井正常涌水量及最大涌水量、水泵、電機主要技術特征)。

⑵排水泵房設備平面布置圖和引水設施布置圖。

⑶水泵易損零部件圖。

⑷供電系統(tǒng)圖和控制原理圖。

⑸水泵使用說明書。

⑹設備更換記錄和檢修記錄。

⑺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的技術測定分析報告(有效期一年)。

⑻聯(lián)合試運轉報告(有效期一年)。

⑼各種儀表校驗記錄(a級六個月一次,b級一年一次,c級使用前一次)。

⑽電氣試驗和整定記錄、安全保護計算整定校驗記錄(有效期一年)。

⑾重大及以上機電事故分析報告。

⑿經濟運行資料。

2.建立制度,現(xiàn)場張掛。

⑴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⑵崗位責任制度和包機制度。

⑶交接班制度。

⑷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⑸操作規(guī)程。

⑹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⑺設備巡回檢查制度。

⑻主排水系統(tǒng)經濟運行管理制度。

⑼突水狀態(tài)下主排水系統(tǒng)操作程序和搶險預案。

3.存放記錄

⑴要害場所登記簿。

⑵運轉日志、巡回檢查記錄。

⑶設備檢修記錄。

⑷水泵大修及更新記錄

⑸防水門、水倉和配水閘門檢查記錄。

⑹主排水泵事故記錄。

4.張掛圖紙

⑴礦井排水系統(tǒng)圖。

⑵供電系統(tǒng)圖。

⑶巡回檢查圖。

⑷主排水泵、電動機技術特征卡。

第6篇 加油站的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通過一學期對油氣儲運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知識的學習,自己應該有了一點相關知識的深入了解與思考,下面我就通過對加油站的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一些問題進行總結與分析,談談自己的收獲。

隨著國民經濟的迅速發(fā)展和城鎮(zhèn)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汽車擁有量出現(xiàn)了高速增長勢頭,汽車加油站數(shù)量不斷增加。由于汽車加油站收發(fā)各種牌號的車用汽油、柴油、機油、潤滑油等易燃或可燃物品,而且加油站多設于交通發(fā)達的黃金地段,車輛、人員往來頻繁,火災危險性極大,防火防爆工作尤為重要。因此,加油站安全建設是企業(yè)管理中的一項傳統(tǒng)性基礎工作。

要搞好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正確的防爆、防雷等安全技術是必不可少的。在這里我主要總結一些加油站中常用到的一些安全技術,然后再簡單介紹一些關于加油站安全管理方面內容,能夠對加油站的安全工作有一個較好的了解。

1 han 阻隔防爆技術

伴隨城市建設的快速發(fā)展,各類建筑設施與日俱增,城區(qū)空間被壓縮,一些加油站就包圍在建筑樓群中,安全距離不足問題日趨突出,給周邊環(huán)境安全帶來極大隱患。相關專家研究出了han 阻隔防爆技術,該技術是一種比較成熟先進的技術,可以從源頭上改善加油站的安全狀況,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han 阻隔防爆技術最大特點是導熱快。當油罐遇到靜電、燃燒、焊接、槍擊、碰撞等明火或高溫時,han 裝置會迅速將熱量傳導散開使受熱點溫度降到爆燃臨界溫度以下, 起到防爆的作用,極大地提高了容器的本質安全度。

han 阻隔防爆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儲運設備的安全具有以下9個方面優(yōu)點。一是防爆,han 油罐的油氣空間被安全保護,即使明火、槍擊、焊接也不會爆炸;二是阻燃,油面上方空間被阻隔, 其燃燒速度僅是普通油罐的1/30,相當于微弱火,即使著火也可及時熄滅;三是能消除靜電,han 阻隔防爆油罐裝卸油過程中不會產生靜電積聚, 不會因靜電積聚而產生放電火花; 四是具有陽極保護作用,han 阻隔防爆儲油罐不會發(fā)生腐蝕, 有利于延長地埋油罐的使用壽命, 防止油品污染水資源;五是能抑制油氣揮發(fā)、減少損耗,han 阻隔防爆儲油罐因“呼吸” 排除油氣的濃度僅是普通油罐的1/4,減少了“大、小呼吸” 而帶來的損耗,防止污染空氣,利于環(huán)保; 六是能防止浪涌,在?;愤\輸過程中能夠減少容器內液體晃動能量40倍, 極大降低移動危化品容器因浪涌而發(fā)生事故的概率;七是機構強度高,具有一定的抗壓縮性;八是不影響容器的有效容積,han阻隔防爆裝置僅占容器容積0.3%-1.2%;九是清洗安全,清洗時間短,清洗費用低。

隨著城市建設、發(fā)展、規(guī)劃的變化,安全法規(guī)的修訂,一些城市加油站的安全距離、儲

存等級明顯不足,特別是隨著汽油級別的改變,乙醇汽油的揮發(fā)性提高了,導致儲存危險性增大,城市公共安全發(fā)生了矛盾。han阻隔防爆技術作為整改方案試點以來,取得很好的效果,han油罐表現(xiàn)如下特點:

防爆作用,han 油罐的(油氣/ 空氣)空間被安全保護,即使明火、槍擊、焊接也不會爆炸。

阻隔作用,han 油罐的油面上方空間被阻隔,其燃燒(汽油/ 空氣)速度是普通油罐的1/25(微弱火),即使著火,人也可以上前用滅火毯蓋住。

消防靜電,han 油罐的體積電阻率為5~10ω.m,裝卸油的過程不會產生靜電積聚,不會因靜電積聚產生放電火花。

陽極保護,han 油罐即使埋在地下也不會發(fā)生腐蝕,因為罐體得到了陽極材料的保護,有利于延長地埋油罐的使用時間。

減少損耗,han 油罐由于其“填料”作用,因“呼吸”排除油氣的濃度僅是普通油罐的1/4,減少了“大、小呼吸”而帶來的損耗。

上述5 個特點使油站內han 油罐的安全有了絕對保證,油罐是加油站的安全核心,因此加油站的安全也有了保證,在對加油站的多次罐內點火驗收活動中,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都親歷了加油站“安全”的實事,這些實踐活動對試點加油站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了整改,確保試點加油站可以安全經營。宣傳報道使公眾接受了加油站的“安全”信息,改變了加油站“定時炸彈”的公眾形象,周邊群眾的上告信少了,公共安全矛盾解決了。

加油站便利店這決市場,美國、歐洲、日本都很成功,美國不管是高速公路旁,還是城市內,家家都成功;隨著我國轎車產業(yè)的發(fā)展,私家車的增多,這塊市場被看好。中國加油站不同于美國的加油站,占地面積比較小,安全距離和便利店用地易出現(xiàn)矛盾,實踐告訴我們,采用han 油罐是解決用地矛盾的好辦法,可以在現(xiàn)有加油站內,減少安全距離的范圍,擴大便利店的用地,既保證油罐的安全又解決用地的矛盾,所以說han 阻隔防爆技術將會對成品油(站)安全儲存帶來極大的好處。

對加油站來說,采用han 阻隔防爆技術,十分必要。

2 加油站防雷工程技術

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fā)展、交通基礎設施的不斷改善和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加油站已成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設施。對發(fā)展城市交通、方便人民生活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加油站的雷電、靜電事故災害逐年上升,直接威脅加油站設施及周邊人員和建筑物的安全。

2.1 加油站的位置特性及雷電隱患

2.1.1 地理地理位置

加油站通常設在城區(qū)開闊地帶或郊區(qū)、山區(qū)、鄉(xiāng)村、高速公路等道路邊的開闊地帶,有的附屬建筑物規(guī)模較大,所屬環(huán)境為雷電高風險地區(qū),至少應按三類防雷設計,油罐區(qū)應按一類建筑物進行雷電防護。要求外露罩棚平頂,不宜過高、過大,金屬罩棚注意網格密度和可靠連接。而緊鄰站房的多數(shù)設備無防雷裝置,安裝的金屬牌或射燈也不接地,存在雷電隱患。

2.1.2 電源系統(tǒng)防雷電保護缺失

一般加油站的380v交流電線路是由架空線接入至站區(qū)附近再埋地引入建筑的,部分加油站線路由10kv電力線架空接入,經變壓器后再埋入建筑。在鄉(xiāng)村和山區(qū)有的根本沒有埋地措施,因此非常容易感應雷電電磁脈沖。雖然有的加油站在供電線路安裝了一級電涌保護器(spd),但往往由于級數(shù)不夠、人工接地體阻值過大、接地線太長或連接不可靠等原因不符合規(guī)范,嚴重影響防雷效果,使防雷保護器形同虛設。

2.1.3 等電位連接不良

等電位連接是防雷電的重要措施。油罐的罐體、金屬構件及呼吸閥、量油孔等金屬附件,電力電纜外皮和瓷瓶鐵腳,裝在油罐上的信息系統(tǒng)的配線電纜外皮,加油機地腳螺釘?shù)染鶓c接地系統(tǒng)做可靠的電氣連接。加油加氣站高出地面的量油孔、通氣管、放散管、阻火器和路燈等附件,有可能遭受直擊雷或感應雷的侵害,應當相互做良好的電氣連接并與油罐的接地共用一個接地裝置,給雷電提供一個泄入大地的良好通路,防止雷電反擊火花造成雷害事故。但一些地方由于明敷接地線串接、接點過多、過亂、壓接點嚴重銹蝕、過渡電阻過大,個別加油站甚至新建時無圖施工或缺乏監(jiān)督機制,甚至輸油口或通氣管與加油站接地體之間使用非金屬管等等,造成等電位連接上存在隱患。

2.2 強化加油加氣站防雷措施

2.2.1 設計階段

針對加油加氣站建(構)筑物、油罐區(qū)、接地網及信息信號系統(tǒng)分別進行設計,嚴格依據(jù)規(guī)范要求出具接地標準圖,為后期的規(guī)范施工和竣工驗收提供準確依據(jù)。

2.2.2 施工階段

加油加氣站的防雷施工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單位實施,施工過程中應按圖紙施工,關鍵施工環(huán)節(jié)應設立質量控制點,做好隱蔽工程和驗收,保留圖片、文字等資料,不合格的工序絕不能進入下一步施工。

2.2.3 驗收階段

驗收環(huán)節(jié)應制訂詳細的驗收方案,在投產前應請具有資質的檢測部門進行防雷檢測,檢測報告應存入工程項目檔案,驗收中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項,要按照“四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整改方案、定完成時間、定資金來源,把隱患消滅在投產之前。

2.2.4 運營階段

在加油加氣站運營中,認真做好加油加氣站防雷設施的日常運營維護工作,進行定期檢測,確保防雷防靜電設施完好。對于收購的加油加氣站,鑒于這些項目在施工及驗收中存在不規(guī)范之處,是當前加油加氣站防雷管理的薄弱環(huán)節(jié),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動員,綜合治理”的方針,采取徹底整改和積極防御措施,排除雷電隱患,把雷電災害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 加油站的火災危險性分析以及預防

3.1 火災危險性

汽車加油站是專為各種機動車輛補充汽油、輕柴油的專門場所。有商業(yè)的,也有單位自用的,主要由地下貯油罐、加油柱和管理室三部分組成,有的還設有為汽車加潤滑油、零售小包裝油品、洗車以及保養(yǎng)間和庫房等。

3.1.1 油品的火災危險性

貯存油量大。汽車加油站,主要貯存有車用汽油、柴油、機油、潤滑油等。少則十幾

噸,多則幾十噸,甚至上百噸,這些易燃、可燃液體,具有很大的火災危險性,一旦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不易撲救。

汽車油槽車向地下油罐卸油的過程屬于火災危險的操作過程。

油罐破裂泄漏或閥門管件等處密封不嚴會造成油品泄漏,蒸汽擴散。

油罐內可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3.1.2加油設備的火災危險性

油罐的清洗與檢修中的危險。當加油站內的油罐需換儲另一種油品和拆除油罐

時都必須對油罐進行清洗,如清洗方法不當,或清洗不合格即動火焊割,則極易造成爆炸

火災。

加油站隨著經營時間的增長,加油設備缺乏維修,電氣線路老化,靜電導除不良,設備容易出現(xiàn)跑冒滴漏,不安全因素增多,如果不及時消除,容易發(fā)生火災。

3.1.3 各種點火源存在的危險性

著火源多。不管何種加油站,周圍環(huán)境都比較復雜,受外部著火源的威脅都較大,如鄰建煙囪的飛火,鄰近的火災,頻繁出入的車輛,人為帶人的火種,燃放鞔炮的散落火星

及雷擊等等,均可成為加油站火災的火源。

存在著靜電火源。靜電火源,是在卸油和加油過程中逐漸形成的,難以察覺和控制。在汽車加油站形成的主要靜電火源是油罐車卸油過程中或加油過程中形成的。如果地下油罐的進油管未伸至罐底或進油管端型式不當,而產生劇烈湍動、噴濺;輸油管線上毛氈或濾紙型微孔過濾器的安裝位置不當,不能為油液中的電荷衰減到安全數(shù)值而提供足夠時間;輸油管線與槽車、地下罐之間沒能進行電路導通;油品輸送速度過快等等操作,都有發(fā)生靜電火花引燃的危險。另外,汽車行駛過程中人體活動過程中會形成靜電火源;電裝置損壞缺乏檢修,也會形成靜電火源等。

3.2 加油站的防火對策

3.2.1 依法建立健全組織制度

根據(jù)《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建立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負責人的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設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并推動加油站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加油站的逐級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建立一整套切實可行的,責任明確的管理制度。將消防安全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每一個人員身上。

3.2.2 加強教育培訓,培訓專業(yè)化管理隊伍通過系統(tǒng)的培訓,提高加油站從業(yè)人員特別是加油工、裝卸工等特殊工種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和消防意識,提高安全經營效率。

3.2.3 建立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實行綜合防治

建立預防預警機制。主要包括各種預防預警信息,如事故隱患信息,常規(guī)監(jiān)測數(shù)

據(jù),人員組成與指揮,報警聯(lián)絡等;預防預警行動,如預防預警的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加油站自查與安監(jiān)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措施等;預警的支持系統(tǒng),如報警聯(lián)動組織及方式,與預警相關的技術支持力量,信息的反饋與落實等。

建立應急救援與保障機制。主要包括組織指揮體系;應急響應程序。應急響應程序除主案外應特別注意各級別事故或預警的衍生或耦合災害事件的銜接與行動;信息與通訊;救護與防護;后期處置等。

建立安全風險評價機制。主要包括兩大類即:安全工作的預評價和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評價。安全評價除應按照相應步驟進行分析評估外,為保障安全評估的真實和最優(yōu)化,應由相關專業(yè)人士或技術力量進行專門評價。

加強滅火演練工作。加油站應根據(jù)自身的特點,詳細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每年進行全員演練,必要時可請當?shù)叵乐嘘犈浜舷姥萘暋?/p>

3.2.4 加強對加油站的監(jiān)督檢查

“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只有通過行之有效的防火安全檢查,才有可能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及時加以整改。這一方面要求加油站的經營單位對防火工作有高度認識、高度責任心和自覺性,開展經常性的自檢自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火災隱患,同時消防、工商、安監(jiān)

等相關部門通力合作,加大執(zhí)法監(jiān)管力度,把好審批驗收關,杜絕違法經營或帶隱患經營的

加油站出現(xiàn)。定期對加油站進行安全評價與檢查,形成一個完整的由日常檢查、專項抽查、稽查、暗訪等多種方式構成的監(jiān)督檢查體系,監(jiān)督企業(yè)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火災隱患。

第7篇 地面低壓供電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一、檢查、檢修制度

1、建立定期巡回檢查制度。機電部門每季度組織有關人員對地面低壓用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無人值班的變電所要安排維修人員定期巡查。暴風雨、冰雪過后要立即組織巡查。

2、建立定期檢修制度。每季度至少對各場所的變電所停電檢修一次,輸、配線路每半年檢修一次,并認真做好檢修記錄。

3、切實加強無人值守變電所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分管單位,責任落實到人。配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巡回檢查制度、定期維修制度、電氣預防性試驗制度、供電系統(tǒng)圖、絕緣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柵欄、安全標志、滅火器材、門鎖。檢修停送電除嚴格執(zhí)行電氣操作規(guī)程外,必須設專人看管,防止誤操作傷人。

二、電氣施工安全

1、凡是從事低壓電氣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零星施工必須執(zhí)行“零星施工安全責任書”制度,并在施工任務書規(guī)定的范圍內按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電氣作業(yè)。

3、在必須執(zhí)行停電、驗電、放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4、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按規(guī)定著裝,工具齊全。登桿或登高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合格的專用工具及保險帶。

5、高、低壓或低壓同桿架設的供電線路必須在全部停電時,方可登桿作業(yè)。

三、變配電設施及配出線路

1、變配電所的安全設施齊全,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tǒng)圖(圖紙包括相關的上下級變電所的主接線,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50條規(guī)定)。

2、配出的架空線路桿塔必須注明線路名稱、桿號,高、低壓同桿架設時,按上下位置分別標注。

3、配出電纜標志清晰。

四、新增負荷及臨時用電

1、車間、班組、宿舍及辦公室均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需要調整時須提出申請,經機電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2、基建工程臨時動力用電及照明用電要經機電部門審批后實施。

五、過流和漏電保護

㈠變配電所(變電亭)變壓器二次出線總開關及分路開關有可靠過流保護。過流整定值每年整定試驗一次,負荷變化時要隨時整定試驗,并有過流整定試驗記錄。

㈡漏電保護的裝設

1、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tǒng)的移動式設備、手持工具,常年處于潮濕、野外作業(yè)場所的電氣設備,必須裝設漏電保護。采用架空摩擦接觸方式引入電源的場所,其電源開關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

2、宿舍應在戶內安設漏電保護器。

3、 裝設兩級漏電保護的配合應為:上一級開關安裝200ma中等靈敏度,動作時間0、2秒(或0、1秒)的漏電保護器,下一級開關安裝動作電流30ma高靈敏度、動作時間0、1秒的漏電保護器。

4、漏電保護器后的保護零線不能重復接地。不得將兩臺漏電保護器并聯(lián)使用。

六、接地與接零

1、對于三相四線制低壓供電系統(tǒng),動力變壓器中性線必須接地,并設置零母線,截面、連接方式及相色符合規(guī)定。各級配電點的出線電纜接地線必須連接到電源電纜的接地線上。具有3臺及以上開關或饋出3條及以上線路的配電點必須設置零母線,電源和負荷出線的接地線必須接至零母線上,零母線設置重復接地極。

2、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低壓供電系統(tǒng)中性點嚴禁接地,按井下接地保護細則執(zhí)行。

3、電氣保護接零的系統(tǒng)中,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應使用保護地線或通過工作零線與電源端的接地點可靠連接。

4、變壓器引出中性線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ω,每一重復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5、三相四線制低壓供電系統(tǒng)中任何設備,禁止不接零而采取就地接地保護。

6、地面降壓站、井塔、井架等工廠建筑避雷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

7、供暖、供氣、供水管路不得用作接地; 廠房車間內禁止埋設接地極; 嚴禁使用高大建筑的防直擊雷引下線和接地極作為動力或照明零線重復接地或工作接地。

第8篇 主扇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一.設計選型、到貨驗收及保管

1、 設計選型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政策,所選設備具有可靠性高、運行費用低、維修方便等特點。選購的設備應有鑒定證書和生產許可證。

2、 設計選型必須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審查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上級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3、 設備到貨后,有關部門必須按照設備裝箱單進行驗收。技術資料應具備:

⑴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

⑵設備總裝圖、基礎圖、易損零部件圖。

⑶電氣原理圖、安裝接線圖。

⑷主要設備試驗報告。

⑸主要部件的探傷報告。

4、 查驗合格的設備應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必須入庫妥善保管,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設備嚴禁拆套、拆件使用。

二、設備安裝及驗收

編制設備安裝技術措施和驗收大綱,工程完畢后,由安裝單位按有關標準進行自檢驗收,合格后向礦業(yè)(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由礦業(yè)(集團)公司組織交接驗收和評定。

1、安裝措施及技術要求

⑴工程開工前,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明確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

⑵設備安裝依據(jù)設計部門和廠家提供的設備裝配圖、安裝圖、基礎圖、平面布置圖、原理圖,控制及保護線路圖等圖紙,按照安裝程序、裝配工藝要求、調試和注意事項進行安裝調試。

⑶質量標準: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設備隨機技術要求等。

⑷設備評定的主要依據(jù):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及性能測試的試驗報告。

2、安裝調試的項目

⑴支承裝置與電機的同心度,主軸水平度。

⑵軸流式風機葉輪與機殼的間隙。離心式風機葉輪進風口與機殼進風口間的軸向間隙和徑向間隙。

⑶前導器安裝角度和葉片安裝角度。

⑷軸承各部間隙。

⑸反風裝置啟動靈活,風門關閉嚴密。

⑹電氣設備及試驗整定。

3、驗收內容

依據(jù)“安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現(xiàn)場驗收,并查閱以下資料:

⑴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

⑵裝配圖和易損件圖。

⑶安裝、調試、測試報告

⑷安裝竣工圖、竣工報告

4、驗收合格的工程,填寫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移交驗收鑒定書、質量認證意見。

三、試運轉

1、試運轉前,確定負責人、指揮人、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和記錄人員,并制定試運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2、起動設備前,先用人力盤車,檢查是否有阻礙、振動和異響等異?,F(xiàn)象。

3、離心式風機在安裝或檢修調試后進行試運轉。在關閉閘門的情況下起動。 第一次起動空載運轉8~10分鐘后停機。第二次啟動后,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帶部分負荷運轉30分鐘,再將閘門調節(jié)到額定負荷繼續(xù)運轉15分鐘后停機;仔細檢查各零部件,然后再運行8小時停機,打開軸承蓋檢查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4、軸流式風機在安裝或檢修調試后進行試運轉。在全開或半開閘門情況下起動。首先使葉片彼此靠上,安裝角調到最小角度,進行試運轉2小時。如一切正常再將葉片轉到應有的角度,繼續(xù)試運轉2小時。正常后開始運轉。

四、技術改造

1、扇風機的重大技術改造必須在調研基礎上由礦提出改造方案,經礦業(yè)(集團)公司組織技術論證,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上級部門報批。

2、技術改造設計方案,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具備一定的先進性。應積極采用國際國內的先進技術和產品。

3、軸流式風機進行改造更換葉片后,只有一級的主扇應做靜平衡試驗,如為二級葉輪應做動平衡試驗。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不再做動平?試驗:更換的同位置新舊葉片質量差不大于100克;輪轂在安裝葉片前已單獨經過動平?校正,并新葉片質量差不大于100克。 移裝、改造的離心式風機葉輪及大修后的葉輪,應做動平衡試驗。

4、技術改造后,必須經批準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并出據(jù)驗收報告,將相關的技術文件及圖紙同時改動,記入技術檔案。

五、設備檢查、測定、安全運行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及機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2、主扇風機必須有可靠的雙回路電源。

3、風機運行時每1小時進行一次巡檢,并填寫記錄。

4、儀表按規(guī)定時間校驗:a級半年一次;b級一年一次;c級使用前鑒定一次。

5、 主扇風機在安裝、大修或改造后,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性能測定和試運轉工作。以后每年進行一次運行工況技術測定,每五年進行一次性能測定(繪制特性曲線)。

6、風機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倒機運行,每次倒機前對機殼內部及工作輪進行清理,倒機后立即對停運風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

7、每三年對主軸探傷一次,每運行半年更換一次潤滑油。

8、每季度檢查一次反風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試驗。

9、安全保護試驗合格、靈敏可靠。

⑴電機、風機各軸承必須有超溫報警裝置,每周試驗一次,運行時滑動軸承溫度不超過65℃,滾動軸承溫度不超過75℃。。

⑵過流、無壓釋放保護裝置可靠,每半年整定試驗一次。

⑶防護用具合格,每年試驗一次。

10、水柱計準確、清晰,每月校驗一次。

11、風門、防爆門嚴密不漏風,每六個月檢查維修一次。

12、高壓電動機裝設避雷裝置;電機絕緣電阻每年搖測一次。

13、備用風機必須能在10分鐘內開啟,備用風機拆檢、技術改造或更換主要部件時,必須制定礦井單風機運行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14、風機運行工況負壓不得高于風機額定負壓的90%。

15、機房必須裝有直通調度室的專用電話。

六、技術資料、張掛制度、圖紙和存放記錄

1、技術資料

⑴原始設計資料、使用說明書、總裝圖、技術特征卡片。

⑵技術測定、無損探傷報告。

⑶檢修、大修技術資料。

⑷儀表校驗、安全保護裝置整定校驗資料。

⑸反風試驗報告

2、張掛制度及圖紙

⑴、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⑵、干部上崗制度

⑶、崗位責任制度

⑷、包機制度

⑸、交接班制度

⑹、巡回檢查制度

⑺、操作規(guī)程

⑻、反風操作示意圖

⑼、供電系統(tǒng)圖

⑽、巡回檢查路線圖

⑾、技術特征卡片

3、存放記錄

⑴檢查、檢修記錄

⑵運轉日志、交接班記錄、巡回檢查記錄

⑶要害場所登記簿

⑷干部上崗記錄簿

七、工具、絕緣用具、安全措施

1、配件、工具、試電筆、接地線、絕緣靴、手套存放整齊,并有登記帳卡。

2、滅火器材(2~4個滅火器,0、2m3滅火沙)數(shù)量充足。

3、轉動部位和裸露電氣設置防護柵欄和警示牌。

八.罰則

主扇風機的重大技術改造及改變運行參數(shù)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否則對單位責任人罰款1000元

第9篇 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一、設計選型、到貨驗收及保管

㈠設計選型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政策。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具備可靠性高、運行費用低、維修方便等特點。選

購的設備應有鑒定證書和生產許可證,防爆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㈡設計選型后必須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審查通過后,組織實施。

㈢設備到貨后,有關部門按設備裝箱單和技術文件要求查驗設備、附機、隨機配件及技術資料。技術資料至少有以下十種:

1、使用說明書

2、產品出廠合格證(防爆合格證、安全標志準用證)

3、基礎圖

4、設備總裝圖

5、制動裝置結構圖、系統(tǒng)圖

6、易損零部件圖

7、電氣原理圖、安裝接線圖

8、主要電氣設備試驗報告。

9、主要部件的探傷報告。

10、膠帶必須符合mt450-1995標準,有國家采煤機械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頒發(fā)的檢測合格證。

㈣查驗合格的設備應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設備嚴禁拆套、拆件使用。

二、設備安裝及驗收

設備安裝驗收依據(jù)《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并編制設備安裝工程驗收大綱。

㈠安裝措施及技術要求

1、設備安裝前必須對礦建項目依據(jù)設計進行嚴格驗收,以保證安裝質量。

2、工程計劃開工前,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明確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事項,作為安裝技術準則。內容包括以下幾類:

⑴施工組織設計:應具備施工準備和科學組織施工的文件或書面材料。

⑵安裝主要依據(jù):由設計部門和廠家提供的設備裝配圖、安裝圖、基礎圖、平面布置圖、原理圖、關系圖及方框圖等圖紙。

⑶設備安裝:安裝程序、裝配工藝要求,調試方法和注意事項作為安裝指南。

⑷質量標準:設計規(guī)范、設備安裝驗收規(guī)范、安全規(guī)程,作為安裝的基本準則。

⑸設備評定的主要依據(jù):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及性能調試、測試的試驗報告。

㈡安裝驗收的圖紙及資料

1、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

2、設備清單:包括已到設備、到貨未安裝設備和已訂未到設備

3、裝配圖和隨機備件圖

4、設計施工圖

5、運輸、制動、電氣系統(tǒng)圖

6、調試、測試報告

7、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8、安裝竣工圖、竣工報告

9、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10、施工預算及決算

㈢設備安裝中的重點驗收項目及內容

1、驅動滾筒及機頭架無開焊、裂紋和變形。

2、驅動滾筒、導向滾筒水平度

3、聯(lián)軸器的不同軸度

4、減速箱軸的水平度

5、逆止器、液力偶合器、驅動裝置制動器符合要求。

6、電氣系統(tǒng)調試

7、強力膠帶接頭情況及接頭編號

㈣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安裝完畢后,由安裝單位按有關標準進行自檢驗收,合格后向礦業(yè)(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由礦業(yè)(集團)公司組織設計、施工、設備管理和使用等單位進行交接驗收和評定。

1、檢驗工程技術檔案、竣工圖、隱蔽工程記錄、調試報告和設備清冊等資料。

2、對工程標準和安裝質量進行抽檢與復驗。

3、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編制試運轉實施方案,檢查試運轉情況。

4、對安裝質量進行評定,填寫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移交驗收鑒定書、質量認證意見。

三、必須設有的安全保護裝置及試驗周期

1、過速保護、過電流和欠電壓保護,每天檢查一次,每半年測試調整一次。

2、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每天檢查試驗一次。

3、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溫度、煙霧保護每月試驗一次,自動灑水每天檢查試驗一次。

4、輸送帶漲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每天檢查試驗一次。

5、斷帶保護,每天檢查試驗一次。

6、在輸送機道內設置緊急停車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7、在機頭、機尾裝設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欄,卸煤倉口裝有鐵蓖子。

8、傾斜井巷中,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必須裝設制動裝置。

9、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應實現(xiàn)軟啟動。

10、推廣應用接頭檢測裝置和膠帶防縱向撕裂保護裝置。

四、檢修、維護、運行

1、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必須保證每天2~4小時停機檢修。

2、每天對鋼絲繩芯膠帶的接頭、各部軸承、托輥、逆止器、機械防跑偏裝置、膠帶帶身撕裂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3、 減速機必須使用符合規(guī)定的合格齒輪油,并填加合適的填加劑(如鐵霸、倍力等),使用中的油每半年取樣化驗一次,每二年進行清洗過濾或換油;液壓站用油至少每年更換一次。

4、鋼絲繩芯膠帶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5、鋼絲繩芯膠帶機嚴禁超載運行,必須有限制超載措施。

6、設計非乘人鋼絲繩芯膠帶機嚴禁乘人。

五、技術改造

1、應積極采用國際國內的先進技術和產品,對在用的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進行技術改造,以提高系統(tǒng)的可靠性,降低運行成本。

2、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的重大技術改造必須在調研基礎上由礦提出改造方案,經礦業(yè)(集團)公司組織技術論證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批。

3、技術改造設計方案,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具備一定的先進性。技術改造必須做好整個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的優(yōu)化匹配,對影響系統(tǒng)可靠性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如制動器、防滑保障、皮帶倒轉防護裝置等產品和技術應引起足夠的重視。采用計算機技術時,必須按電磁兼容性技術進行設計,并按有關國家標準進行技術指標檢驗,以保證提升系統(tǒng)的安全可靠性。

4、技術改造后必須經批準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并出據(jù)驗收報告,將相關的技術文件及圖紙同時改動,記入技術檔案。

六、規(guī)章制度、記錄及資料

1、制度張掛和記錄存放:

⑴操作規(guī)程。

⑵崗位司機巡回檢查制度。

⑶交接班運轉日志及崗位責任制。

⑷設備包機制。

⑸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技術特征表。內容應有:峒室名稱、膠帶機型號、膠帶強度、膠帶寬度、膠帶每米單重、運輸長度、速度、膠帶每米載荷、小時運輸能力、電動機型號、功率、減速箱型號及最大輸出扭矩、使用潤滑油的標號、驅動滾筒直徑等。

⑹運輸系統(tǒng)圖。

⑺電氣控制原理圖及電氣保護接線圖。

⑻領導干部上崗制度及記錄。

⑼膠帶檢查制度及記錄。

⑽檢修制度及記錄。

以上⑴~⑻種懸掛、存放在現(xiàn)場;⑼~⑽種記錄存放現(xiàn)場,制度存放工區(qū)。

2、設備檔案應具有以下資料:

⑴鋼絲繩芯膠帶機安裝圖、使用說明書及總裝圖。

⑵設備改造安裝圖。

⑶制動器、逆止器結構圖和系統(tǒng)圖。

⑷易損零部件圖。

⑸電氣原理和接線圖。

⑹保護設施安裝和控制圖。

⑺機道裝置布置圖(包括機頭、機尾)。

⑻膠帶出廠合格證、更換記錄、阻燃試驗報告、安全標準準用證。

⑼停產檢修記錄(包括實測數(shù)據(jù)和更換零部件)。

⑽事故記錄和事故分析記錄。

⑾油脂更換記錄。

七罰則

1.鋼絲繩芯膠帶機的重大技術改造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否則對單位機電負責人罰款1000元。

2.因維修不及時、超載運行、膠帶超期使用造成斷帶事故,對專業(yè)分管領導及責任人罰款1000元。

第10篇 煤礦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煤礦安全技術培訓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安全基礎工作,搞好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努力提高煤礦職工隊伍的安全素質,是實現(xiàn)煤礦安全生產的根本,也是維護職工人身安全的基本保證。強化煤礦安全技術培訓,是煤礦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務,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xiàn)?!吨腥A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規(guī)定:“煤礦企業(yè)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yè)?!薄睹旱V安全監(jiān)察條例》也對煤礦企業(yè)提出了強制性開展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嚴格要求。對在新體制下加強煤礦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培訓質量提出了新課題。這充分說明了煤礦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于行業(yè)的特殊性,比其它行業(yè)顯得更為重要。

據(jù)統(tǒng)計,1981-1999年,全國煤礦職工死亡人數(shù)114878人,百萬噸煤死亡率為5.94。而同期美國煤礦死亡人數(shù)僅為1261人,特別最近三年煤礦死亡人數(shù)每年均控制在40人以下,1994年以后百萬噸煤礦死亡率一直保持在0.05以下。我國安全生產形勢如此嚴峻,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人員安全意識差、能力較低,構建和完善安全生產培訓體系,加強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是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

從大量事故調查資料分析結果看,80%以上的事故都是“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國外工業(yè)發(fā)達國家的經驗充分說明,強化安全生產培訓,提高人員安全素質是減少事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但是,長期以來,很多企業(yè)并沒有真正意識到這個問題,或者認識不深,理解片面,對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抱著敷衍了事和走過場的態(tài)度,沒有給予充分重視。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煤礦機械化、自動化水平在不斷提高,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都在不斷健全和完善。為跟上時代的步伐,就必須杜絕“一勞記逸”的學習態(tài)度,樹立不斷培訓和努力學習的思想。為使安全培訓教育取得預期效果,必須注重培訓內容和形式的統(tǒng)一,同時考慮到煤礦行業(yè)的特點,根據(jù)培訓對象的不同因人而宜、因地制宜,制訂不同的培訓計劃。

1 安全培訓內容

(1)法律法規(guī)教育。主要有法律基礎知識,如《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jiān)察法》、《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和《勞動法》等。

(2)煤礦安全基礎知識。包括井下各種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的性質和危害及防治辦法;采、掘、機、運、通各個環(huán)節(jié)中的工作常識、要領及安全注意事項,如采掘工作面的安全技術、爆破安全技術、“一通三防”安全技術、礦井提升運輸安全技術、礦井電氣安全技術、井下現(xiàn)場救護常識等。

(3)煤礦安全技術法規(guī)。主要包括《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說明》、《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煤礦“一通三防”責任制和各種《操作規(guī)程》及《作業(yè)規(guī)程》等。

(4)煤礦事故分析和處理。主要是案例教育,包括煤礦各種事故產生的原因、特征、發(fā)生發(fā)展過程、分析技術方法的理論和防治對策等方面。

(5)計算機、互聯(lián)網通信等方面的信息技術。

在具體培訓中,可根據(jù)培訓對象不同安排選用不同的內容。

2 培訓形式

(1)入礦培訓。對象為新招收的工人,一般是脫產培訓,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間為2個月。但在實際中很多礦并未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培訓,內容簡化,時間僅有一個星期左右,使得進礦的新工人剛一參加工作在安全方面的素質就先天不足,從而為以后的違章埋下隱患。

(2)現(xiàn)場培訓。對象包括經過理論培訓的新工人和對工藝、設備等不熟悉的所有各種工作人員,時間可能只有幾分鐘,也可能長達數(shù)月之久。內容包括手工操作過程、工藝設備流程、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等。

(3)脫產集中培訓。對象為在煤炭企業(yè)工作的各類人員,根據(jù)工作崗位和性質,可制定不同的培訓內容和培訓周期。對特殊工種和各級安全監(jiān)察管理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上崗資格培訓和定期安全培訓,對其他工作人員也應進行定期安全培訓。

(4)在職培訓。對象為在煤炭企業(yè)工作,沒有時間或不需要進行脫產培訓的各類人員,如班前、班后安全培訓,利用會議間隙培訓,利用有關圖書資料自學等。

3 安全培訓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

(1)對安全培訓設備與教學管理要兩手抓,不能一手硬一手軟。有些單位要么只重視更新培訓設備和教室的裝修,多媒體教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一應俱全,但對培訓具體計劃和落實執(zhí)行情況疏于管理,人員培訓缺少明確目標;要么只注意落實計劃和任務數(shù),但由于設備陳舊,缺乏必要的教學手段,教室或專職教師不足,安全培訓流于形式,培訓的質量和效果難以保證。

(2)加強監(jiān)督管理,防止安全培訓變成走過場。為不違反《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許多單位也對有關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培訓,但培訓模式和培訓內容比較單一,缺乏針對性,且只要參加學習就能通過考試,拿到合格證,難以收到應有的效果。而且,由于生產比較緊張,全員培訓經常得不到落實,生產能手、技術骨干和單位正職等人員需要參加培訓時經常因為人手緊和工作繁忙無法參加,為了完成“任務”,只好指派他人參加。最后培訓部門和接受培訓單位的培訓任務指標雖然完成了,雙方皆大歡喜,但并未達到全員培訓的目的。

(3)增加安全培訓投入。如在安全培訓資金安排上,美國煤礦提取比例為0.02美元/t;文化程度方面,美國礦工高中以上占77%,其中大專以上占15%。相比之下,我國煤礦職工素質低,企業(yè)在安全培訓方面的投入也較低。為提高本單位職工素質,增強安全意識,減少各種事故的發(fā)生,就必須加大安全培訓資金投入,才能從根本上改變安全的被動局面。

(4)加強和改進師資建設和教學方法。長期以來,作為安全培訓機構的專職教師往往沒有實踐經驗,專業(yè)技術課主要靠聘請生產技術人員來講授。雖然他們都具有一定的理論知識和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對各種規(guī)章制度比較熟悉,但受時間和精力限制,難以保證培訓內容的系統(tǒng)性。表現(xiàn)在教學上,對培訓的具體方法研究較少,講授時具體技術法規(guī)講的多,理論和案例講的少,而案例教學是培訓中具有針對性能夠提高培訓質量的關鍵一環(huán),只有抽象,沒有具體,講授效果往往不盡人意,使安全培訓質量大打折扣。

第11篇 爆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第一章緒論

1、什么叫安全科學:安全科學是研究失誤安全與危險矛盾運動規(guī)律的科學;研究事物安全的本質規(guī)律,解釋事物安全相對應的客觀因素以及轉化條件;研究預測、消除或控制事物安全與危險影響因素和轉化條件的理論與技術,研究安全的思維方法和知識體系。

2、安全技術的定義:安全技術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為防止各種傷害,以及火災、爆炸等事故,并為職工提供安全、良好的勞動條件而采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3、我國火工品生產行業(yè)與國外生產行業(yè)在安全生產上的差距有哪些

①火工品生產本質安全性差;②工藝生產過程中周轉物量、產品多、自動的程度低;③安全意識差,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

第二章危險物分類與特性

1、什么是化學危險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性、毒性、放射性等危險的物質,并在一定條件下引起燃燒、爆炸和導致人體中毒、灼傷、死亡的固定化學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2、化學危險品分為哪幾類: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放射性物質。

3、閃點:是指表面揮發(fā)出的蒸汽濃度足以用小火焰點燃的最低溫度或小火焰引起可燃液體蒸發(fā)氣瞬時點燃的最低環(huán)境溫度。

燃點:指將物質在空氣中加熱時,開始并繼續(xù)燃燒的最低溫度叫做燃點。

自燃點:是發(fā)生自燃的溫度值,即在規(guī)定的測試條件下,將試樣加熱到即使不用點火裝置也能自發(fā)著火的最低環(huán)境溫度。

4、粉塵燃燒爆炸的特點:a燃燒爆炸性b灼燒性c產生二次爆炸d燃燒不完全性(p53)

5、簡述判斷可燃性粉塵生產場所是否具有燃爆危險的一般原則:

①了解可燃性粉塵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的極限濃度,測定生產場所空氣中可燃物粉塵的濃度;②了解粉塵的粒度、比重和自燃溫度等物理性質;③了解在正常情況下可燃性粉塵的釋放源;④根據(jù)生產場所的通風好壞來判斷;⑤根據(jù)生產場所的設備、裝置的結構和現(xiàn)場運行情況來判斷;⑥根據(jù)經驗和以往事故教訓來判斷。

6、自然性物質在儲存、運輸和保管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注意庫房通風,避免光照及受熱、受潮、不與酸、堿接觸。

7、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后能夠燃燒或爆炸的氣體。

可燃性液體:多為有機化合物,多指遇火、受熱或與氧化劑接觸能夠著火和爆炸的液體。

可燃性粉塵:是指懸浮在空氣中的固體可燃微粒。

8、常見的火源有哪些:①電點火源:電火花、靜電火花、電磁感應、射頻、雷擊、電弧等;②高溫點火源:高溫表面、熱輻射;③沖擊點火源:沖擊、摩擦、絕熱壓縮;④化學點火源:自燃著火;⑤光點火源:激光、凸透鏡聚焦;⑥沖擊波點火源:導爆管點火、雷管、導爆索。

第三章防止危險品發(fā)生燃爆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1、火災的形成要經過哪些階段:醞釀期、發(fā)展期、全盛期、衰滅期。

2、防止可燃性物質燃燒及蔓延的安全技術措施有哪些:①分類管理;②防止形成燃爆物質;③痛過火災監(jiān)測儀表以及可燃氣體或蒸汽濃度檢測儀表來防止火災或爆炸事故發(fā)生;④消除或控制點火源;⑤阻止火勢蔓延。

3、防止形成燃爆介質的措施:設備密閉、廠房通風、惰性介質保護、以不燃溶劑代替可燃溶劑、危險物品隔離貯存及妥善處理含有危險成分的物質等。

4、阻止火勢蔓延的安全裝置有哪些:感溫報警器感煙報警器感光報警器。

5、阻火設備:安全液封和阻火器。

6、阻止物質燃燒的安全措施:

①冷卻法;②隔離法;③窒息法;④化學抑制法。

7、防止火炸藥發(fā)生意外爆炸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有哪些:

①防止沖擊和摩擦;②避免明火和高溫表面;③阻止易燃物或火藥自燃;④阻止電氣設備產生電火花;⑤避免靜電放產生電火花;⑥避雷;⑦預防機械和設備故障;⑧采取隔火、隔爆或泄壓、蟹棒等措施,避免爆炸事故的擴大;⑨有爆炸危險的工房或庫房之間與其他建筑物之間要留有適當安全距離;⑩采取適當?shù)臏缁鹪O備。

8、常用的滅火劑: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二氧化碳滅火劑、四氯化碳滅火劑、機械滅火劑。

9、哪些物質的火災不能用水撲滅:①遇水燃燒的物質。如鉀、鈉、鎂、鋁粉等,這些物質遇水能迅速發(fā)生化學反應生成氫氣,放出大量的熱,易引起爆炸;②高壓電氣裝置的火災,在沒有良好的接地或沒有切斷電源時,一般不能用水撲救;③輕于水且又不溶于水的可燃液體火災,如汽油、煤油著火;④硫酸、鹽酸、硝酸火災,不宜用強大的水流撲救,容易噴濺傷人;⑤熔化的鐵水、鋼水不能用水直接撲救,因水接觸高溫迅速分解成氫、氧,造成燃燒爆炸。

10、電氣火災和爆炸的原因:①危險溫度引起的火災和爆炸;②電火花和電弧引起的火災和爆炸;③電氣設備本身的原因。

11、什么叫電擊和電傷電擊:電流通過人體內部,人體吸收局外能量受到的傷害。電傷:電流轉變或其他形式的能量造成人體傷害。

12、靜電:指絕緣物質上攜帶的、相對靜止的電荷。危害:一是引起爆炸和火災;二是電擊;三是妨礙生產。

13、消除靜電的措施:工藝控制法、泄露導走法、中和法。

14、雷電的危害:雷電危害較大,當直接擊中地面建筑物時,會伴隨極大的機械效應和熱效應,發(fā)生火災或擊毀建筑物。

15、防雷設備: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帶、避雷網。

16、射頻對電火工品的危害因素:①環(huán)境電磁場的頻率或頻段;②環(huán)境電磁場的輻射形式;③電火工品所處位置和環(huán)境電場強度或功率密度。④等效接收無線的狀態(tài)及結構;⑤電火工品等效無線與電路的匹配狀態(tài);⑥電火工品發(fā)火線路的阻抗大小;⑦電火工品的射頻感度。

第四章爆炸作用與火攻庫房及銷毀場所的設計安全

1、爆炸效應:爆炸物在爆炸時形成的高溫、高壓對周圍介質產生強烈的沖擊和壓縮作用,使與其相接觸或接近的物體產生運動變形、破壞等有害效應。

爆炸震動效應:指炸藥在土巖、建筑物及其基礎介質中爆炸時,其部分能量以彈性波形式在地殼中傳播而引起爆區(qū)附近底層震動的現(xiàn)象。

2、降低爆破震動效應的技術措施主要有哪些:①限制一次爆破時的最大用藥量;②選用低威力、爆速的炸藥;③改變裝藥結構;④采用微差爆破技術減震;⑤應用預裂爆破減震;⑥利用飛散爆破;⑦利用或創(chuàng)造減震條件。

3、炸藥在空氣中和地面爆炸時的沖擊波超壓計算式:

炸藥在空氣中爆炸時:

炸藥在地面爆炸時:- -當量距離

4、殉爆:一個爆炸點被引爆后,瞬間引發(fā)其周圍的爆炸點爆炸,周圍的爆炸就叫做殉爆。

殉爆距離:引起殉爆時兩裝藥的最大距離。

5、殉爆設防安全距離:是指防止炸藥互相殉爆的最小距離。

6、我國工業(yè)建筑物的危害等級是如何劃分的請具體說明之

①爆炸危險類(a1,a2,a3類):a1是指其中有敏感度和威力干預tnt炸藥的工房或庫房。a2是指制造、加工或儲蓄tnt及相當于tnt的爆炸敏感度和爆炸威力的炸藥工房或庫房。a3是指其中有威力低于tnt炸藥的工房或庫房。②次爆炸危險類(b級):b級建筑物的生產、加工或儲蓄的仍然是有爆炸性的危險品,但是由于某些物性條件而降低了其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或破壞能力;③火災危險類(c1,c2類):c1是指能發(fā)生由燃燒轉爆炸的生產或儲蓄產品的建筑物。c2是指生產或儲蓄產品只能發(fā)生燃燒事故的建筑物。④起火危險類(d級):d級比c級輕。

7、選擇爆炸物品銷毀場地的總體原則:①應選擇地勢平坦而又有天然屏障的地帶作為場地,便于安全搬運和銷毀場地的最后清理;②清除銷毀場地內雜物,不得有樹木、灌木、荒草和碎石,以避免引起燃燒蔓延和飛石。

8、爆炸物品的銷毀方法:爆炸法、燒毀法、水溶解法、化學法。

第五章燃燒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1、什么叫安全管理它有哪些重要性

安全管理:指通過計劃、組織、協(xié)調、控制等管理手段,實現(xiàn)控制事故、消除隱患、減少損失的目的。重要性:使整個企業(yè)達到最佳的安全水平,為勞動者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文明的工作環(huán)境,保障企業(yè)安全生產和職工安全健康,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

2、人工搬運爆破器材應注意哪些安全問題:

㈠裝卸車時的人工搬運:①起爆器材和炸藥不能同裝;②工人不能穿釘鞋;③不能用太大力,注意不能傾倒或翻車。㈡爆破工程中的人工搬運:起爆器材和炸藥分開存放和搬運。㈢井下爆破時的人工搬運:遵守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使用安全的照明方法。

3、民用爆破器材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安全問題:

①正確選擇運輸工具;②嚴禁民用爆破器材與其他貨物混用;③裝卸過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

第六章職業(yè)衛(wèi)生及其防護

1、職業(yè)危害因素: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等環(huán)境因素及在作業(yè)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yè)有害因素叫做職業(yè)危害因素。

職業(yè)衛(wèi)生:職業(yè)衛(wèi)生研究的是人類從事各種職業(yè)勞動過程中的衛(wèi)生問題,它以職工的健康在職業(yè)活動過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為目的,其中包括勞動環(huán)境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以及防止職業(yè)性危害的對策。

職業(yè)病:是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yè)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在生產過程中的職業(yè)危害因素分為哪幾類:

(一)生產工藝過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學因素:包括生產過程中的許多化學物質和生產性粉塵。

2、物理因素:包括異常氣象條件、異常氣壓、噪聲、振動、非電離輻射、電離輻射等。

3、生物因素:如炭疽桿菌、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等傳染性病源體。

(二)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

主要包括勞動組織和勞動制度不合理、勞動強度過大、過度精神或心理緊張、勞動時個別器官或系統(tǒng)過度緊張、長時間不良體位、勞動工具不合理等。

(三)生產環(huán)境中的有害因素

主要包括自然環(huán)境因素、廠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來自其他生產過程散發(fā)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產環(huán)境污染。

3、工業(yè)毒物:指在工業(yè)生產中所使用或產生的有毒化學物。

種類:刺激性毒物麻痹性毒物窒息性毒物無機化合物及金屬有機化合物

4、工業(yè)粉塵對人體的危害:長期吸入游離的粉塵就會得塵肺病,影響肺部的活動能力,是肺活量減少,抵抗力減弱,勞動能力下降。

5、工業(yè)粉塵的預防措施:①以無毒、低毒物質代替有毒物質②采用機械化、自動化、管道化、遙控和隔離操作③采取通風和除塵措施④有毒氣體的凈化回收⑤對新化學物質進行毒性鑒定

6、三級預防的具體內容:①第一級預防是工程控制,主要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及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職業(yè)病危害的控制,還包括對現(xiàn)有存在職業(yè)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職業(yè)病危害和三廢治理、控制各種有害因素,減少危害和污染,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工作環(huán)境,使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符合國家職業(yè)衛(wèi)生標準。②第二級預防是對生產過程中的職業(yè)病危害的預防與控制,對存在職業(yè)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進行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開展職業(yè)健康檢查,早期發(fā)現(xiàn)職業(yè)性疾病損害,早期鑒別和診斷,開展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結合體檢資料,評價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程度,控制職業(yè)病危害,加強防毒防塵、防止物理性因素等有害因素的危害,使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職業(yè)衛(wèi)生標準。③第三級預防是對職業(yè)病病人的保障,對疑似職業(yè)病病人進行診斷,保障職業(yè)病病人享受職業(yè)病待遇,安排職業(yè)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對不適宜繼續(xù)從事原工作的職業(yè)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_爆炸極限計算:

定義:爆炸極限是指可燃物質與空氣或氧氣在一定濃度范圍內均勻混合而形成預混氣時,遇火源發(fā)生爆炸的濃度范圍或極限。

計算方法:(爆炸上下限計算p31例題)

a.根據(jù)1mol物質完全燃燒所需氧原子數(shù)計算:

b.根據(jù)可燃氣體完全燃燒時的摩爾分數(shù)_(物質的量濃度或體積分數(shù))計算(適合用于石蠟烴類的有機可燃氣體)。

第12篇 礦井軌道提升運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為切實加強軌道提升運輸基礎工作,提高運輸裝備和管理水平,保障礦井運輸安全、優(yōu)質、高效。特制定本規(guī)范。

本規(guī)范適用于全礦井軌道運輸系統(tǒng)、繩索運人系統(tǒng)。

一、總則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采、 掘、運并舉,綜合治理,系統(tǒng)配套”的方針。因地制宜,推廣應用軌道運輸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逐步改善落后的運輸方式和裝備,向運輸機械化、控制自動化、管理科學化、本質安全化方向發(fā)展。

2、建立和完善運輸管理體系,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管理網絡。

(1)各礦由一名副礦長全面分管運輸工作。

(2)各礦根據(jù)實際情況配足專業(y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礦井提升運輸工作。

(3)各單位安全監(jiān)察部門要明確一名副職分管運輸安全工作,每班不少于兩名運輸安監(jiān)員負責主要運輸線路運輸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進一步明確各地點安監(jiān)員的運輸安全管理責任:一是抓好運輸各項制度和規(guī)定在現(xiàn)場的落實,并突出抓好人的行為;二是抓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隱患。

(4)運輸專業(yè)管理人員重點負責現(xiàn)場的工程質量和全面技術管理工作;掘進專業(yè)負責人負責掘進運輸工程質量和現(xiàn)場管理工作,是掘進運輸安全的第一責任者;其它專業(yè)領導負責本專業(yè)運輸工作的現(xiàn)場管理;安監(jiān)員是現(xiàn)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實現(xiàn)運輸管理的齊抓共管。

(5)建立運輸管理網絡圖,明確各單位運輸管理人員,其崗位責任制中應對運輸方面有明確的要求。

(6)分管礦長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運輸專業(yè)會議,總結部署運輸工作。

3、運輸工區(qū)要配備技術人員,負責抓好本工區(qū)的運輸技術管理工作。各掘進工區(qū)必須明確一名區(qū)隊管理人員分管提升運輸工作。

4、各礦要每月對主巷,每旬對采區(qū)運輸質量標準化和人車斜巷進行一次檢查驗收,每月一次綜合評定。

(1)檢查驗收標準按照《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進行評分。

(2)軌道質量、運輸巷道、運輸設備設施、運輸規(guī)定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運輸部分要求。

(3)600mm軌距的運輸線路,在車輛運行速度小于1、5m/s時,其曲率半徑不應小于車輛軸距的7倍;大于1、5 m/s時,則不應小于車輛軸距的10倍。通常600軌距電機車行駛的彎道半徑為12-15m。600軌距線路最小曲率半徑不小于12m,在不用機車運輸?shù)木€路,或采用礦車運行的線路中,允許采用較小的曲線半徑,但不應小于9m。

二、立井提升

1、提升人員

(1)乘罐規(guī)定人數(shù)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并在井口公布。

(2)由填罐工負責關閉和打開罐門(簾),人員進出罐籠須經填罐工許可。嚴禁乘罐人私自打開罐簾(門)。

(3)嚴禁人、物料同罐,嚴禁超靜張力差提升。

(4)提料結束,開始提人時,必須等上位罐出車完成后,經上下信號工聯(lián)系確認無誤,方可準許人員進入下位罐。

(5)乘罐人員嚴禁隨身攜帶小型工具、物品(工具包和機電工工具袋除外)。

2、加強對罐內阻車器的檢查維護,確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3、雙車罐籠提升單車時,必須將車推至中間并可靠固定,防止竄動。

4、井口使用小絞車吊裝下放超長物料時,小絞車滑頭上配保險繩,對吊裝的物料附掛保險繩并可靠連接。

5、罐籠提升的車輛中所裝矸石、煤炭等散料不準高出礦車上沿,否則不準進罐。

三、平巷軌道運輸

(一)地面電機車運輸

1、地面的主要運煤、矸軌道必須建成封閉式運輸線路。護欄高度不低于1m。但封閉線路的護欄要留有便于運送大型設備和材料的通道口。

2、地面架空線高度必須在3m以上,架空線桿、軌道兩側的護欄、建筑物、樹木等障礙物距車輛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8m。對已經構成的永久性建筑物,其安全間隙達不到要求時,要涂以紅白間隔的明顯標志,并嚴禁行車時行人。

3、封閉式線路的行人和行車道口必須安裝可靠的自動聲光報警裝置或擋攔。電機車通過道口前及通過中,自動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或放下欄桿,防止行人及其他車輛通過。

4、地面使用的電機車、小絞車及鋼絲繩等按井下要求進行管理。

(二)井下平巷物料運輸

1、大巷各行車、行人道口、水閘門、風門前后及彎道區(qū)段必須安裝使用交叉道口自動行車聲光報警裝置。聲光報警裝置及觸發(fā)點要安裝在距交叉道口中心不小于40m處的巷道頂部和架空線上明顯位置,信號的解除要采用觸發(fā)式,不得使用延時式。

2、電機車運行至彎道、行車和行人道口或兩臺電機車會車和遇到行人時,司機必須提前鳴笛、減速、慢行,并注意瞭望。

3、嚴禁用電機車在大巷頂車運輸。在車場調車時頂車,必須插好連接銷,并要使用自動頂車警告信號,不準用口令傳遞信號頂車。調車時,只準在同一條軌道上進行,嚴禁甩車或用撐棒頂車。

4、大巷電機車應明確車輛停放地點,在途中非正常停車時,必須及時匯報運輸調度站。如果需要在大巷檢修時,必須填寫施工單報調度室同意并通知有關單位后,斷開集電器上的電源,停送電開關置于停電位置方可進行。檢修時,應在距檢修作業(yè)地點可能來車方向各端不少于40m處設專人監(jiān)視來往車輛情況,以免發(fā)生意外,檢修完畢后匯報調度室。

5、在大巷整修軌道、架線、照明、通訊、信號以及裝卸車、推車、巷修等有礙行車安全時,應由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簽發(fā)施工單,報調度室批準并通知有關單位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嚴禁帶電作業(yè)。停電時要掛“停電工作牌” 。并在距施工地點可能來車方向各端不少于40m處設專人站崗,監(jiān)視兩側來車情況,以便及時通知作業(yè)人員下道躲避。施工完畢后,報告調度室。施工單存放調度室備查。

6、大巷電機車運輸(人車除外)必須取消跟車工。電機車頭上除司機外,嚴禁其他任何人乘坐,并不準放置任何物件。

7、使用頻繁的道岔必須用司控道岔控制,或者設置專職扳道岔工。運輸通過量較小的道岔可由司機在機車停穩(wěn)后下車扳道岔,單方向運行的道岔可以使用彈簧道岔。

8、大巷人行道側的扳道器(包括司控道岔轉轍機)必須安裝在壁龕內,非人行道側的扳道器距軌道的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起縫路之間不得設置扳道器。扳道器手把要打到水平位置,不準落地。

9、漏斗、溜頭接車時,小桿等雜物不得超出車輛寬度。

10、架線電機車運輸巷道現(xiàn)有的水溝蓋板必須齊全平穩(wěn),蓋板上平面與軌面的高差不得超過100mm;新巷道的蓋板必須按設計要求鋪設。特殊地點使用的鐵、木蓋板必須固定牢固。

11、電機車運輸安全裝備(司控道岔、機車通訊、逆變電源、脈沖調速等)不得無故停用,司控道岔的遙控距離不得小于50m。蓄電池電機車要使用過放電指示、瓦斯超限報警和斷電保護。

12、電機車的紅尾燈必須采用定型產品,不得用礦燈代替,掛放位置必須放在列車(包括人車)的最后一輛車的后端。

13、平巷人力推車時,一次只準推一輛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小于7‰時,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或等于7‰時,禁止人力推車。

14、架空線分區(qū)開關要靈活可靠,絕緣良好,零部件和手把完整。

15、電機車運行線路的道岔要與軌型配套,不得低于軌道的軌型,禁止使用非標準道岔。關鍵部位的道岔必須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

16、電機車運輸沿途通過的各偏口車場門口,要按設擋車棍。在人行道外側安裝時,擋車棍距大巷近側軌道內沿為1100mm-2000mm;在另一側安裝時,距大巷近側軌道內沿為600mm-1500mm。(擋車棍的安裝位置要保證大巷人行道的寬度和非人行道側的安全間隙,并按設在車場偏口內單路的中間為宜)

17、大巷的里程標、巷標、擋標、警沖標、警示標、道岔牌板、彎道曲線牌板、避災路線標志等必須齊全醒目。

18、電機車運輸線路的各道岔后部要按設一個警沖標。其按設位置在道岔兩岔中心線交會角平分線的5、2m-6m為宜,1、5t礦車運輸?shù)V井為7-8m位置(從交會角頂端往后量)。警沖標為直徑80-100mm的鋼管,總長度不小于0、6m,道床以上高度為300±50mm,并涂成醒目的紅、白間隔顏色,其插入道床以下的部分用混凝土固定牢固。

19、要積極推廣使用軌道維護機具(如軌距尺、液壓彎軌器、液壓鋸和擠孔機等)。

20、電機車運輸架空線應用銅質線。

21、井上、下電機車必須有專門的檢修間和檢修槽。架線式電機車和蓄電池電機車的司機室,必須有堅固的頂棚和門。行駛中,嚴禁司機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嚴禁司機在車外操作機車。

22、平巷運輸?shù)男〗g車和鋼絲繩的管理,要按斜巷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三)井下平巷人車運輸

1、人車停車場的架空線必須使用自動停送電開關,確保在人員上下車時,架空線無電。

2、人車不得超乘人員,在運行至道岔和彎道時要提前鳴笛減速、慢行。

3、人車必須設跟車工,在人員上下時維護秩序,并檢查擋門鏈,確無問題后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在開車或停車時,必須用口哨發(fā)令,不得用口令。人車跟車工必須坐在列車尾部最后一排座位上,嚴禁在列車運行中上下車和摘掛鉤。

4、平巷人車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正常運行,并保證足夠的運輸次數(shù),不得無故停運,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乘車場待車停穩(wěn)后上下,嚴禁搶上搶下、超乘人員和在途中隨意停車上下人。各乘車場要掛有人車乘坐制度、列車時刻表及列車去向牌板,并有充足的照明。

(四)井口和井底大門運輸

1、用罐籠提升的井口和井底大門把鉤工、信號工不得少于3人,其中專職信號工1人,把鉤工2人。

2、井口和井底大門重車線的分車道岔前1-3m處必須安設一組單式阻車器,嚴禁用木楔、掩木阻車。距井筒2-3m處必須安設一組復式阻車器。

3、副井不得人、物同時混合提升,升降人員時靠井口側第一道阻車器前不得存放車輛。

4、罐籠內的阻車器必須齊全、靈活,要做到隨時處于可靠狀態(tài),礦車在罐籠里時,阻車器未關好,把鉤工不準發(fā)出提升信號。

5、井口推車機必須做到操作靈活、閉鎖可靠,要有防止誤操作的閉鎖裝置。

6、副井井上、下信號室不得存放任何無關物品、物料,各類制度要制作牌板、懸掛規(guī)范。井口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

7、井口出車線路的道岔前端(尖軌尖端1-5m內)單軌線路的中間必須安設一個逆向自動臥閘。

8、嚴禁在車輛運行中摘掛鉤。

9、罐籠上下人時,人員要排隊進出,聽從把鉤工指揮。

10、井口和井底大門應掛牌公布罐籠一次允許容納的人數(shù),不準超員,罐籠內每人應占有不少于0、18m2的有效面積。

11、禁止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

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主副井信號室。

四、斜巷軌道運輸

(一)小絞車

1、小絞車(40kw及以下絞車)的安裝必須牢固,地腳、基礎和錨桿、螺絲必須設有與之配套合格的防松墊圈和雙螺帽擰緊背實,螺紋外露2個絲距以上,底座孔要正規(guī)鉆孔并與螺桿直徑相配合。40kw和25kw絞車必須采用打砼基礎的方法固定。采用錨桿固定的,錨桿長度不小于1、5m;錨桿直徑:40kw和25kw絞車不小于24mm,11、4kw絞車不小于20mm,每根錨桿的錨固力不得小于5t。使用期少于3個月的11、4kw絞車,可采用“四壓兩戧”方式固定,否則不得使用“四壓兩戧”固定。“四壓兩戧”必須使用直徑不小于150mm圓木,并嚴禁重楔重帽。小絞車的安裝,礦要組織驗收和做錨固力的拉力試驗,并填寫驗收和試驗記錄。

2、打混凝土基礎或錨桿固定的絞車突出部分距最近一側軌道內沿不得小于0、5m;“四壓兩戧”固定的絞車(包括“四壓兩戧”)距車輛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5m。

3、小絞車必須使用可靠的制動閘定位閉鎖裝置,兩手把不得過位,閘輪不得有油跡,嚴禁閘皮與閘輪錯位。

4、小絞車的控制開關必須采用防爆可逆開關,嚴禁不帶電下放車輛。

5、每臺小絞車運行時,必須有司機、上、下把鉤工三人操作;下放車輛時,上、下車場不打回鈴,絞車司機不得開車;嚴禁絞車司機兼把鉤工、信號工。

6、小絞車護身板要 統(tǒng)一設計制作、安裝、使用和管理,11、4kw絞車護身板的規(guī)格為寬600mm,垂高500mm,厚不小于3mm,并在護身板的兩側邊緣及上下沿垂直焊接上加強筋,護身板與絞車底座固定的三條螺栓必須上齊上緊,牢固可靠,否則小絞車一律不準使用。

7、嚴禁一臺小絞車在運輸長度內拐彎運輸(不含車場)。

8、小絞車必須有足夠的操作空間,絞車安裝硐室尺寸要方便司機操作,安裝位置、方向要保證絞車排繩良好,操作按鈕要上架;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站在護身板后側進行操作,嚴禁站在滾筒前側(出繩側)或絞車側面進行操作,嚴禁在小絞車滾筒護身板側出繩拉車;小絞車盤繩時,嚴禁用手撥或腳蹬進行盤繩。

9、每臺小絞車處必須掛有正規(guī)操作要領及絞車管理牌板,牌板的內容要齊全,檢查維修落實到人,確保設備、設施完好。

10、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不含主提升)的絞車必須使用安全閘和工作閘,其墜砣重量要經過計算進行配備,不得隨意甩掉不用。絞車要有內、外過卷保護和緊急制動腳踏開關。

11、40kw及以上的絞車必須有專門的安裝固定設計,由職能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安裝。

(二)鋼絲繩和保安繩

1、嚴禁超掛車,平車場松車時,嚴禁有曲繩。其掛車數(shù)和提升載荷量必須按絞車能力、鋼絲繩的破斷力和斜巷最大坡度進行計算確定,并將計算確定的掛車數(shù)和載荷量及有關數(shù)據(jù)填寫在小絞車管理卡片、臺帳和現(xiàn)場管理牌板上。分管運輸?shù)母钡V長、副總工程師及技術、機電、安監(jiān)、調度等部門分管專業(yè)人員要分口把關,各負其責。

2、運輸絞車的鋼絲繩和保安繩必須每天由專人檢查一次。檢查項目包括:鋼絲繩的磨損和銹蝕情況;全長斷絲總數(shù)和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數(shù),并量出嚴重段距滑頭的距離。

3、直徑在18mm以上的鋼絲繩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報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4、鋼絲繩嚴禁破股與小絞車固定,繩卡不少于兩付并緊固有效,排繩整齊,母繩不得少于三圈。

5、上、下山運輸?shù)母鞣N車輛必須有與拉車數(shù)相匹配的保安繩。保安繩與主繩的連接要采用下列兩種方法的一種進行固定:

(1)、保安繩要插有不小于2、5個捻距的繩套,與主繩連接端的繩套用兩付繩卡固定在主繩上。使用繩徑15、5mm及以下的提升絞車的保安繩繩徑應與主繩一致。

(2)、保安繩編套在主繩滑頭環(huán)上,要再用兩付繩卡固定在主滑頭上方。

6、提升鋼絲繩的滑頭和保安繩滑頭的自身插接長度都不得小于2、5個捻距,并設繩膽。

7、對拉運輸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對拉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過5度,其對拉距離不得超過絞車前方2m,并無拐彎;

(2)、對拉的兩臺小絞車型號要相同;

(3)、保安繩要與兩方鋼絲繩滑頭相連接;

(4)、兩方端頭車場必須有把鉤工;

(5)、兩個絞車司機要精力集中,按信號并帶電開車,互相配合,做到同步運行;

(6)、兩端車場信號要齊全完好,一方發(fā)出拉車信號后,另一方不打回鈴,絞車司機不準開車;

(7)、其他方面的有關要求,仍按小絞車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執(zhí)行;

8、鋼絲繩和保安繩有打結、破股、壓扁一處及斷絲、磨損超《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嚴禁使用。

(三)斜巷防跑車裝置

1、上部平車場入口道岔前1-2m處安設一個能夠阻止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或擋車棍(包括上部是甩車場的外端也要安設)。在斜巷各中部車場第一組道岔岔心以下1-2m處,安設一道防止帶繩車輛誤入甩車場的常閉式擋車裝置即擋車棍。

2、斜巷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0、5-2m處要裝有靈活有效自動復位的阻車器,重車線也要在反變坡點0-1m處安設一個逆向臥閘,在變坡點以下略大于一列車長度處,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的提升斜巷必須裝有與絞車連鎖的單向常閉式擋車門。雙鉤提升應設錯碼信號。絞車滾筒直徑1、2m以下,坡度大于5度、長度超過10m的斜巷上部平車場距變坡點大于一列車長度處要安設一擋車棍,變坡點以里0、5-1m處必須安設擋車棍或臥閘,變坡點以下拉一個車為4m、拉兩個車為5m(1、5t礦車運輸時為6m)、拉三個車為6m(1、5t礦車運輸時為8m)處應安設臥閘,串車提升變坡點以下的臥閘要與平車場的臥閘聯(lián)動,在不松車時平車場內的臥閘始終處于關閉狀態(tài)。坡度小于5度、長度不足20m的斜巷上部平車場,可以只安擋車棍。

3、安裝頂部固定式聯(lián)動擋車裝置時,其固定先用四根直徑20 mm長度不小于1、5m錨桿固定好托盤,托盤用不小于20 mm的鋼板制作,托盤與擋車裝置采用直徑不小于40mm的螺栓或圓銷連接, 圓銷兩端要加裝防脫裝置(即開口銷),要求錨桿外露長度不大于50mm。第一道距變坡點不大于0、3m,下端距軌面不大于0、2m,間距用1、5t礦車運輸時:拉一車為4m,拉二車為5、5-6m,拉三車為8m。

4、擋車棍應采用直徑不小于3英寸、長度不小于1m的厚壁鋼管制作,其插入底板套筒內的深度不小于0、5m;套筒要用砼固定方式或者厚度6mm以上的鋼板固定牢固。

5、臥閘應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鋼板制作,并焊接裝配到底盤上,底盤與軌道連接安裝牢固后,其頂端距軌面高度不少于180mm。并設復位彈簧。臥閘操作手把用長0、8-1、0m的6分鋼管制作,安裝在變坡點以上0、5-1、0m的非人行道側,距近側軌道內沿0、2-0、5m處,臥閘操作手把底座前后要加限位裝置,后拉不得超過垂直位置,前傾與底板的夾角在30-40度。使用腳踏板操作的,腳踏板應安裝在變坡點以上0、5-1m處,距近側軌道內沿0、2-0、5m處。上述兩種操作機構用中間無接頭的10#鐵絲或鋼絲繩與臥閘轉軸拉桿相連接,其長度和松緊要根據(jù)其間距作相應調整,達到操作靈活。

6、使用小絞車運輸?shù)男毕锲露仍?0度以上和長度超過30m、小于50m的,必須在底車場起坡點以上10-15m處安裝一個跑車防護裝置。

7、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具有煤安標志,強度、靈敏度符合安全要求。

(四)聲光信號、行車報警及躲避硐

1、所有上、下山運輸?shù)男盘柋仨毬暪恺R備,靈敏可靠,安裝在正規(guī)信號盤上,操作按鈕必須懸掛在信號躲避硐內,燈罩要涂成紅色。

2、25kw以上絞車提升斜巷各車場及中間行人通道口3m 范圍內巷幫的中上部明顯位置必須裝設聲光行車報警裝置,與絞車電氣聯(lián)鎖。

3、上、下山運輸?shù)乃熊噲?小絞車提升的上部平車場除外)必須設信號躲避硐室,其規(guī)格為(深、寬、高)(1m×1、4m×1、8m)。底車場躲避硐室距起坡點以下2-4m,躲避硐內嚴禁堆放物料,其門口嚴禁敷設管路、電纜和風筒等影響人員進出、操作的障礙物。

4、小絞車運輸斜巷上部車場的打點信號與絞車硐室的回鈴信號不準合用一套,每個信號硐室內不得同時懸掛兩套聲光信號裝置。

5、傾斜軌道運輸巷道中,不應安設風門,如確需安設風門,應安設自動風門。否則,要設專人在躲避硐內開啟風門,躲避硐室應設在風門開啟方向同側巷幫適當位置,并在風門上下各設一組行車聲光報警裝置。

(五)斜井人車

1、斜井人車信號裝置必須設置兩套。一套正常使用的信號必須與絞車控制回路閉鎖,一套作緊急制動用的必須使用人車信號機。

2、斜井人車的兩套信號裝置要在人車運行前由跟車工進行試驗,如有一套發(fā)生故障時,跟車工不得發(fā)出開車信號,絞車司機不得開車。

3、斜井人車必須設跟車工,跟車工應坐在列車運行方向的第一輛人車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每班人車運行前,跟車工必須對連接裝置、防墜器、擋門鏈和信號系統(tǒng)進行檢查,并先進行一次空車全程試運行。無問題后方可運送人員。

4、混合提升的斜井人車運行前,要由跟車工將斜巷中的所有跑車防護設施打開并可靠鎖住。運送物料時,恢復吊梁和道岔的使用。

5、斜井人車必須正點運行,并保證足夠的運輸次數(shù),人車運人時,不得超乘人員,首車和尾車有操作把手的一排座位上除跟車工外嚴禁乘人。

6、人車必須從一側上下人員,另一側用鋼筋封住,上下人一側要有可靠的擋門鏈。

7、人車運行至道岔、吊梁前,要在絞車深度指示器上安裝自動預告聲光信號,絞車司機聽到信號時,要減速慢行。

8、凡專為升降人員的斜巷中部不得安裝擋車裝置,上部平車場要安裝使用常閉式擋車裝置。其安裝位置要滿足《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過卷距離的要求,底部乘車場以下10m處要安設防過松安全裝置。

9、凡升降人員(包括混合提升)的斜巷在新安裝和改造擋車裝置時,必須經機電管理部門同意方可安裝使用。

10、各人車乘車場要設通訊設施和候車室,門口處要懸掛“候車室”牌板并設柵欄,各乘車場上下人的一側人行道寬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并設臺階。各車場及行車、行人道口要裝設行車聲光報警裝置。乘車人員必須在人車停穩(wěn)后方可上下。

11、行駛人車的軌道軌型必須符合廠家人車說明書的要求,其質量必須達到優(yōu)良品,軌道中間的道岔必須是標準道岔,且必須保持其密貼嚴密。

12、斜井人車的存放和檢修必須有人車庫和檢修槽。

五、架空乘人

1、驅動部分

⑴必須設工作閘,工作閘制動力為額定牽引力的1、5倍~2倍。

⑵斜巷猴車牽引電機功率達55 kw時,必需裝備安全閘,宜采用鉗形閘。

⑶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m/s,繩速不大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⑷減速機輸出扭矩不小于額定扭矩的1、5倍。

2、安全保護裝置

⑴上行鋼絲繩每隔50m設一組防逆止器(同時具有防脫繩功能)。各類猴車每隔50m設一組防脫繩裝置(不包括固定式抱鎖器)。

⑵沿線設緊急停車開關裝置。

⑶設有超速保護、打滑保護、過程保護、墜砣位置(繩)檢測。

⑷提升和猴車合一的巷道,提升絞車和猴車運人系統(tǒng)設電氣閉鎖裝置。

⑸上、下人地點和沿途每隔100m要安設聲光具備的信號裝置。

⑹無崗位工的猴車運人系統(tǒng),設延時停車裝置,多點控制裝置。

3、鋼絲繩

⑴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不小于6。

⑵鋼絲繩插接長度不小于繩徑的1000倍。

⑶活動座椅的應采用無油芯鋼絲繩。

⑷固定座椅采用交互捻鋼絲繩,少油芯。

(5)牽引鋼絲繩每天要有專人檢查一次。

4、繩輪布置

⑴鋼絲繩離地距離,斜巷不小于1、8m,平巷不小于1、9m。

⑵座椅距地距離不小于0、1-0、4m,距頂板間隙不小于0、2m。

⑶繩間距不小于0、8m。

⑷蹬座中心至巷道距離不小于0、7m。

⑸設墜砣繩收繩裝置。

⑹托繩輪宜采用對稱式繩槽,采區(qū)上下山使用的托(壓)繩輪宜采用分體式。

⑺固定吊椅(最突出點)距礦車間隙不小于0、3m。

⑻在非變坡區(qū)段,壓繩輪的數(shù)量應不少于托繩輪的25%,壓繩輪和托繩輪的距離0、3~0、4m為宜。

⑼托繩輪必須齊全完整,轉動靈活,吊桿和牽引鋼絲繩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⑽乘人蹬座間距不得小于5m。不準大于設計值10m,蹬座下端距巷道底板不小于0、2m。

5、其它

⑴軌道、猴車合一巷道下車場設候車區(qū),候車區(qū)必須設在下車場以外,且與下車場信號室之間設有語言聯(lián)系信號。

⑵各乘人地點設乘人須知和站名標志,各托繩輪支架要編號掛牌管理。

⑶回繩站滑軌行程不小于繩徑的500倍。

⑷巷道內必須設照明,照明燈間距不超過10m,光照充足。

⑸巷道坡度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的數(shù)值。

⑹使用活動座椅時,上下人站必須裝設上下人裝置和座椅存放架。

⑺乘人站用水泥抹底, 長度不小于10m,具有防滑功能。

⑻驅動輪和回繩輪要安裝防護網。

⑼軌道、猴車合一巷道,地滑輪軸與軸座處應有可靠的防脫措施。

⑽斜巷專用猴車每隔100m設一道防跑物料設施。

⑾車房設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技術特征牌板,乘人站設乘坐注意事項牌板。

六、連接裝置

1、加工與訂貨

(1)斜巷中使用的鏈環(huán)、提升銷、“馬蹬”連接器必須是由取得“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生產的合格產品,并有出廠合格證和“ma”標志。嚴禁采購無證產品和自制斜巷連接裝置。

(2)斜巷各種鏈環(huán)、提升銷必須統(tǒng)一規(guī)格。

(3)平巷和地面使用的轉環(huán)和其它規(guī)格的鏈環(huán)、插銷,原則上由定點廠加工,也可由各礦按標準統(tǒng)一加工制作。

2、管理

各礦運輸部門負責全礦連接裝置的業(yè)務管理,運輸區(qū)及掘進工區(qū)等負責管理本工區(qū)使用的連接裝置。健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運輸科(組)和運輸區(qū)都要建立臺帳和檢查試驗記錄。配備專用量具。

3、使用

(1)連接裝置的安全系數(shù),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2)平、斜巷礦車運輸使用的鏈環(huán)、插銷等連接裝置必須有煤安標志,強度符合要求。

(3)運送大型設備、材料的專用車輛和連接裝置,其強度必須經機電部門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

(4)做斜巷提升使用的“馬蹬”其強度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10倍。連接保險繩的“馬蹬”其破斷力應不小于保險繩的破斷力?!榜R蹬”連接銷必須用螺帽(或內螺紋方式)固定,其強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連接裝置的規(guī)定,并能防脫。

(5)一次提升車數(shù),必須經機電部門核算,在各車場掛牌公布。

(6)定期檢查

①由專人每半個月對斜巷連接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要檢查磨損、斷絲、焊縫、裂紋、銹蝕、變形、變音等并有檢查記錄。

②把鉤工(鏈環(huán)工)交接班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直觀全面檢查一次。

③每鉤在發(fā)送開車信號前,把鉤工必須檢查連接情況。

④發(fā)現(xiàn)不符合強度要求的連接裝置,必須停止使用立即更換。

(7)認真執(zhí)行原煤炭部頒布的《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管理細則》

4、連接器檢驗辦法

(1)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 規(guī)定,傾斜井巷使用的連接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年,必須逐個以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做試驗。并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每年進行抽檢試驗。

(2)送檢范圍

①斜巷提升使用的連接器,包括礦車用三環(huán)鏈、多環(huán)鏈、連接插銷及“馬蹬”連接器;斜巷人車連接器,斜井用鋼絲繩連接器等。

②新購連接器準備投入使用的;

③使用時間達到1年的連接器。

(3)檢驗標準:各礦要向檢驗機構提出本礦提升的最大靜荷重的數(shù)據(jù),檢驗站據(jù)此進行兩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對于試驗不合格的應有特殊標志,各礦不得繼續(xù)在斜巷中使用。

(4)報廢:對超過下列規(guī)定的連接器必須報廢

① 外形尺寸磨損量:斜巷人車連接器達到10%,其余的達15%;

② 彎曲、變形量達原尺寸的10%;

③ 有開焊、裂紋、嚴重銹蝕的。

④ 拉力試驗不合格的。

七、擋車設施

1、加工制造

擋車設施的制造應經設計(有強度驗算)后統(tǒng)一加工制造。嚴禁粗制濫造。所有擋車設施應具有煤安標志。

2、訂貨及驗收

(1)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提供選型和技術要求。

(2)公司外訂購時必須是通過正式鑒定的產品。

(3)外購和自行加工制造的擋車設施,由運輸管理部門負責驗收,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

3、使用與管理

(1)由礦運輸部門統(tǒng)一管理和考核,責任到人。

(2)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確定主要斜巷和主要軌道上下山擋車設施的安裝位置和型式等,并進行安裝技術指導;其他地點由施工單位自行確定安裝位置和型式,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技術指導。擋車設施的安裝實行誰使用誰安裝的原則。

(3)擋車設施安裝后,要由礦運輸副總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寫驗收單。

(4)擋車設施的維護執(zhí)行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運輸工區(qū)要建立安全設施專業(yè)維護隊伍,各掘進工區(qū)使用的擋車設施由分管運輸付區(qū)長具體負責,落實到人。

(5)礦運輸部門要制定設施維護標準,建立全礦的擋車設施臺帳和管理牌板,明確使用地點、型式、安裝日期、使用單位和維修負責人等,各有關工區(qū)要相應建立本工區(qū)管轄的擋車設施臺帳和管理牌板,建立擋車設施日檢制度和檢查記錄,落實檢查人員和責任?,F(xiàn)場掛擋車設施管理牌板。

(6)礦要制定礦井軌道運輸安全設施管理辦法,全面落實安全設施的制作、安裝、驗收、使用、維護、檢查、考核及責任。凡裝備不齊全或裝備型式不符合要求的追究分管礦長、分管副總的責任,凡維修不及時、不靈敏可靠追究使用單位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凡不按規(guī)定使用是使用者的責任。

(7)斜井上部和采區(qū)軌道上、下山擋車設施的動力電源必須取自提升絞車房,斜井下車場擋車設施的動力電源必須可靠。

(8)斜井禁止使用單吊梁式擋車器。

4、試驗

(1)雷達捕車器安裝投用前必須進行模擬跑車試驗,使用中每十天進行一次模擬跑車試驗。每月進行一次帶載試驗。

(2)各礦根據(jù)不同的擋車設施的性能和特點,制定試驗方法和安全措施,試驗要有記錄,存檔備查。

八、其它規(guī)定

1、上山掘進盡量避免使用小絞車倒拉提升,確實需要需制定專門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查,礦長批準。

2、下山掘進在扒裝機以上10m內或無扒裝機迎頭以上20m內設一道常閉式擋車門,只有在礦車通過時方準打開。擋車門應牢固可靠。

3、兼作行人軌道上、下山一般不得安設局部扇風機,確需臨時安設局部扇風機時,局部扇風機必須裝有合格的消音器,距車輛突出部分人行道側不得小于0、8m,非人行道側不小于0、3m。

4、主要和輔助上、下山的托繩輪(地滑子)間距分別不大于10m和20m,承載點要增設托繩輪。托繩輪直徑不小于150mm,寬度不小于250mm,安裝要齊全靈活有效。甩車場要安設站滑輪;巷道坡度變化大時,要設頂滑子。

5、凡使用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絞車的斜巷,中、下部各車場的第一組道岔必須使用標準道岔。

6、上、下山安全設施每班由把鉤工檢查一次,把鉤工掛好車后要先檢查滑頭、保安繩、連接裝置、防脫裝置等是否可靠,無問題后進入信號躲避洞內打點開車。

7、上、下山整修巷道、信號、通訊、軌道時,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發(fā)施工單,經調度室批準并通知有關部門后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后,匯報調度室,施工單由調度室存檔。

8、運輸機(皮帶或刮板輸送機)與軌道共用一條巷道時,即機軌巷道合一時,其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1、22、23條之規(guī)定,并在運輸機頭處設司機操作硐室,禁止在軌道側操作運輸機。在機軌合一巷軌道運輸時,事先必須通知運輸機司機,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制度,并在上、下車場設專人站崗。

9、在傾斜巷道中,吊鉤裝卸車時,司機嚴禁離開崗位,并握緊手閘。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絞車司機必須精力集中,按信號開車,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停車時閉鎖閘把必須置于閉鎖位置,防止礦車下滑。

(2)、清理浮煤浮矸等雜物或起底落路時,礦車下方(下山方向)嚴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車輛時,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lián)系,不得用口令傳遞信號,待人員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點后,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

10、平巷車輛發(fā)生掉道時,嚴禁用機車或絞車硬拉復位,必須采用復軌設施和其他復軌措施就地復軌。要在大巷和絞車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的斜巷配齊復軌器。復軌時人員不少于兩人,人工拿道復軌時,礦車兩邊不準有人,并互相叫應好,確保人身安全。

11、超過100kg重的鋼軌,嚴禁人員直接用肩扛法抬運,必須采取吊抬法抬運鋼軌。

12、所有的物料、設備裝車運輸(包括罐籠提升),必須封綁牢固不偏載。

13、在有架線的軌道裝卸車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

14、軌道、道岔不得打撐棒。

15、嚴禁人員及肩扛物件人員,在有架空線的兩車之間跨過。

16、凡現(xiàn)有600mm軌距的雙軌運輸大巷彎道處,兩條鐵路中心線的距離達不到1、6m時,要在彎道兩端設置明顯標志和安設行車自動聲光報警裝置,并嚴禁兩對開列車在此彎道處錯車。

九、翻車機和清車機

1、地面矸石翻車機,要采用推車機進行填車。否則,在進車線距翻籠2-3m處必須安設一組復式阻車器;井下煤車翻籠應采用機械填車,進車線距翻籠2-3m處安設一組單式阻車器;人力填車時,操作人員必須在礦車兩側推車作業(yè),翻車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操作。

2、本規(guī)定所有的單式或復式阻車器均為標準的正規(guī)阻車器,按廠家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安裝,做到開合操作靈活,抱閘阻車可靠。

3、要積極裝備使用礦車清車機械設備。

4、礦車液壓清車機安裝后,抓斗在全部張開時,其下端距軌面的最低高度應保持在280-300mm。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采用落軌道或機械、電氣限位的方法解決。為便于掌握清挖位置,需在醒目處用紅漆標出限位線。

5、液壓站壓力的整定不得超過說明書的要求,泵站壓力表、溢流閥和調壓閥齊全有效,根據(jù)本礦的實際情況,可比額定工作壓力下降2-4mpa。

6、嚴禁用液壓清車機清挖硬度較大的水泥車底。

7、對清車機要加強維修,定期檢查,抓斗要經常找正,使礦車在清挖中受力均勻。

8、各礦要自行制定礦車液壓清車機操作規(guī)程,并懸掛在作業(yè)地點,操作人員要保持固定,并要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要領,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第13篇 采區(qū)供電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機電管理部門有一名副科長或一名工程技術人員分管采區(qū)供電,負責采區(qū)供電的日常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具體組織督促各項規(guī)章制度、技術規(guī)定、管理辦法的現(xiàn)場執(zhí)行。

2、機電管理部門電氣管理組,負責采區(qū)各類開關過流整定計算,采區(qū)供電負荷變動審批,繪制采區(qū)供電系統(tǒng)圖,負責采區(qū)供電設備、電纜的選型計算。

3、各采、掘區(qū)隊都要明確一名分管機電的副區(qū)長,機電專業(yè)區(qū)隊必須有分管供電的副區(qū)長或工程技術人員,具體負責本工區(qū)的供電管理工作。

二、采區(qū)供電設計

1、采區(qū)設計中必須有完整、正規(guī)的供電設計,并按規(guī)定程序執(zhí)行審查報批手續(xù)。

2、采區(qū)供電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安裝、運行,因現(xiàn)場條件變化與設計不符時,必須重新設計報機電管理部門審批后實施。

三、采區(qū)變電所

1、峒室設在新鮮風流內,峒室及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峒室長度超過6m時必須在兩端各設一個出口。

2、峒室必須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門檻高度不得小于100mm, 門縫間隙不超過10mm,鐵門全部敞開時,不得妨礙巷道交通。鐵門上應裝設便于關嚴的通風孔,以便必要時隔絕通風。裝有鐵門時,門內可加設向外開的鐵柵欄門,但不得妨礙鐵門的開閉。

3、峒室兩頭分別配備不少于2個滅火器和0、2m3滅火沙箱。

4、峒室的高度和寬度應能滿足設備安裝、檢修、檢查的要求。

5、為便于停送電和檢修安全,采區(qū)變電所必須安裝高防總開關。

四、移動變電站

1、安裝地點無淋水、不燃支護、環(huán)境溫度不超過30℃,并設置0、2m3沙箱及兩個滅火器。移變周圍安裝不低于1、5米的封閉柵欄,高壓側懸掛“高壓危險”警示牌,移變處必須張掛供電系統(tǒng)圖和漏電試驗記錄牌板。

2、移動變電站最高點與頂板支架最低點距離、與周圍巷壁距離不得小于0、5m, 人行道寬度不得小于0、7m,高、低開關的操作通道寬度不得小于1m。

3、移動變電站應水平放置,不能水平放置時,其放置傾角不得超過10度。

4、移動變電站的欠壓保護、短路保護、高低壓聯(lián)鎖、過負荷保護、漏電保護必須齊全可靠。為便于停送電和檢修安全,距移動變電站附近10m范圍內安裝真空高防開關控制(移動變電站高壓開關裝備了隔離開關的除外)。

五、繪制供電系統(tǒng)圖及負荷審批

1、每月按標準用微機繪制采區(qū)供電系統(tǒng)圖。內容包括:⑴各類變壓器(移動變電站)注明型號、容量、編號。⑵各類開關注明型號、編號、整定值。⑶小型電器注明型號、編號,防爆電度表還要注明變比、容量。⑷各種電纜注明編號、長度、斷面。⑸標出低壓選擇性漏電保護和雙風機雙電源。⑹標出瓦斯斷電器(監(jiān)測電源)位置、接線方式、供電電纜。⑺標明電纜干線或支線距變壓器最遠點的兩相短路電流值和電纜換算長度,校驗靈敏度系數(shù),并附有計算資料。⑻采區(qū)供電系統(tǒng)圖要在采區(qū)變電所和移動變電站張掛,必須由專業(yè)部門、專業(yè)領導審核簽字。⑼繪制井下高壓供電系統(tǒng)圖,末端到變壓器或移動變電站。⑽供電系統(tǒng)圖標題欄必須齊全,有設計、制圖、審核、科長(機電副總工程師)的簽名。

2、采區(qū)增減負荷時,由施工單位的技術員或機電班長提前2天向機電管理部門報送接火審批單, 機電管理部門必須提前1天批復。審批后的回執(zhí)單應詳細注明接火開關(母線盒)的地點。當接火地點的開關(母線盒)不隸屬申請接火單位管轄時,由機電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相關單位,并由管轄單位負責安排專人到現(xiàn)場協(xié)助工作。

六、供電電纜的選擇

1、電纜的型號及電壓等級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和實際用電設備的要求。

2、電纜正常工作負荷電流不得超過電纜的長時允許載流量。電纜截面應能滿足短路保護靈敏度系數(shù)的要求。

3、設備正常運行時,電纜最遠端的電壓不應低于電網額定電壓的90%。

七、掘進供電

1、采區(qū)供電系統(tǒng)必須采掘供電分開;每臺掘進用動力變壓器的供電范圍,不得超過3個掘進工作面,裝備可靠的選擇性漏電保護時可不受限制。

2、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雙風機雙電源,兩個電源來自不同的動力變壓器(移動變電站),其工作風機的電源必須引自專供動力變壓器(移動變電站),備用風機的電源可引自其它負荷的動力變壓器(移動變電站)。

3、掘進工作面裝備的雙風機雙電源風機,必須能雙向自動切換,其工作風機與備用風機必須有明顯標志。只有主風機運轉時,掘進巷道才能送電。

4、在非瓦斯重點管理區(qū)的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平巷內臨時補打掘進巷道時,允許在工作面上下兩巷接火,除按規(guī)定辦理接火審批手續(xù)外,還必須制定特殊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

5、掘進工作面必須有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應立即自動切斷迎頭電源(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掘進迎頭的所有非本安型負荷均須停電),嚴禁從掘進工作面以外的供電系統(tǒng)引入動力、照明、信號等電源。

八、回采供電

1、下山開采的采區(qū)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回路。

2、高檔普采和綜采工作面的采煤機、工作面刮板機、轉載機、乳化液泵站等應采用1140v供電。

3、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液壓絞車與采煤機必須是同一電源,以實現(xiàn)同步聯(lián)鎖。

4、新安裝和運行中的1140伏供電系統(tǒng)網絡絕緣電阻值分別不得低于80千歐和60千歐,660伏供電系統(tǒng)網路絕緣電阻值分別不得低于50千歐和30千歐,否則應及時停電采取措施,提高網路絕緣。

九、檢測設備、儀器使用管理

1、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裝備可靠的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和防塵系統(tǒng)。

2、通風防塵設備、儀器必須具有“安全標志證書”、“防爆合格證”和“ma”標志,經機電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下井。

3、檢測設備、儀器使用的電纜,必須經有資質的阻燃電纜檢測機構阻燃檢測合格后,方能下井使用。

4、機電專業(yè)根據(jù)通防專業(yè)的要求,將已辦理負荷審批手續(xù)的雙電源、雙風機及風電閉鎖開關等,安裝在指定位置。掘進工作面裝備的雙電源、雙風機必須能雙向自動切換,每天由使用單位派專人做一次倒機試驗,并留有試驗記錄。

5、通防專業(yè)需在采區(qū)供電系統(tǒng)接入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時,要提前10天向機電管理部門報送負荷審批單,將所要接入的瓦斯斷電儀(分站)電源線、負荷線(斷電線)、瓦斯傳感器型號等內容標注清楚,待機電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接火。

6、防塵系統(tǒng)接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點,通防專業(yè)也要提前10天向機電管理部門報送負荷審批單,待機電管理部門批準后,將防塵系統(tǒng)的電源箱、電磁閥、水幕傳感器等在負荷審批單上標注清楚,安裝在指定位置。

7、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及防塵系統(tǒng)的正常試驗及日常維護由通防專業(yè)負責,機電專業(yè)負責監(jiān)督檢查,杜絕無設計、無負荷審批單的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和防塵系統(tǒng)接入采區(qū)供電線路中。

十、安全保護試驗及維修

1、檢漏繼電器實行掛鎖管理,無鎖或鎖壞視為不合格。并且每班試驗一次,負責試驗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試驗時間內進行。試驗期間,各掘進工作面必須有一名專(兼)職局扇司機負責監(jiān)視局扇運行情況,送電后及時開啟局扇。檢漏繼電器每月進行一次最遠點接地跳閘試驗,供電線路延長后應補做一次最遠點接地跳閘試驗。

2、雙風機雙電源每班做一次倒機試驗,風電閉鎖、電煤鉆綜保、照明信號綜保每班試驗一次,試驗不合格必須停止運行匯報處理。

3、高壓和低壓防爆開關在井下使用超過6個月時,應對其過流保護裝置進行一次檢驗和調整。每6個月對主要電氣設備絕緣情況進行一次搖測。負荷變化時及時調整。

4、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由機電維修工負責每天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有疑問時,及時匯報工區(qū)值班人員,由值班人員安排技術人員或通知機電管理部門電管組根據(jù)實際情況作必要的改動,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變更。

5、每月檢查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搖測一次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

6、開關的標志牌應注明開關型號、容量、電壓等級、整定值、用途、編號、維修人,開關整定值與實際相符。

各類檢查試驗留有記錄,存檔備查。

十一、保護接地

1、局部接地極的裝設:⑴采區(qū)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⑵裝有電氣設備的峒室和單獨的高壓電氣設備; ⑶設有三臺及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 ⑷連接動力鎧裝電纜的接線盒以及高壓電纜連接裝置; ⑸采煤工作面的運輸巷、回風巷和掘進巷道內無低壓配電點時,上述巷道內至少應分別設置一個局部接地極。

2、局部接地極應采用總面積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鋼板,埋設在巷道水溝或潮濕地方。接地母線、連接導線、接地導線的連接、截面符合《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但當用鋼鉸線與裸銅線連接時,鋼鉸線與裸銅線的綁扎長度不小于200mm;鍍鋅扁鋼與裸銅線連接時,裸銅線必須有線鼻子,并用螺帽和防松墊圈緊固。

3、每季度對井下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測定一次,從任意一個局部接地裝置處所測得的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ω。每一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至局部接地極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和接地連接導線的電阻值,不得超過1ω。新安裝的局部接地極在投運前必須進行一次接地電阻搖測,合格后方準投運。

十二、其它

1、凡需安裝瓦斯檢測斷電裝置、激光測量儀、電動防跑車等裝置的采掘工作面及采區(qū)巷道,必須按接火審批規(guī)定辦理接火審批手續(xù),并納入機電設備防爆性能的檢查范圍。

2、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lián)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lián)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jiān)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

3、選用的井下電氣設備,必須符合井下電器設備選用規(guī)定要求。

4、采區(qū)電氣設備使用3300v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報市煤炭局批準。

5、在機械提升的進風的傾斜井巷(不包括輸送機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設電纜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6、4mm2及以上的阻燃電纜全部實行編號、掛牌管理,確保帳、卡、號、牌一一對應,且編號不得傷及電纜護套。

7、防爆電氣設備引入電纜無論采用壓盤式,還是壓緊螺母式,喇叭咀是否引入電纜,必須在壓盤或壓緊螺母與密封圈之間加金屬墊圈。引入裝置不接入電纜時,必須用公稱厚度不小于2mm的鋼質堵板封堵壓緊。其順序由內向外為:密封圈、鋼質堵板、金屬墊圈、壓盤式進線咀或壓緊螺母式進線咀。鋼質鍍鋅堵板外徑、金屬墊圈外徑與進線咀內徑之差和密封圈外徑與進線咀內徑之差的規(guī)定相同。

8、壓緊螺帽式線咀擰入螺管內螺紋扣數(shù)不少于6扣,外露應不大于3扣,不可壓死。用手擰緊不超1/3視為不失爆。

9、防爆設備和小電全部實行編號、掛牌管理。

10、聯(lián)絡開關使用高防開關時,必須有防止誤操作的措施和閉鎖裝置。

第14篇 壓風系統(tǒng)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一、設計選型、到貨驗收及保管

1、設計選型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政策。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具備可靠性高、運行費用低、維修方便等特點。選購的設備應有鑒定證書和生產許可證。防爆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2、設計選型必須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審查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上級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3、設備到貨后,有關部門必須按照設備裝箱單進行驗收。查驗設備、附機、隨機配件及技術資料。技術資料應具備:

⑴出廠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煤安標志準用證、防爆合格證、使用說明書;

⑵設備總裝圖、基礎圖、易損零部件圖;

⑶電氣原理圖、安裝接線圖;

⑷主要設備試驗報告。

⑸主要部件的探傷報告和材質化驗報告。

4、查驗合格的設備應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設備嚴禁拆套、拆件使用。

二、設備安裝及驗收:

編制設備安裝技術措施和驗收大綱,工程完畢后,由安裝單位按有關標準進行自檢驗收,合格后礦業(yè)(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由礦業(yè)(集團)公司組織交接驗收和評定。

1、安裝措施及技術要求

⑴工程開工前,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明確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

⑵設備安裝依據(jù)設計部門和廠家提供的設備裝配圖、安裝圖、基礎圖、平面布置圖、原理圖,控制及保護線路圖等圖紙,按照安裝程序、裝配工藝要求、調試和注意事項進行安裝調試。井下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必須安裝在新鮮風流中。

⑶質量標準: 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設備隨機技術要求等。

⑷設備評定的主要依據(jù):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及性能測試的試驗報告。

2、安裝調試的項目

l型空氣壓縮機:

⑴機體和主電動機同心度、水平度

⑵十字頭與滑道的間隙

⑶漲圈在缸內的接口間隙

⑷活塞銷(或十字銷)與銅套的徑向間隙

⑸曲軸軸頸與瓦的徑向間隙

⑹活塞的內外死點余隙

⑺進排氣閥密封性

⑻冷卻系統(tǒng)的水壓試驗

⑼風包水壓試驗

⑽電氣系統(tǒng)調試

⑾無損探傷報告

螺桿式空氣壓縮機:

⑴電動機的轉向

⑵油氣桶油位

⑶排氣口閥門靈敏度

⑷卸壓閥的靈敏度

⑸各儀表指示是否正確

⑹電氣系統(tǒng)的調試

3、驗收內容

①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

②裝配圖和易損件圖

⑶安裝、調試、測試報告

⑷安裝竣工圖、竣工報告

三、試運轉

1、空氣壓縮機額定負荷試運轉時間為4~8小時。

2、空氣壓縮機能正常起動、升壓、釋壓,運轉正常。

3、空氣壓縮機的性能指標應達到設備技術文件規(guī)定。

4、各運動部件無異響。

5、設備無松動、漏氣、漏油及漏水現(xiàn)象。

6、油泵壓力不低于0、1mpa,不高于0、3mpa。

7、冷卻水壓力不超過0、25mpa。

8、各部溫度符合下列要求:

⑴潤滑油溫度不高于60℃。

⑵各級出水溫度不高于40℃,進水溫度不高于35℃。

⑶多級空氣壓縮機排氣溫度不高于160℃, 單缸空氣壓縮機排氣溫度不高于190℃。螺桿式壓縮機排氣溫度不得超過100℃。

⑷風包溫度不得高于120℃。

⑸經二次冷卻器后的排氣溫度不高于60℃。

⑹滾動軸承溫度不高于75℃,滑動軸承溫度不高于65℃。

⑺空氣壓縮機的安全閥、油壓保護、斷水保護、超溫保護及聲光信號等,符合設計要求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且動作靈敏可靠。

四、設備檢查、維修、安全經濟運行及技術改造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動作原理,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及機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2、每1小時進行一次巡檢,每2小時進行一次記錄,風包、氣缸每班進行一次排污。

3、空氣濾清器每三個月清理一次。

4、 電動機、高壓開關柜每年試驗一次,并有斷路器與隔離刀閘閉鎖保護,且每旬檢查試驗一次。

5、 儀表按規(guī)定時間校驗:a級半年一次,b級一年一次進行校驗,c級使用前鑒定一次。

6、空氣壓縮機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工序能耗不超過0、115kwh/m3mpa。

7、十字銷、曲柄、連桿每兩年進行一次無損探傷。

8、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

⑴斷水、斷油保護,一、二級排氣超溫保護,每班試驗一次。

⑵風包超溫保護、潤滑油超、欠壓保護、潤滑油超溫保護,安全閥、卸荷閥試驗,失磁保護、盤車保護,每旬試驗調整一次。

⑶釋壓閥每三個月檢查一次。

⑷風包每半年清掃一次,每年泄漏試驗一次,受壓部件檢修后進行水壓試驗。

⑸防護用具每年試驗一次。

9、油脂

⑴必須使用空氣壓縮機專用油。

⑵每次更換空氣壓縮機潤滑油時,必須對油取樣化驗,化驗項目齊全,其閃點不得低于215℃。

⑶認真做好換油、化驗記錄,保存期一年。

10、冷卻水質符合以下要求:

⑴ph值在6、5~9、5范圍內。

⑵懸浮物不大于25mg/l。

⑶有機物不大于25mg/l。

⑷含油量不大于5mg/l。

⑸具有熱穩(wěn)定性。

11、螺桿式空氣壓縮機除執(zhí)行以上1、2、5、8(5)、9(1)(3)條規(guī)定外,還必須執(zhí)行:

⑴空氣濾清器指示達到0、75pa時清理一次;

⑵每1000小時清潔油冷卻器、檢視或更換油過濾器芯;

⑶活塞式空氣壓縮機每2000小時更換潤滑油并清除油垢、檢視油位計,如有堵塞拆下清洗,更換或清潔油氣分離器;螺桿式空氣壓縮機每6000小時更換潤滑油并清楚油垢,每3000小時更換或清潔油氣分離器。

⑷每次運行前排除一次油氣桶內凝水和污物;

⑸運行中和試驗時,出現(xiàn)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機,查明原因:

①異常聲響;②排氣壓力超過安全閥整定壓力安全閥未打開;③排氣溫度超過100℃時未自動停機;④發(fā)生其它緊急情況時。

12、空氣壓縮機站降低原設計能力和遷移空氣壓縮機站時,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上級部門審批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

五、技術資料管理

健全技術檔案,做到一機一檔。

1、技術資料。

⑴原始資料(安裝圖紙、調試驗收單、使用說明書)。

⑵供風管路系統(tǒng)圖。

⑶供電系統(tǒng)圖、電氣原理圖。

⑷水冷式空氣壓縮機冷卻系統(tǒng)圖、易損零部件圖。

⑸技術測定、無損探傷分析報告。

2、試驗和整定記錄。

⑴斷水、斷油、超溫、超壓、欠壓保護試驗、整定記錄。

⑵安全閥、釋壓閥檢查、整定記錄。

⑶風包清掃、泄漏試驗、水壓試驗記錄。

3、事故記錄。

4、設備運行時間、單耗統(tǒng)計分析記錄。

5、壓縮機油化驗記錄。

六、張掛制度、圖紙和存放記錄

1、管理制度

⑴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干部上崗制度。

⑵崗位責任制度、包機制度、交接班制度。

⑶操作規(guī)程。

⑷巡回檢查制度。

2、記錄

⑴日維護和檢修記錄

⑵安全保護裝置檢查試驗記錄

⑶運轉日志、交接班記錄、排污記錄

⑷外來人員登記記錄、干部上崗記錄

3、圖紙

⑴供電系統(tǒng)圖

⑵電氣原理圖

⑶供風系統(tǒng)圖

⑷技術特征卡片

七、工具、絕緣用具、安全設施

1、配件、工具、試電筆存放整齊,有登記帳卡。

2、滅火器材(2~4個滅火器,0、2m3滅火砂)數(shù)量充足。

3、有合格的絕緣靴、手套。

4、有轉動部位和裸露電氣保護柵欄和警示牌。

第15篇 高壓供電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機電管理部門都要有一名副科長或一名工程技術人員分管供電管理工作,負責全礦、公司的安全供電和電力自動化系統(tǒng)的運行管理。

2、各生產、生活后勤等工區(qū)要明確分管供電管理的副區(qū)長或工程技術人員,負責本工區(qū)的供電管理。

3、依據(jù)“山東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管理辦法”(魯煤安監(jiān)科字[2006]194號)的有關規(guī)定,在用電氣設備必須進行年度檢驗,并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

二、運行方式

1、35kv礦井電源線路應保證主回路運行, 備用回路帶電備用。

2、礦井電源線路為6kv直配線,兩回路或三回路同時供電時,母線應采取分段運行。

3、6kv供電系統(tǒng),凡是雙回路供電的,一律對應采取分列運行。

4、變電所直流操作電源應設置兩臺站用變壓器,一臺運行,一臺備用,正常供電時應運行其備用回路的一組站用變壓器(配用大容量蓄電池的可不受此限制)。

三、電氣預防性試驗

㈠試驗分工

1、礦井主變壓器、高壓斷路器、下井電力電纜、絕緣油、避雷裝置由具備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檢驗。

2、 降壓站主變壓器絕緣油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到電業(yè)部門加做色譜分析,以便進一步分析和判斷。

㈡試驗周期

1、 每年統(tǒng)計用電負荷及短路電流計算,按《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中的附錄3-1(3-2)的要求計算繼電保護整定值,經單位分管技術負責人審核后,進行整定試驗。當?shù)V井有兩個以上的降壓站時,必須配有繼電保護配置、整定方框示意圖。

2、 降壓站及地面變配電所配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裝置每年進行一次整定試驗;井下中央配電所配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裝置每半年進行一次整定試驗;用電負荷變動和事故拒動以及越級跳閘時,隨時進行整定試驗。

3、發(fā)、變、輸、配電的主要設備和纜線,每年按《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規(guī)定的主要項目進行預防性試驗; 每年對各類充油設備提取油樣,按規(guī)定的分工范圍進行簡化試驗; 每年對變配電場所配用的絕緣防護用品進行耐壓試驗,試驗后的絕緣用品必須有合格標志、試驗日期; 各種試驗結果要有試驗報告?zhèn)洳椤?/p>

㈢運行中的35kv主變壓器,凡發(fā)生瓦斯或差動繼電器動作或因外部短路沖擊造成前級變電站出線開關跳閘停電的,要退出運行,經有資質的單位全面試驗合格后方可送電。

以上各種試驗必須由具有試驗資質的電氣檢驗機構進行試驗,試驗結果及調整處理情況要有報告,存檔備查。

四、變配電設備的檢查、檢修和性能檢測

1、各變配電所要制定崗位工、維修工對設備、供電線路、電纜的巡回檢查制度,明確檢查部位、內容、方法、記錄、匯報等工作內容,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安排處理。

2、主要電氣設備的檢修或更換時,必須編制檢修任務書,包括施工方法、步驟、質量技術要求、安全措施、檢修運行方式及應急供電方案等內容。主變壓器吊芯、調整分接開關等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礦業(yè)(集團)公司審查批準后實施。

3、對發(fā)、變、輸、配電的主要設備和纜線,每年的預防性試驗結果超出規(guī)定或同上一年對比性能明顯惡化的要加做試驗確認,并認真分析安排整改,達到標準后方可投入運行。

4、降壓站、礦主配電所、機房配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的斷路器、隔離開關至少每半年進行檢修測試、調整,并對斷路器的過流保護做傳動性能試驗。

5、架空輸電線路每年春季、秋季進行清掃、檢查。汛期暴風雨天氣按公司、礦分管范圍,對電源線路、風井、轉供電架空線路進行巡查,對危及安全供電的要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降壓站室外設備的絕緣瓷瓶要進行防污閃處理。涂硅油的,每年秋季進行一次;涂新型防污閃涂料的,按照說明書要求的周期進行。

6、地面變配電所的電源備用回路每季對油斷路器、隔離開關分別進行一次電動或手動合閘,不可靠的及時處理。

以上各種檢查、檢修、試驗要有記錄備查。

五、保護接地系統(tǒng)

㈠地面供電系統(tǒng)及井下供電系統(tǒng)必須有完善的保護接地網

1、地面變電所必須有水平導體組成的接地網,接地體和接地線的選擇符合gb50169-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避雷器或避雷針的集中接地必須有獨立的接地裝置,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2006年修訂稿)的規(guī)定。接地電阻值符合有關設計要求。

2、井下接地網主接地體應在主、副水倉各埋設一塊,接地體用耐腐蝕的鋼板制成,其面積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測得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ω。

3、各類保護接地裝置嚴格按要求敷設,接地引線要明線敷設,便于檢測接地電阻值。

㈡防避雷裝置的裝設、檢測。

1、對建筑物及輸電線路、變電所、電機的防雷設施,按規(guī)程規(guī)定裝設齊全,并做好編號、登記、建檔工作。

2、防雷設施每年雨季前進行安全檢測、試驗、安裝,做好原始記錄,凡檢測不合格的必須限期整改,整改意見和結果留有記錄,存檔備查。

六、管理制度及記錄

1、變配電所必須具備的管理制度:

⑴崗位責任制

⑵交接班制

⑶停送電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包括操作票、工作票)

⑷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⑸領導干部上崗制度

⑹事故處理制度(包括事故預防及反事故措施)

⑺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⑻設備運行規(guī)程(包括電氣預防性試驗制度,直流操作電源充放電及維修保養(yǎng)制度)

⑼供用電技術規(guī)程

2、記錄:

⑴變電所運行日志

⑵交接班記錄

⑶設備缺陷記錄(包括故障異常)

⑷設備檢修記錄

⑸繼電保護整定記錄

⑹事故記錄

⑺要害場所記錄

⑻干部上崗記錄

七、其它

1、配電工、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發(fā)證,持證上崗。

2、降壓站、礦井主配電所、中央變電所、風井配電所的值班員按事故搶險預案的有關內容每年雨季前必須進行一次模擬總停電和主要常見事故應急恢復搶送電的培訓,保證在事故狀態(tài)下,正確判斷,快速恢復供電。

3、各變、配電所都必須有與現(xiàn)場相符的供電系統(tǒng)圖。當供電系統(tǒng)變動時,供電系統(tǒng)圖必須及時變動。驗電、放電接地設施及絕緣用具配備齊全。

4、在高壓電氣設備或供電線路上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轉移和終結制度。嚴格按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順序做好停電工作。

5、倒閘操作必須執(zhí)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制度, 操作時必須佩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6、加強對外供電(轉供)用戶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本著誰供電、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定期組織對外(轉)供戶的安全檢查,督促外(轉)供用戶的試驗檢測工作,凡發(fā)現(xiàn)檢測檢驗不合格、重大隱患不處理的,停電并限期整改。

7、規(guī)范反送電警示語言和圖示。電源下進線盤、聯(lián)絡盤警示句為: “此盤為反(倒) 送電源”,凡雙回路供電用戶的饋出盤警示句為:“防止反送電”并畫簡圖示意。

8、降壓站和地面配電所進出線電纜布置要規(guī)范,出口要封堵。墻面、屋面不得滲水、漏雨,窗戶要安裝百頁窗,門口要裝設不低于300mm的防鼠板。防滅火器材要充足、有效,存放地點應便于取用。

9、高壓柜應逐步安裝防誤裝置,并優(yōu)先采用電器閉鎖或微機“預防”, 新購高壓板必須安裝防誤裝置,以實現(xiàn)下列功能:⑴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⑵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⑶防止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開關)⑷防止帶接地線(接地開關)合斷路器(隔離開關)⑸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10、礦井主供電系統(tǒng)進行的調整、改造;降壓站內主變壓器的更換;降壓站內一、二次系統(tǒng)內設備更新、更換下井電纜等技術改造,必須按照規(guī)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11、各配電所、降壓站必須建立高低壓電氣設備技術臺帳,統(tǒng)計設備型號、規(guī)格、銘牌參數(shù)及主要配置電氣的技術參數(shù)。

12、在高壓電氣設備或供電線路上檢修,工作票簽發(fā)人必須審核簽批好的的施工措施或零星施工任務書后,方可簽發(fā)電氣工作票。

13、確保降壓站、配電所自動化控制系統(tǒng)的“遙測、遙信、遙控、遙脈”功能正常使用,信號采樣和后臺顯示準確無誤。

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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