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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匯編(3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83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

內容

一、總則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旨在確保工程作業(yè)的安全進行,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保護人員安全和設備完好。本規(guī)程適用于各類疏浚工程和吹填工程,包括港口、航道、湖泊、河流等水體的疏浚及土石方的吹填作業(yè)。

二、安全組織與責任

1. 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工程安全狀況。

2. 工程項目經(jīng)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3. 每個作業(yè)班組應指定安全員,負責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

三、設備與設施安全

1. 疏浚設備必須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設備性能良好。

2. 吹填管道應穩(wěn)固鋪設,防止因沉降或外力導致?lián)p壞。

3. 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夜間需有足夠的照明。

四、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進行風險評估,制定相應安全措施。

2. 作業(yè)人員須佩戴安全帽、救生衣等個人防護裝備。

3. 禁止在惡劣天氣條件下進行疏浚與吹填作業(yè)。

五、應急預案

1. 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設備故障、人員落水、火災等情況。

2. 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六、環(huán)境保護

1. 疏浚作業(yè)應遵循環(huán)保原則,避免對水體造成污染。

2. 吹填過程中應控制揚塵,減少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

七、安全教育與培訓

1. 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 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復訓,提升全員安全意識。

八、事故報告與處理

1. 發(fā)生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

2. 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九、監(jiān)督與考核

1. 安全管理部門定期對項目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2. 將安全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對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個人和團隊給予獎勵。

十、附則

1. 本規(guī)程解釋權歸工程所屬單位所有。

2. 根據(jù)工程實際情況,可對本規(guī)程進行補充或修訂。

標準

本規(guī)程參照國家及行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管理條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通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港口設施保安規(guī)則》等。各項目應根據(jù)具體工程特點,結合本規(guī)程,制定符合實際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確保其實施。所有參與疏浚與吹填工程的單位和個人,都應遵守本規(guī)程,以確保工程安全、高效、環(huán)保地進行。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

1 、 基本規(guī)定

1.1 在通航航道內從事疏浚、吹填作業(yè),應在開工前與航政管理(海事)部門取得聯(lián)系,及時申請并發(fā)布航道施工公告。

1.2 施工船舶應取得合法的船舶證書和適航證書,并獲得安全簽證。

1.3 所有船員必須經(jīng)過嚴格培訓和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船舶設備操作與維護規(guī)程;熟悉船舶各類信號的意義并能正確發(fā)布各類信號;熟悉并掌握應急部署和應急工器具的使用。

1.4 船員應按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船員服務簿和任職資格證書。

1.5 施工前應對作業(yè)區(qū)內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礙物進行全面調查,包括電力線路、通信電纜、光纜、各類管道、構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單位,并聯(lián)系處理解決。

1.6 施工時按規(guī)定設置警示標志:白天作業(yè),在通航一側懸掛黑色錨球一個,在不通航一側懸掛黑色十字架一個;夜間作業(yè),在通航一側懸掛白光環(huán)照燈一盞,在不通航一側懸掛紅光環(huán)照燈一盞。

1.7 陸地排泥場圍堰與退水口修筑必須穩(wěn)固、不透水,并在整個施工期間設專人進行巡視、維護。水上拋泥區(qū)水深應滿足船舶航行、卸泥、調頭需要,防止船舶擱淺。

1.8 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線(含潛管)的頭、尾及每間隔50m位置應顯示白色環(huán)照燈一盞。

1.9 自航式挖泥船作業(yè)時,除顯示機動船在航號燈外,還應:白天懸掛圓球、菱形、圓球號型各一個,夜間設置紅、白、紅光環(huán)照燈各一盞。

1.10 拖輪拖帶泥駁作業(yè)時,應分別在拖輪、泥駁規(guī)定位置顯示號燈和在航標志。

1.1l 施工船舶應配置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搶險器材和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之處于適用狀態(tài);船隊應編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部署表,應定期組織應急搶險演練;并按不同區(qū)域、不同用途在船體適合部位明示張貼警示標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圖。

1.12 跨航道進行施工作業(yè)應得到航政管理部門同意,并采用水下潛管方式敷設排泥管線;施工中隨時注意過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時應請航政部門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1.13 同一施工區(qū)內有兩艘以上挖泥船同時作業(yè)時,船體、管線彼此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1.14 沿?;蚪J┕ぷ鳂I(yè),應聯(lián)系當?shù)貧庀蟛块T的氣象服務;隨時掌握風浪、潮涌、暴雨、濃霧的動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風力大于6級或浪高大于1.om時,非自航船應停止作業(yè),就地避風;暴雨、濃霧天氣應停止機動船作業(yè)。

1.15 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間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船上配置功率足夠的無線電通信設備,并保持其技術狀態(tài)良好。

2 機艙內嚴禁帶人火種,排氣管等高溫區(qū)域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無安全監(jiān)護條件下,不應在船上進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業(yè)。

3 施工船舶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周圍的護欄應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設牢固,并設有防滑條;各類纜繩應保持完好、清潔。

4 備用發(fā)電機組、應急空壓機、應急水泵、應急出口、應急電瓶等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入船舶輪機日志;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處理。

5 冬季施工應注意設備保溫,需要時柴油機應加注防凍液,或打開蒸汽管進出閥對循環(huán)油柜的潤滑油進行加溫;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要增加防滑設施,及時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穿戴救生衣、防滑鞋, 并配有輔助船舶協(xié)同作業(yè)。

6 夏季施工應注意防暑降溫,保持機艙通風設施良好;高溫天氣在甲板作業(yè)時應穿厚底鞋,以防燙傷;應檢查船上避雷裝置使其保持有效狀態(tài),預防雷電突然襲擊。

7 臺風季節(jié)應提前了解、察看、落實避風港或避風錨地,并保持機動船舶及錨具處于完好狀態(tài);所有水上管線必須用不小于¢22mm的鋼絲繩串聯(lián)固定。

8 嚴禁船員作業(yè)時間喝酒,同時禁止船員酒后水上作業(yè)。

9 廢棄物品(污油、棉紗、生活垃圾等)不應隨意拋棄,應放入指定的容器內,定期處置。

2 、 排泥管線架設

2.1 陸地排泥管線架設管基應穩(wěn)固、平順,管件連接應緊固、密閉,保證施工時不漏泥漿。

2.2 坡面架設排泥管線應做好管道固定墩,并不應在坡面自由滾動運輸管線。

2.3 排泥管線跨(穿)越公路、鐵路、橋梁等交通要道時,應事先與有關管理部門聯(lián)系,取得施工許可證以后,才能進行管線架設;管線架設不應損壞原有設施的功能和耐久性。

2.4 水上管線宜采用陸上組裝、分段下水連接或直接在船舷側組裝下水的連接方式。

2.5 水上管線與挖泥船連接時,機動船應根據(jù)流速、流向謹慎操作,避免緊急停車造成物體碰撞、人員落水等不良事故發(fā)生。

2.6 水陸接頭連接應搭設固定排架或拋設固定錨纜或構筑固定地垅,固定排架坡度不宜大于30°,水上管與陸地管之間用大于¢22mm的鋼絲繩連接鎖定,以防風浪襲擊或船舶碰撞時脫開。

2.7 船體與浮管、浮管與水陸接頭及岸管的連接安裝應牢固無泄漏,以免造成管線脫開、浮筒(體)竄位、翻轉造成事故。

3 、 施工設備調遣

3.1 船舶封艙及甲板以上設備固定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全船各艙室門窗應不變形、水密膠條完好,門窗把手、鎖具靈活而不松動,艙內所有可移動物品應集中擺放并加以固定。

2 甲板與艙室相通的孔眼、管道口應全部封堵,需要時用玻璃膠加固;外露的玻璃應用木板封固,艙室的通氣孔、排氣孔用防水布包裹并扎緊。

3 所有通向船外的管系如海底閥、排水閥、各艙室貫通閥、吸泥管截止閥等應全部關閉。

4 絞刀(鏈斗)橋架應用專用保險纜固定,橋架前端用工字鋼橫擔并與船體焊接固定,抓(鏟)斗船的抓(鏟)斗應落架固定。

5 甲板上所有可活動的機械、工器具、材料應按要求進行鎖定和固定。

6 船上帶有自動拋錨扒桿時,應將兩拋錨扒桿收回用抱箍和鋼絲繩固定在專用立柱上,并在兩拋錨扒桿間用鋼絲繩橫向拉緊。

7 需要放倒定位樁時,放樁后應將兩定位樁用抱箍固定在樁架上;如不需放倒定位樁,應將定位樁提升至規(guī)定高度后,穿好定位銷,固定定位樁和提升油缸,如定位樁與其抱箍間隙較大,應用斜木塞牢。

8 甲板吊吊鉤應微力收緊,并用鋼絲繩與甲板連接固定。

9 兩橫移錨應收至橋架橫移滑輪下方備用,其中一只應做好途中拋錨準備。

3.2 船舶管線編隊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拖航時的阻力最小。

2 船隊編組長度和寬度,應小于航道允許的最大長度與寬度;高度不應超過跨河建筑物的凈空高度。

3 吊拖航行應將最大、最堅固的船舶放在前面,并使船舶之間具有一定距離;綁拖航行時,船舶之間應綁系牢固。

4 單列浮筒(體)管線,應用大于¢22mm鋼絲繩穿連系牢加固;兩列或三列(最多三列)管線同時被拖時,應在單列縱向系牢加固的基礎上,進行橫向收攏聯(lián)結,以增強被拖管線的整體性。

5 被拖帶的浮筒(體)管線應完好、無破損,迎水側管口應用盲板封堵,以減少阻力。

6 被拖浮筒(體)管線的首尾兩端應各設一盞環(huán)照白熾燈,在末端設一組菱形號型,號燈、號型的高度應高出管線1.5m。

3.3 施工船舶拖航調遣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船舶完成封艙后,應經(jīng)過船舶檢驗部門的航行安全檢驗和取得港航監(jiān)督部門的適航簽證。

2 啟航前,要全面查驗船舶懸掛的在航號型、號燈、通信設施和備用電源;熟悉沿途航道、碼頭、船閘、橋梁、過江電纜等調查資料,確認準備工作完成和航行線路選擇無誤時才能準予啟航。

3 啟航后,應隨時掌握沿途水文、氣象、風力、風向、流速、潮汐等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航速、航向或采取停靠避險措施,航行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guī)則》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4 自航船舶應在規(guī)定的適航區(qū)域和氣象條件下進行航行;條件不具備時,應采用拖輪拖航或半潛駁、貨輪運送方式實施水上調遣。

5 拖航期間,內河被拖船只上除必須的值班人員外不應有其他船員;海上被拖船只上不應留有任何船員。

6 航行期間,船隊應定時與陸地指揮部保持密切聯(lián)系,通報途中情況,以便隨時取得指令與援助。

3.4 施工船舶使用半潛駁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待裝駁船舶應按照近海航行要求,分別進行放樁、封艙、加固等作業(yè)準備。

2 隨船管線應按照潛駁貨物平面布置圖進行拆分、編組、綁扎排放。

3 裝駁時,應按照裝駁計劃確定的進駁順序,依次將設備拖帶進駁,并將每次進駁的設備進行臨時性固定。

4 各設備進駁后,由半潛駁專業(yè)人員對所有船舶、管線進行支撐、綁扎、焊接等穩(wěn)固工作。

5 半潛駁卸駁時,應按照船舶、管線進駁順序的反向進行。船舶出駁后,應組織拖輪將水上設備直接拖帶到目的地或停靠碼頭泊系待命。

3.5 設備陸上轉移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挖泥船或挖泥船的部件和重量應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shù)囊?guī)定,并考慮運輸和起重設備的能力。

2 陸上轉移應考慮挖泥船到達現(xiàn)場后的組裝和下水方法,并選擇適當?shù)膱龅亍?/p>

3 挖泥船的拆卸和組裝工作應按相應拆裝規(guī)范進行,工作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和吊卸工作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4、 疏浚施工

4.1 挖泥船進場就位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挖泥船進場前,應了解沿途航道及水面、水下礙航物的分布情況,必要時安排熟悉水域情況的機動船引航。

2 自航式挖泥船或由拖輪拖帶挖泥船進場時,應緩慢行駛進入施工區(qū)域,拖輪的連接纜繩應牢固可靠;行進中做好船舶避讓和采取防碰撞措施;就位時,應在船舶完全停穩(wěn)后再拋定位錨或下定位樁。

3 挖泥船在流速較大的水域就位時,宜采用逆水緩慢上行方式就位;下樁前應測量水深,若水深接近定位樁最大允許深度時,應采取分段緩降方式進行落樁定位。

4.2 挖泥船開工前應做下列安全檢查:

1 檢查全船各部件的緊固情況,對機械運轉部位進行全面潤滑,保持各機械和部件運轉靈活;錨纜、橫移纜、提升纜、拖帶纜應完好、無破損。

2 檢查各操縱桿是否都處在“空擋”位置,按鈕是否處于停止工作位置,儀表顯示是否處于起始位置。

3 檢查各柴油機及連接件緊固、轉動情況,開車前盤車1~2圈無特別重感,才可啟動操作。

4 檢查冷卻系統(tǒng)、柴油機機油和日用油箱油位、齒輪箱與液壓油箱油位、蓄電池電位、報警系統(tǒng)中位等是否處于正確和正常狀態(tài)。

5檢查水、陸排泥管線及接頭部位的連接是否可靠、牢固,排泥場運行情況是否正常。

6從開挖區(qū)到卸泥區(qū)之間自航或拖航船舶應上、下水各試航一次,同時應測量水深,了解水情和過往船只情況及避讓方式。

7檢查抓(鏟)斗船左右舷壓載水艙是否按規(guī)定注入足夠的壓載水,以防止吊機(斗臂)旋轉時造成船體過度傾斜。

8 修船或停工時間較長,恢復生產(chǎn)時應安排整船及各機(含甲板機械)的空車試運行,試運行時間不應少于2h,保證整船各機械、各部件施工時運轉正常。

4.3 絞吸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開機時,當主機達到合泵轉速要求時,方可按下合泵按鈕進行合泵操作,合泵后應緩慢提高主機轉速,直至達到泥泵正常工作壓力;主機轉速超過800r/min以上時,不應實施合(脫)泵操作。

2 施工中如遇泥泵、絞刀等工作壓力儀表顯示不正常時,應立即降低主機轉速至脫泵,檢查分析原因并處置后,再重新進行合泵操作。

3 橫移錨纜位于通航航道內時,應加強對過往船只的觀察,需要時應放松纜繩讓航,防止纜繩對過往船只造成兜底或掛住推進器。

4 挖泥船在窄河道采用岸邊地垅固定左右橫移纜作業(yè)時,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并有專人巡視。

5 沿海地區(qū)需候潮作業(yè)時,施工間隙宜下單樁并收緊錨纜等候,禁止下雙樁或絞刀頭著地。

4.4 耙吸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l 開機前,檢查并清除耙吸管、絞車、吊架、波浪補償器等活動部位的障礙物,開機后,聽從操縱臺駕駛員的指揮,準確無誤地將耙頭下到泥面,直至正常生產(chǎn)。

2 施工中注意流速、流向,當挖槽與流向有交角時應盡量使用上游一舷的泥耙,下耙前應慢車下放,調正船位。

3 發(fā)現(xiàn)船體失控有壓耙危險時,應立即提升耙頭鋼纜,使之垂直水面或定耙平水,并注意與船舷的距離;待船體平穩(wěn)后再“下耙”進行挖泥施工。

4 卸泥時,在開啟泥門前應測試水深,水深值應大于挖泥船卸泥后泥門能正常關閉時的水深值,否則應另選深槽卸泥。

4.5 抓斗(鏟斗)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在泥駁停穩(wěn)、纜繩泊系完成后才能進行抓(鏟)斗作業(yè)。

2 抓(鏟)斗作業(yè)回轉區(qū)下禁止行人走動;船機收緊或放松各種纜繩要由專人指揮,任何人不應站立于鋼纜或錨鏈之上或緊靠滾筒或纜樁;操作人員要集中注意力,松纜時不宜突然剎車,嚴防鋼纜、鏈條崩斷傷人。

3 施工中因等駁、移錨等暫停作業(yè)時,抓(鏟)斗不應長時間懸在半空,應將抓(鏟)斗落地并鎖住開合、升降、旋轉等機構,需要時通知主機人員停車。

4 空駁裝載時,抓(鏟)斗不宜過高,開斗不宜過大,防止因泥團石塊下墜力過大損壞泥門、泥門鏈條或泥漿石塊飛濺傷人。

5 作業(yè)人員系纜、解纜時,嚴禁腳踏兩船作業(yè),防止突然失足落水。

6 船、駁甲板上的泥漿應隨時沖洗,以防人員滑倒。

4.6 鏈斗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每天交接班時,應對斗鏈、斗銷、橋機、錨機、鋼纜及各種儀表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后才可開機啟動。

2 鏈斗運轉中,應時刻注意斗橋運行狀況,合理控制橫移速度,以防止斗鏈出軌;聽到異常聲響時應立即放慢轉速后停車、提起斗橋,待查明原因并處置后,再重新啟動。

3 松放卸泥槽要待泥駁??坎聪低瓿珊筮M行;收攏卸泥槽則應在泥駁解纜之前完成,以防卸泥槽觸碰駁船或傷人。

4 橫移錨纜位于通航航道內時,應對過往船只加強觀察,需要時應放松纜繩讓航。

5 前移或左右橫移錨纜時,若發(fā)現(xiàn)絞錨機受力過大,應查看儀表所示負荷量,若拉力超過最大允許負荷量時,應停止繼續(xù)絞錨,待查明原因并處置后,再繼續(xù)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轉。

6 挖泥過程中如錨機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止挖泥,防止錨機倒運轉引發(fā)事故。

4.7 機動作業(yè)船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人員應穿戴救生衣、工作鞋。

2 起吊或拖帶用的鋼絲繩必須完好,不應使用按規(guī)定應報廢的鋼絲繩。

3 作業(yè)過程中應防止鋼絲繩斷絲頭扎手、身體各部位被卷入起錨絞盤等事故發(fā)生。

4 工作人員應與承重鋼絲繩保持一定距離,防止鋼絲繩崩斷而導致人員受傷。

4.8 高岸土方疏浚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水面以上土層高度超過3m時,不應直接用挖泥船進行開挖;應在上層土體剝離或松動爆破坍塌成一定坡度后,才可用挖泥船垂直岸坡進行開挖;開挖時宜實現(xiàn)邊挖邊塌,防止大塊土方突然坍塌對挖泥船造成沖擊或損壞。

2 分層開挖時,在保證挖泥船施工水深的情況下,盡量減少上層的開挖厚度;同時盡可能增加分條的開挖寬度,以減少高岸土體坍塌對挖泥船造成沖擊。

3 施工中當發(fā)現(xiàn)大塊土體將要坍塌時,應立即松纜退船,待坍塌完成后再進船施工。

4.9 硬質土方疏浚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采用絞吸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隨時觀察絞刀或斗輪的切削壓力和橫移絞車的拉力,當實際壓力、拉力超過設備最大允許值時,應及時調整(減小) 開挖厚度和放慢橫移速度。

2 采用耙吸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jù)耙頭(高壓水槍)實際切削能力控制船舶航行速度。

3 采取抓斗或鏟斗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jù)設備挖掘力大小,控制抓斗或鏟斗的挖掘速度和提升速度。

4 采取鏈斗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jù)設備挖掘力大小,控制斗鏈的轉動速度和船舶前移(橫)速度。

4.10 采用潛管輸泥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潛管安裝完成后應進行壓水試驗,確保管線無泄漏現(xiàn)象。

2 潛管在航道內敷設或拆除前應提前聯(lián)系航政部門,及時發(fā)布禁航或通航公告;敷設或拆除時應由適航的拖輪與錨艇進行作業(yè),并申請航政部門在航道上、下游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3 潛管端點站及管線固定錨應懸吊紅、白色醒目錨飄,并加強對錨位的嘹望觀察,發(fā)現(xiàn)錨位移動較大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恢復錨位。

4 施工中應加強對潛管段水域過往船只的嘹望,發(fā)現(xiàn)險情時,應及時發(fā)出警報信號,同時提升絞刀開始吹清水準備停機,以防不測。

5 潛管在易淤區(qū)域作業(yè)時,應定期實施起浮作業(yè),以避免潛管被淤埋無法起浮而造成財產(chǎn)損失。

4.1l 長距離接力輸泥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長距離接力輸泥管線安裝必須牢固、密封,穿行線路不影響水陸交通。

2 接力輸泥施工應建立可靠的通信聯(lián)絡系統(tǒng),前后泵之間應設專人隨時監(jiān)控泵前、泵后的真空度和壓力值,防止設備超負荷運行造成重大事故。

3 接力泵進、出口排泥管位置高于接力泵時,應在泵前、泵后適當位置安裝止回閥,防止突然停機泥漿回流對泵造成沖擊,引發(fā)事故。

5、 吹填施工

5.1 吹填造地施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初始吹填,排泥管口離圍堰內坡腳不應小于10m,并盡可能遠離退水口。

2 吹填區(qū)內排泥管線延伸高程應高于設計吹填高程,延伸的排泥管線離原始地面大于2m時應筑土堤管基或搭設管架,管架應穩(wěn)定、牢固。

3 吹填區(qū)圍堰應設專人晝夜巡視、維護,發(fā)現(xiàn)滲漏、潰塌等現(xiàn)象及時報告和處理;在人畜經(jīng)常通行的區(qū)域,圍堰的臨水側應設置安全防護欄。

4 退水口外水域應設置攔污屏,減少和防治退水對下游關聯(lián)水體的污染。

5.2 圍堰內吹填筑堤(淤背)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新堤吹填應確保圍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據(jù)不同土質控制在0.5~1.5m,并采用間隙吹填方式,間隙時間根據(jù)土質排水性能和固結情況確定。

2吹填時管線應順堤布置,需要時可敷設吹填支管;對有防滲要求的圍堰,應在堰體內側鋪設防滲土工膜,并在圍堰外圍開挖截滲溝,以防滲水外溢危及周圍農(nóng)田與房屋。

3 排泥管口或噴口位置離圍堰應有一定安全距離,以免危及圍堰安全。

5.3 建筑物周圍采用吹填方式回填土方,應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有危及建筑物和人員安全跡象時,應立即停止吹填,并及時采取有效改進措施妥善處理。

6、 水下爆破作業(yè)

6.1 水下爆破作業(yè)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yè)隊伍承擔。

6.2 在通航水域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時,應向當?shù)馗酆奖O(jiān)督部門和公安部門申報,并按時發(fā)布水下爆破施工通告。

6.3 爆破工作船及其輔助船舶,應按規(guī)定懸掛特殊信號(燈號)。

6.4 在黃昏和夜間等能見度差的條件下,不宜進行水下爆破的裝藥工作;如確需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確保作業(yè)安全。

6.5 進行水下爆破作業(yè)前,除按gb 6722中的施工準備要求作相應準備工作外,還應做好下列各項工作:

1 準備救生設備。

2 檢查爆破工作船技術性能。

3 爆破器材的水上運輸和貯存。

4 危險區(qū)的船舶、設備、管線及臨水建筑物的安全防護措施。

5 水域危險邊界上警示標志、禁航信號、警戒船舶和崗哨等的設置。

6 檢查水域中遺留的爆炸物和水體帶電情況。

6.6 爆破作業(yè)船上的工作人員,作業(yè)時應穿好救生衣,無關人員不應登上爆破作業(yè)船。

6.7 爆破工作負責人應根據(jù)爆區(qū)的地質、地形、水位、流速、流態(tài)、風浪和環(huán)境安全等情況布置爆破作業(yè)。

6.8 水下爆破應使用防水的或經(jīng)防水處理的爆破器材;用于深水區(qū)的爆破器材,應具有足夠的抗壓性能,或采取有效的抗壓措施;用于流速較大區(qū)的起爆器材還應有足夠的抗拉性能,或采用有效的抗拉措施;水下爆破使用的爆破器材應進行抗水和抗壓試驗,起爆器材還應進行抗拉試驗。

6.9 水下爆破器材加工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水下爆破的藥包和起爆藥包,應在專用的加工房內或加工船上制作。

2 起爆藥包,只可由爆破員搬運;搬運起爆藥包上下船或跨船舷時,應有必要的防滑措施;用船只運送起爆藥包時,航行中應避免劇烈的顛簸和碰撞。

3現(xiàn)場運輸爆破器材和起爆藥包,應專船裝運;用機動船裝運時,應采取嚴格的防電、防振、防火、防水、隔潮及隔熱等措施。

6.10 水下爆破作業(yè)時應遵守以下基本規(guī)定:

1 水下爆破嚴禁采用火花起爆。

2 裝藥及爆破時,潛水員及爆破工不應攜帶對講電話機和手電筒上船,施工現(xiàn)場亦應切斷一切電源。

3 用電力和導爆管起爆網(wǎng)路時,每個起爆藥包內安放的雷管數(shù)不宜少于2發(fā),并宜連成兩套網(wǎng)路或復式網(wǎng)路同時起爆。

4 水下電爆網(wǎng)路的導線(含主線連接線)應采用有足夠強度且防水性和柔韌性良好的絕緣膠質線,爆破主線路呈松弛狀態(tài)扎系在伸縮性小的主繩上,水中不應有接頭。

5 在水流較大、較深的爆破區(qū)放電炮連線時,應將連線接頭架離水面,以免漏電造成電流不足而導致瞎炮。

6 不宜用鋁(或鐵)芯線作水下起爆網(wǎng)路的導線。

7 起爆藥包使用非電導爆管雷管及導爆索起爆時,應做好端頭防水工作,導爆索搭接長度應大于o.3m。

8 導爆索起爆網(wǎng)路應在主爆線上加系浮標,使其懸吊;應避免導爆索網(wǎng)路沉入水底造成網(wǎng)路交叉,破壞起爆網(wǎng)路。

9 起爆前,應將爆破施工船舶撤離至安全地點。

10 應按設計要求進行爆破安全警戒。

ll 盲炮應及時處理,遇有難以處理而又危及航行船舶安全的盲炮,應延長警戒時間,繼續(xù)處理,直至完畢。

6.11 水下鉆孔爆破時,除遵守第6.8條的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水下鉆孔位置應準確測定,經(jīng)常校核;孔口應有可靠的保護措施。

2 用金屬或塑料筒加工成防水藥筒盛裝非抗水的散裝炸藥時,應在藥面采取隔熱措施,才可用瀝青和石蠟封口。

3 水下鉆孔爆破,應采取隔絕電源和防止錯位等安全措施,才可邊鉆孔邊裝藥。

4 鉆孔裝藥時應拉穩(wěn)藥包提繩,配合送藥桿進行,不應從管口或孔口直接向孔內投擲藥包,不應強行沖壓卡塞的鉆孔藥包;用護孔管裝藥時,每裝入一節(jié)藥包,應提升一次護孔管,待該孔裝藥完畢,護孔管提離藥包頂面后,才準填入填塞物。

5 水下深孔采取分段裝藥時,各段均應裝有起爆藥包。各起爆藥包的導線應標記清楚,防止錯接。

6 提升套管(含護孔管)應注意保護藥包引出線,移船時應注意保護起爆網(wǎng)絡,在急流區(qū),對孔口段的導線應加以保護。

6.12 水下裸露藥包爆破,除遵守第10.6.8條的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水下裸露藥包(含加重物)應有足夠的重量能順利自沉,藥包表面應包裹良好,防止與礁石(或被爆破物)碰撞、摩擦。

2 捆扎藥包和連接加重物,應在平整的地面或木質的船艙板上進行,并應捆扎牢實。

3 在施工現(xiàn)場,已加工好的裸露藥包,可臨時存放在爆破危險區(qū)外的專用船上或陸地上,并派專人看守,但不應過夜存放。

4 投藥船應用穩(wěn)定性和質量好的船只,工作艙內和船殼外表不應有尖銳的突出物。

5 在投藥船的作業(yè)艙內,不應存放任何帶電物品。

6 藥包投放應使用繩、纜、桿牽引,不應直接牽引起爆網(wǎng)路。

7在急流河段爆破時,投藥船應由定位船或有固定端的纜繩牽引,定位船的位置應設標控制,防止走錨移位。

8投藥船離開投放藥包的地點后,應反復檢查船底和船舵、推進器、裝藥設備等是否掛有藥包或纏有網(wǎng)路線。

9 已投入水底的裸露藥包,嚴禁拖曳和撞擊,并采取防止漂移措施,若有藥包漂出水面不應起爆。

第2篇 疏浚與吹填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

疏浚與吹填工程由于其特定的施工環(huán)境和施工設備,必須由專業(yè)的施工團隊和施工船舶進行,因此其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比一般施工作業(yè)嚴格。

(一)疏浚、吹填工程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在通航航道內從事疏浚、吹填作業(yè),應在開工前與航政管理(海事)部門取得聯(lián)系,及時申請并發(fā)布航道施工公告。

(2)施工船舶應取得合法的船舶證書和適航證書,并獲得安全簽證。

(3)所有船員必須經(jīng)過嚴格培訓和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船舶設備操作與維護規(guī)程;熟悉船舶各類信號的意義并能正確發(fā)布各類信號;熟悉并掌握應急部署和應急工器具的使用。

(4)船員應按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船員服務簿和任職資格證書。

(5)施工前應對作業(yè)區(qū)內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礙物進行全面調查,包括電力線路、通信電纜、光纜、各類管道、構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單位,并聯(lián)系處理解決。

(6)跨航道進行施工作業(yè)應得到航政管理部門同意,并采用水下潛管方式敷設排泥管線;施工中隨時注意過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時應請航政部門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二)疏浚、吹填工程施工的安全技術要求

(1)施工時按規(guī)定設置警示標志:白天作業(yè),在通航一側懸掛黑色錨球一個,在不通航一側懸掛黑色十字架一個;夜間作業(yè),在通航一側懸掛白光環(huán)照燈一盞,在不通航一側懸掛紅光環(huán)照燈一盞。

(2)陸地排泥場圍堰與退水口修筑必須穩(wěn)固、不透水,并在整個施工期間設專人進行巡視、維護。水上拋泥區(qū)水深應滿足船舶航行、卸泥、調頭需要,防止船舶擱淺。

(3)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線(含潛管)的頭、尾及每間隔50m位置應顯示白色環(huán)照燈一盞。

(4)自航式挖泥船作業(yè)時,除顯示機動船在航號燈外,還應:白天懸掛圓球、菱形、圓球號型各一個,夜間設置紅、白、紅光環(huán)照燈各一盞。

(5)拖輪拖帶泥駁作業(yè)時,應分別在拖輪、泥駁規(guī)定位置顯示號燈和在航標志。

(6)施工船舶應配置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搶險器材和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之處于適用狀態(tài);船隊應編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部署表,應定期組織應急搶險演練;并按不同區(qū)域、不同用途在船體適合部位明示張貼警示標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圖。

(7)同一施工區(qū)內有兩艘以上挖泥船同時作業(yè)時,船體、管線彼此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8)沿海或近海施工作業(yè),應聯(lián)系當?shù)貧庀蟛块T的氣象服務;隨時掌握風浪、潮涌、暴雨、濃霧的動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風力大于6級或浪高大于1.0m時,非自航船應停止作業(yè),就地避風;暴雨、濃霧天氣應停止機動船作業(yè)。

(三)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間的注意事項

(1)船上配置功率足夠的無線電通信設備,并保持其技術狀態(tài)良好。

(2)機艙內嚴禁帶入火種,排氣管等高溫區(qū)域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無安全監(jiān)護條件下,不應在船上進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業(yè)。

(3)施工船舶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周圍的護欄應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設牢固,并設有防滑條;各類纜繩應保持完好、清潔。

(4)備用發(fā)電機組、應急空壓機、應急水泵、應急出口、應急電瓶等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入船舶輪機日志;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處理。

(5)冬季施工應注意設備保溫,需要時柴油機應加注防凍液,或打開蒸汽管進出閥對循環(huán)油柜的潤滑油進行加溫;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要增加防滑設施,及時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穿戴救生衣、防滑鞋,并配有輔助船舶協(xié)同作業(yè)。

(6)夏季施工應注意防暑降溫,保持機艙通風設施良好;高溫天氣在甲板作業(yè)時應穿厚底鞋,以防燙傷;應檢查船上避雷裝置使其保持有效狀態(tài),預防雷電突然襲擊。

(7)臺風季節(jié)應提前了解、查看、落實避風港或避風錨地,并保持機動船舶及錨具處于完好狀態(tài);所有水上管線必須用不小于φ22mm的鋼絲繩串聯(lián)固定。

(8)嚴禁船員作業(yè)時間喝酒,同時禁止船員酒后水上作業(yè)。

(9)廢棄物品(污油、棉紗、生活垃圾等)不應隨意拋棄,應放入指定的容器內,定期處置。

第3篇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基本規(guī)定

1.1 在通航航道內從事疏渡、吹填作業(yè).應在開工前與航政管理(海事)部門取得聯(lián)系,及時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并發(fā)布靛道施工公告。

1.2 施工船舶應取得合法的船舶證書和適航證書,并獲得安全簽證。

1.3 所有船員必須經(jīng)過嚴格培訓和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船舶設備操作與維護規(guī)程;熟悉船舶各類信號的意義并能正確發(fā)布各類信號;熟悉并掌握應急救援預囊、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工器具的使用。

1.4 船員應按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船員服務簿和任職資格證書。

1.5.施工前應對作業(yè)區(qū)內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礙物進行全面調查,包括電力線路、通訊電纜、光纜、各類管道、構麓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單位,并聯(lián)系處理解決。

1.6 施工時按規(guī)定設置警示標志:白天作業(yè).在通航-倒懸掛黑色錨球一個,在不通航一側懸掛黑色十字架一個;夜聞作業(yè),在通航-側懸掛白光環(huán)照燈一盞,在不通航一側懸掛紅光環(huán)照燈一盞。

1.7 陸地排泥場圍堰與退水口修筑必須穩(wěn)固、不透水,并在整個施工期間設專人進行巡視、維護。水上拋泥區(qū)未深應滿足船舶航行、卸泥、調頭需要,防止船舶擱淺。

1.8 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線(含潛管)的頭、尾歿每間隔50m位置應顯示白色環(huán)照燈一盞。

1.9 自航武挖泥船作業(yè)時,除顯示機動船在航號燈外,還應白天懸掛圓球、菱形、圓球號型各一個,夜間設置紅、白、紅光環(huán)照燈各一盞。

1.io 拖輪拖帶泥駁作業(yè)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guī)則》分別在拖輪、泥駁規(guī)定位置顯示號燈和在航標志。

1.11 施工船舶應配置消防1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搶險器材和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之處于適用狀態(tài);船隊應編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應急部署表,應定期組織應急救援,不同用途在船體適合部位明示張貼警示標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圖。

1.12 跨航道進行施工作業(yè)應得到海事部門同意,并采用水下潛管方式敷設排泥管線;施工中隨時注意過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時應請海事部門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1.13 同一施工區(qū)內有兩艘以上挖泥船同時作業(yè)時,船體、管線彼此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1.14 沿海或近海施工作業(yè),應聯(lián)系當?shù)貧庀蟛块T的氣象服務,隨時掌握風浪、潮涌、暴雨、濃霧的動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風力大于6級或浪高大于1.0m時,非自航船應停止作業(yè),就地避風;暴雨、濃霧天氣應停止機動船作業(yè)。

1.15 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間,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船上配置功率足夠的無線電通訊設備,并保持其技術狀態(tài)良好。

(2)機艙內嚴禁帶入火種,排氣管等高溫區(qū)域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無安全監(jiān)護條件下,不得在船上進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業(yè)。

(3)施工船舶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周圍的護欄應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設牢固,并設有防滑條,各類纜繩應保持完好、清潔。

(4)備用發(fā)電機組、應急空壓機、應急水泵、應急出口、應急電瓶等應處于完好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入船舶輪機日志;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處理。

(5)冬季施工應注意設備保溫,需要時柴油機應加注防凍液,或打開蒸汽管進出閥對循環(huán)油柜的潤滑油進行加溫;各工作平臺、行走平臺及臺階要增加防滑設施,及時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穿戴救生表、防滑鞋,并配有輔助船舶協(xié)同作業(yè)。

(6)夏季施工應注意防暑降溫,保持機艙通風設施良好;高溫天氣在甲板作業(yè)時應穿厚底鞋,以防燙傷;應檢查船上避雷裝置使其保持有效狀態(tài),預防雷電突然襲擊。

(7)臺風季節(jié)應提前了解、查看、落實避風港或避風錨地,并保持機動船舶及錨具處于完好狀態(tài);所有水上管線必須用不小于巾22mm的鋼絲繩串聯(lián)固定。

(8)嚴禁船員作業(yè)時間喝酒,同時禁止船員酒后水上作業(yè)。

(9)廢棄物品(污油、棉紗、生活垃圾等)不得隨意拋棄,應放入指定的容器內,定期處置口

2 排泥管線架設

2.1 陸地排泥管線架設管基應穩(wěn)固、平順,管件連接應緊固、密閉,保證施工時不:

2.2 坡面架設排泥管線應做好管道固定墩,并不應在坡面自由滾動運輸管線。

2.3 排泥管線跨(穿)越公路、鐵路、橋梁等交通要道時,應事先與有關管理部門聯(lián)系,取得施工許可證以后,才能進行管巍架設;管線架設不得損壞原有設施的功能和耐久性。

2.4 水上管線宜采用陸上組裝、分段下水連接或直接在船舷側組裝下水的連接方式。

2.5 水上管線與挖泥船連接時,機動船應根據(jù)流速、流向謹慎操作,避免緊急停車造成物體碰撞、人員落水等事故發(fā)生。

2.6 水陸接頭連接應搭設固定排架或拋設固定錨纜或構筑固定地垅。固定排架坡度不宜大干30o,水上管與陸地管之間用大于直徑22mm的鋼絲繩連接鎖定,以防風浪襲擊或船舶碰撞時脫開。

2.7 船體與浮管、浮管與水陸接頭及岸管的連接安裝應牢固無泄漏,以免造成管線脫開,浮筒(體)竄位、翻轉造成事故。

3 施工設備調遣

3.1 船舶封艙及甲板以上設備固定應遵奇下列規(guī)定:

(1)全船各艙室門窗應不變形,水密膠條完好,門窗把手、鎖具靈活而不松動’艙內所有可移動物品應集中擺放并加以固定。

(2)甲板與艙室相通的孔眼、管道口應全部封堵,需要時用玻璃膠加固,艙室的通氣孔、排氣孔用防水布包裹并扎緊。

(3)所有通向舷外的管系如海底閥、排水闊、各艙室貫通閥、吸泥管截止閥等應全部關閉口

(4)絞刀(鏈斗)橋架應用專用保險纜固定,橋架前端用工字鋼橫擔并與船體焊接固定,抓(鏟)斗船的抓(鏟)斗應落架固定。

(5)印板上所有可活動的機械、工器具、材料應按要求進行鎖定和固定。

(6)船上帶有自動拋錨桿時,應將兩拋錨桿收回,用抱箍和鋼絲繩固定在專用立柱上,井在兩拋錨桿間用鋼絲蘭繩橫向拉緊。

(7)需要放倒定位樁時,放樁后應將兩定位樁用抱箍固定在樁架上;如不需放倒定位樁,應將定位樁提升至規(guī)定高度后,穿好定位銷,固定定位樁和提升油缸,如定位樁與其抱箍間隙較大,應用斜木塞牢。

(8)甲板吊吊鉤應微力收緊,并用鋼絲繩與甲板連接固定。

(9)兩橫移錨應收至橋架橫移滑輪下方備用,其中一只應做好途中拋錨準備。

3.2 船舶管線編隊應滿足下列要求:

(1)拖航時的阻力最小。

(2)船隊編組長度和寬度,應小于航道允許的最大長度與寬度;高度不應超過跨河建筑物的凈空高度。

(3)吊拖航行應將最大、最堅固的船舶放在前面,并使船舶之間具有一定距離;綁拖航行時,船舶之間應綁系牢固。

(4)單列浮筒(體)管線,應用大于中22 mm鋼絲繩穿連系牢加固;兩列或三列(最多三列)管線同時被拖時,應在單列縱向系牢加固的基礎上,進行橫向收攏連結,以增強被拖管線的整體性。

(5)被拖帶的浮筒(體)管線應完好、無破損,迎水側管口應用盲板封堵,以減少阻力。

(6)被拖浮筒(體)管線的首尾兩端應各設一盞環(huán)照白熾燈,在末端設一組菱形號型,號燈、號型的高度應高出管線1.5m。

3.3 施工船舶拖航調遣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船舶完成封艙后,應經(jīng)過船舶檢驗部門的航行安全檢驗和取得海事部門的適航簽證。

(2)啟航前,要全面查驗船舶懸掛的在航號型、號燈、通信設施和備用電源,熟悉沿途航道、碼頭、船閘、橋梁、過江電纜等調查資料,確認準備工作完成和航行線路選擇無誤時才能準予啟航。

(3)啟航后,應隨時掌握沿途水文、氣象、風力、風向、流速、潮汐等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航速、航向或采取停靠避險措施,航行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guī)則》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4)自航船舶應在規(guī)定的適航區(qū)域和氣象條件下進行航行;條件不具備時,應采用拖輪拖航或半潛駁、貨輪運送方式實施水上調遣。

(5)拖航期間,內河被拖船只上除必須的值班人員外不得有其他船員;海上被拖船只上不得留有任何船員。

(6)航行期間,船隊應定時與陸地指揮部保持密切聯(lián)系,通報途中情況,以便隨時取得指令與援助。

3.4 施工船舶使用半潛駁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待裝駁船舶應按照近海航行要求,分別進行放樁、封艙、加固等作業(yè)準備。

(2)隨船管線應按照潛駁貨物平面布置圖進行拆分、編組、綁扎排放。

(3)裝駁時,應按照裝駁計劃確定的進駁順序,依次將設備拖帶進駁,并將每次進駁的設備進行臨時性固定。

(4)各設備進駁后,由半潛駁專業(yè)人員對所有船舶、管線進行支撐、綁扎、焊接等穩(wěn)固工作。

(5)半潛駁卸駁時,應按照船舶、管線進駁順序的反向進行。船舶出駁后,應組織拖輪將水上設備直接拖帶到目的地或停靠碼頭泊系待命。

(1)挖泥船或挖泥船的部件和重量應符舍公路或鐵路運輸?shù)囊?guī)定,并考慮運輸和起重設備的能力。

(2)陸上轉移應考慮挖泥船到達現(xiàn)場后的組裝和下水方法,并選擇適當?shù)膱龅亍?/p>

(3)挖泥船的拆卸和組裝工作應按相應拆裝規(guī)范進行,工作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和吊卸工作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4 疏浚施工

4.1 挖泥船進場就位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挖泥船進場前,應了解沿途航道及水面、水下礙航物的分布情況,必要時安排熟悉水域情況的機動船引航。

(2)自航式挖泥船或由拖輪拖帶挖泥船進場時,應緩慢行駛進入施工區(qū)域,拖輪的連接纜繩應牢固可靠;行進中做好船舶避讓和采取防碰撞措施;就位時,應在船舶完全停穩(wěn)后再拋定位錨或下定位樁。

(3)挖泥船在流速較大的水域就位時,宜采用逆水緩慢上行方式就位;下樁前應測量水深,若水深接近定位樁最大允許深度,應采取分段緩降方式進行落樁定位。

4.2 挖泥船開工前應作下列安全檢查:

(1)檢查全船各部件的緊固情況,對機械運轉部位進行全面潤滑,保持各機械和部件運轉靈活;錨攬、橫移纜、提升纜、拖帶纜應完好、無破損。

(2)檢查各操縱桿是否都處在“空擋”位置,按鈕是否處于停止工作位置,儀表顯示是否處于起始位置。

(3)檢查各柴油機及連接件緊固、轉動情況,開車前盤車1~2圈無特別重感,才允許啟動操作。

(4)檢查冷卻系統(tǒng)、柴油機機油和日用油箱油位、齒輪箱與液壓油箱油位、蓄電池電位、報警系統(tǒng)中位等應處于正確和正常狀態(tài)。

(5)檢查水、陸排泥管線及接頭部位的連接應可靠、牢固,排泥場運行情況應正常。

(6)從開挖區(qū)到卸泥區(qū)之間自航或拖航船舶應上、下水各試航一次,同時應測量水深,了解水情和過往船只情況及避讓方式。

(7)檢查抓(鏟)斗船左右舷壓載水艙應按規(guī)定注入足夠的壓載水,烈防止吊機(斗臂)旋轉時造成船體過度傾斜。

(8)修船或停工時間較長,恢復生產(chǎn)時應安排整船及各機(含甲板機械)的空車試運行,試運行時間不得少于2h,保證整船各機械、各部件施工時運轉正常。

4.3 絞吸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開機時,當主機達到合泵轉速要求時,方可按下合泵按鈕進行合泵操作,合泵后應緩慢提高主機轉速,直至達到泥泵正常工作壓力;主機轉速超過800r/min時,不應實施合(脫)泵操作。

(2)施王中如遇泥泵、絞刀等工作壓力儀表顯示不正常時,應立即降低主機轉速至脫泵,檢查分析原因并處置后,再重新進行合泵操作。

(3)橫移錨纜位于通航航道內時,應加強對過往船只的觀察,需要時應放松纜繩讓航,防止纜繩對過往船只造成兜底或掛住推進器。

(4)挖泥船在窄河道采用岸邊地垅固定左右橫移纜作業(yè)時,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并有專人巡視。

(5)沿海地區(qū)需候潮作業(yè)時,施工間隙宜下單樁并收緊錨纜等候,禁止下雙樁或絞刀頭著地。

4.4 耙吸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開機前,檢查并清除耙吸管、絞車、吊架、波浪補償器等活動部位的障礙物;開機后,聽從操縱臺駕駛員的指揮,準確無誤地將耙頭下到泥面,直至正常生產(chǎn)。

(2)施工中注意流速、流向,當挖槽與流向有交角時應盡量使用上游一舷的泥耙,下耙前應慢車下放,調正船位。

(3)發(fā)現(xiàn)船體失控有壓耙危險時,應立即提升耙頭鋼纜,使之垂直水面或定耙平水,并注意與船舷的距離,待船體平穩(wěn)后再下耙進行挖泥施工。

(4)卸泥時,在開啟泥門前應測試水深,水深值應使挖泥船卸泥后泥門能正常關閉,否則應另選深槽卸泥。

4.5 抓斗(鏟斗)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在泥駁停穩(wěn)、纜繩泊系完成盾才能進行抓(鏟)斗作業(yè)。

(2)抓(鏟)斗作業(yè)回轉區(qū)內禁止行人走動;船機收緊或放松各種纜繩要由專人指揮,任何人不應站立于銅纜或錨鏈之上或緊靠滾筒、纜樁;操作人員應集中注意力,松纜時不宜突然剎車,嚴防鋼纜、鏈條崩斷傷人。

(3)施工中因等駁、移錨等暫停作業(yè)時,抓(鏟)斗不應長時間懸在半空,應將抓(鏟)斗落地并鎖住開合、升降、旋轉等機構,需要時通知主機人員停車。

(4)空駁裝載時,抓(鏟)斗不宜過高,開斗不宜過大,防止因泥團石塊下墜力過大損壞泥門、泥門鏈條或泥漿石塊飛濺傷人。

(5)作業(yè)人員系纜、解纜時,嚴禁腳踏兩船作業(yè),防止突然失足落水。

(6)船舶甲板上的泥漿應隨時沖洗,以防人員滑倒。

4.6 鏈斗式挖泥船常規(gu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每天交接班時,應對斗鏈、斗銷、橋機、錨機、鋼纜及各種儀表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后才可開機啟動。

(2)鏈斗運轉中,應時刻注意斗橋運行狀況,合理控制橫移速度,以防止斗鏈出軌;聽到異常聲響時應立即放慢轉速后停車,提起斗橋,待查明原因并處置后,再重新啟動。

(3)松放卸泥槽要待泥駁??坎聪低瓿珊筮M行;收攏卸泥槽則應在泥駁解纜之前完成,以防卸泥槽觸碰駁船或傷人。

(4)橫移錨纜位于通航航道內時,應對過往船只加強觀察,需要時應放松纜繩讓航。

(5)前移或左右橫移錨纜時,若發(fā)現(xiàn)絞錨機受力過大,應查看儀表所示負荷量,若拉力超過最大允許負荷量時,應停止繼續(xù)絞錨,待查明原因并處置后,再繼續(xù)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轉。

(6)挖泥過程中如錨機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止挖泥,防止錨機倒運轉引發(fā)事故。

4.7.機動作業(yè)船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作業(yè)人員應穿戴救生衣、工作鞋。

(2)起吊或拖帶用的鋼絲繩必須完好,不得使用按規(guī)定應報廢的鋼絲繩。

(3)作業(yè)過程中應防止鋼絲繩斷絲頭扎手、身體各部位被卷入起錨絞盤等事故發(fā)生。

(4)工作人員應與承重鋼絲繩保持一定距離,防止鋼絲繩崩斷而導致人員受傷。

4.8.高岸土方疏浚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水面以上土層高度超過3m時,不得直接用挖泥船進行開挖,應在上層士體剝離或松動爆破坍塌成一定坡度后,才可用控泥船垂直岸坡進行開挖;開挖時宜實現(xiàn)邊挖邊塌,防止大塊土方突然坍塌對挖泥船造成沖擊或損壞。

(2)分層開挖時,在保證挖泥船施工水深的情況下,盡量減少上層的開挖厚度;同時盡可能增加分條的開挖寬度,以減少高岸土體坍塌對挖泥船造成沖擊。

(3)施工中當發(fā)現(xiàn)大塊土體將要坍塌時,應立即松纜退船t待坍塌完成后再進船施工。

4.9 硬質土方疏浚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采用絞吸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隨時觀察絞刀或斗輪的切削壓力和橫移絞車的拉力,當實際壓力、拉力超過設備最大允許值時,應及時調整(減小)開挖厚摩和放慢橫移速度。

(2)采用耙吸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jù)耙頭(高壓水槍)實際切削能力控制船舶航行速度。

(3)采取抓斗或鏟斗式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jù)設備挖掘力大小,控制抓斗或鏟斗的挖掘速度和提升速度。

(4)采取鏈斗武挖泥船開挖硬質土時,應根據(jù)設備挖掘力大小,控制斗鏈的轉動速度和船舶前移(橫)速度。

4.10 采用潛管輸泥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潛管安裝完成后應進行壓水試驗,確保管線無泄漏現(xiàn)象。

(2)潛管在航道內敷設或拆除前應提前聯(lián)系海事部門,及時發(fā)布禁航或通航公告;敷設或拆除時應由適航的拖輪與錨艇進行作業(yè).并申請海事部門在航道上、下游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3)潛管端點站及管線固定錨應懸吊紅、白色醒目錨飄,并加強對錨位的嘹望觀察,發(fā)現(xiàn)錯位移動較大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恢復錨位。

(4)施工中應加強對潛管段水域過往船只的嘹望,發(fā)現(xiàn)險情時,應及時發(fā)出警報信號,同時提升絞刀,開始吹清水準備停機,毗防不測。

(5)潛管在易淤區(qū)域作業(yè)時,應定期實施起浮作業(yè),以避免潛管被淤埋無法起浮而造成財產(chǎn)損失。

4.11 長距離接力輸泥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長距離接力輸泥管線安裝必須牢固、密封,穿行線路不影響水陸交通。

(2)接力輸泥施工應建立可靠的通信聯(lián)絡系統(tǒng),前后泵之間應設專人隨時監(jiān)控泵前、泵后的真空度和壓力值,防止設備超負荷運行造成重大事故。

(3)接力泵進、出口排泥管位置高于接力泵時,應在泵前、泵后適當位置安裝止回閥,防止突然停機、掘漿回流對泵造成沖擊,引發(fā)事故。

5 吹填施工

5.1 吹填造地施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初始吹填,排泥管口離圍堰內坡腳不應小于10m,并盡可能遠離退水口。

(2)吹填區(qū)內排泥管線延伸高程應高于設計吹填高程,延伸的排泥管線離原始地面大干2m時應筑土堤管基或搭設管架,管架應穩(wěn)定、牢固。

(3)吹填區(qū)圍堰應設專人晝夜巡視、維護,發(fā)現(xiàn)滲漏、潰塌等現(xiàn)象及時報告和處理;在人畜經(jīng)常通行的區(qū)域,圍堰的臨水倒應設置安全防護欄。

(4)退水口外水域應設置攔污屏,減少和防治退水對下游關聯(lián)水體的污染。

5.2 圍堰內吹填筑堤(淤背)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新堤吹填應確保圍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據(jù)不同土質控制在0.5~1.5m范圍內,并采用間隙吹填方式,間隙時間根據(jù)土質排水性能和固結情況確定。

(2)吹填時管線應順堤布置,需要時可敷設吹填支管;對有防滲要求的圍堰,應在堰體內側鋪設防滲土工膜,并在圍堰外圍開挖截滲溝,以防滲水外溢危及周圍農(nóng)田與房屋。

(3)排泥管口或噴口位置離圍堰應有一定安全距離,以免危及圍堰安全。

5.3 建筑物周圍采用吹填方式回填土方,應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有危及建筑物和人員安全跡象時,應立即停止吹填,并及時采取有效改進措施妥善處理。

疏浚與吹填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匯編(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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