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安全技術

起重工安全技術11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1

起重工安全技術

第1篇 起重工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

2、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5、起吊物件的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F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6、用卡子連接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

7、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8、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9、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第2篇 起重工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

2、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5、起吊物件的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6、用卡子連接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

7、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8、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9、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第3篇 起重工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

表aq—c11—1

編號

工程名稱

北苑住宅區(qū)a西區(qū)(上元雅苑)c區(qū)c2樓

施工單位

孝感遠大

交底部位

結構施工

工種

信號工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三級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現場嚴禁吸煙,嚴禁酒后作業(yè),嚴禁帶病作業(yè)。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起重指揮工應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責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就近指揮,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清楚。

5、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使用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6、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范)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7、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盡量保證吊繩與吊物之間角度在45度左右。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

8、吊裝前要檢查吊鉤、吊環(huán)是否有開裂,如出現上述問題應及時解決,加固后方可吊裝。

9、吊裝大面積物體時,要慢起輕落。吊裝就位前要有纜繩纖拉,防止物體旋轉,碰撞傷人。

10、塔吊吊物超出紅線時,必須將吊物提高1米后,把吊鉤往回收,方可再轉臂和垂直起吊。

11、施工現場必須按方案要求做好防砸措施,注意天氣預報,注意大風天氣對安全生產帶來的影響。塔吊在4級風以上塔吊必須停止工作。

12、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規(guī)范要求。

13、c1塔吊在運行過程中.要注意與相鄰3#塔吊不要相互影響.以免發(fā)生事故.

14、c2塔吊在運行過程中.要注意與相鄰4#、2#塔吊不要相互影響.以免發(fā)生事故.

15、由于辦公室門前未做防護,c1的4#號塔吊在運行過程中,要注意小車嚴禁探至辦公室上空未做防護的范圍內.

針對性交底:

本月進入冬季施工,工人在施工中要注意防滑。起吊時嚴格檢查吊物是否捆牢固。防止高空墜物。確保安全。

交底人姓名

職務

交底時間

接受交底人簽名安全技術交底

表aq—c11—1

編號

工程名稱

北苑住宅區(qū)a西區(qū)c區(qū)(上元雅苑)c2樓

施工單位

孝感遠大

交底部位

結構施工

工種

信號工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6、在吊料時,一定要檢查材料是否堆放整齊。要按長短一致進行吊運。長度小于1米5的材料必須用吊籃吊運。

17、信號工在吊運材料時,發(fā)現材料碼放不整齊,散件(如頂撐,短鋼筋、獨立支撐架),沒放在吊籃時,信號工有權停止吊運材料。

針對性交底:

針對現場信號工,在具體操作中的注意事項及相應的安全要求。 吊大鋼模時,嚴禁模板上堆放任何物件。

交底人姓名

職務

交底時間

接受交底人簽名

第4篇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生產單位

交底提要

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內容: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作業(yè)前必須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裝吊索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yè)。

6、在高壓線一側作業(yè)時,必須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輸電導線電壓(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

方向最近距離(m)1.53456

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11.5 246

方向最近距離(m)

7、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yè):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

(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無容器;

(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

(11)作業(yè)現場光線陰暗。

8、作業(yè)時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操作,聽從統(tǒng)一指揮。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經試吊無誤后方可起吊。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11、需自制吊運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漿斗等)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1)荷載不得超過5000千克;

(2)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設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批準;

(3)焊制時,須選派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保制作質量。

(4)制作完成后,須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驗收,并試吊,確認合格;

(5)驗收時必須將設計圖紙和計算書交項目經理部主管部門存檔,并由主管部門納入管理范疇,定期檢查、維護,遇有損壞及時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須由作業(yè)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焊縫不開裂,吊環(huán)不歪斜、開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有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持保持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易采用索繩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吊物重心偏移或與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7、捆綁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要求:

捆綁必須牢固;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經試吊無誤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測、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裝

1、作業(yè)前必須按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平整、壓實。三角架底部應支墊牢固。

3、三角架頂端幫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傾覆措施。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五、吊索具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物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o。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補焊方法修復卡環(huán)。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斷股或使用時斷絲速度增大。

(2)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3)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4)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5)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6)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員一份。

第5篇 起重工安全技術操作

1、工作前檢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設備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規(guī)定,必須修理或更換,不得湊和使用,機具設備在使用前必須試車,加潤滑油。

2、工作前應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選用機械工具,不得冒險作業(yè),不得超負荷操作。

3、事先應看好吊車通道,吊運方向和地點,如有障礙必須清理。

4、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5、對重大吊裝項目,作業(yè)前應詳細討論其吊運方法,明確分工,互相協(xié)作,防止混亂。

6、起重作業(yè)應有專人指揮,指揮按規(guī)定的哨聲和信號,必須清楚準確,指揮者站在所有施工人員全能看到的位置,同時指揮者本人應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部過程。

7、作業(yè)前,應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帶救生衣等。

8、禁止在霧、大雨天視線不清的情況下安裝、移動扒桿和吊裝重物。

9、禁止在風力達6級以上時吊裝作業(yè)。

10、吊重物前要嚴格檢查扒桿各結點是否綁扎牢固,支點錨索、桿頂纜繩是否拉緊,纜風樁上綁扎纜風繩應緊貼地面,綁扎牢固,工作時設專人看管。

11、吊物應按規(guī)定的方法和吊點進行綁扎起吊,當用一條繩扣綁扎吊物時,綁扣應在重心位置。用兩條繩扣吊物時,繩扣與水平夾角應大于450。

12、綁扎圓筒或有硬棱吊物,綁扣處應墊麻袋等物,以防圓筒滑脫和凌角傷繩。

13、起吊前應將吊物上的工具和雜物清除,以免掉下傷人。

14、起吊前,先將吊繩拉緊,復查繩扣是否綁牢,位置是否正確。

15、安裝構件時,應考慮結點鋼筋是否相互妨礙,如有妨礙,應事先采取措施,以免影響安裝。

16、吊大型鋼板應焊上足夠安全吊點或采取其它措施。

17、吊繩應垂直,原則上不準斜吊,如要斜吊,必須認真檢查繩索和各種設備是否安全可靠,并經施工負責人批準。

18、起吊時如發(fā)現吊物不平衡應放下重綁,不準在空中糾正。

19、起吊時應徐徐起落,避免過急、過猛或突然急剎,回轉時不能過速。

20、絕對禁止任何人員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具升降和以人作平衡體,嚴禁人員在鋼絲繩、滑車等處爬上爬下。

21、嚴禁一切起重機具、索具超負荷使用,如一整體設備而少量超負荷,吊裝時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并須經有關部門同意,方可吊裝。

22、起吊物嚴禁與它物相碰,安裝構件時,嚴禁構件與立柱或其它已安裝好的構件相碰。

23、起吊物及構件安裝未穩(wěn)前,不準放下吊鉤。

24、起吊時,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員要站在能避讓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動吊物,宜用繩拉。拉繩者與吊物中心距離不能小于吊物旋轉半徑,并注意吊車是否穩(wěn)定,降落時必須等到吊物落到人頭以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嚴禁站人。

25、吊裝時嚴禁任何人在重物下和吊臂下方及其移動方向通行或停留。

26、禁止任何人在受力的鋼絲繩上跨越和停留在里檔。

27、在吊裝過程中,如因故中斷施工時,必須采取措施,保證現場安全,如因故短期內難以解決時,則必須另外采取措施,不得使重物懸空過夜。

28、遞送工具不準隨便拋丟,以免傷人。

29、6級以上大風不準進行高空作業(yè)。

30、龍門吊吊運物件時,在運行前應嚴格檢查軌道是否平整、軌道是否變動,特別注意雨后運行的地質變化,速度要均勻,嚴防出軌。拆吊舊物,首先必須了解舊設備的安裝情況,尤其是設備的底腳與基礎的連接關系。

31、吊運前必須拆除一切與舊設備連接的管道、螺絲等連接物。

32、起吊前檢查設備,確認設備與一切都脫離成一單件時方可起吊。

33、起吊埋在地下的物體,必須破土掘開,原則上不準吊拔,凝在地面或設備上的物體,必需吊拔時,應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但絕對禁止超負荷吊拔。

34、拆除或安裝設備有其他工種配合時,要統(tǒng)一指揮,分工明確,規(guī)定好聯(lián)絡信號,以防發(fā)生事故。

35、檢修保養(yǎng)機具必須切斷電源,拔出熔絲插頭并掛檢修牌,嚴禁帶電檢修保養(yǎng)。

36、起重機具運行時禁止從事檢修保養(yǎng)工作。

37、起重用的機具設備、吊具、索具要分工負責保管,并經常做好保養(yǎng)工作,以保證供給安全運行。

38、起重區(qū)域必須設以明顯標志,主要通道要派專人監(jiān)護,纜風繩設于有人來往之地時,白天設安全旗,晚上設紅燈。

39、登高作業(yè)人員在高空作業(yè),要嚴格遵守登高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

40、高空作業(yè)所用的工具,材料不得拋丟,要用繩系遞送,零星工具物體要裝入工具袋內。

41、登高用3米以上的竹梯時,上端要以繩系牢,必要時梯柱下端以物包扎,以防滑移,坡度過陡要有人扶持。

42、裝卸運輸上下坡度的銳角不應大于350,設坡時必須填實,滾管要把住,以免滾下,下坡時應有繩索留纜,上下坡時工作人員不準站在物體上方或下方,上坡時后面用埃塞保險。

43、異型設備裝卸運輸應注意重心位置,頭重腳輕設備(如機床)應兩側加支撐保險,停放時注意墊好,防止倒下變形。圓形的設備(如塔類)兩側加埃塞塞牢,防止?jié)L動。易變形設備(如鉛設備)應有加固措施。

44、裝箱設備及散裝設備,均應按箱上標志和設備安裝說明書的規(guī)定綁扎選用頂高點,防止翻倒及損壞設備。

45、運輸路面要平實,雨雪天拖運應在下托板上撒些黃砂或煤屑增加潤滑,拖運轉彎角度要大些,并注意托板上橫木(或拉木)情況,防止走動。

46、拖運設備的選擇應根據拖運力確定,一般平地拖運力估計不應小于拖運物體重量的20%,上坡運輸如坡度為1:3時,拖運力不應小于重物的50%;坡度為1:2時,拖運力不應小于重物的65%。同時在拖運過程中檢查地錨樁、滑輪、千斤的情況。

47、用平板車運輸時裝卸要平穩(wěn),注意重心,墊楞木要妥實和整齊。

48、兩人以上人工抬運重物要“呼聲”一齊起抬,行走時要聽從前面人指揮,步調一致,放落時須聽從后面人“口令”,以防扭傷或砸傷。

第6篇 起重工、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書

交底內容:

1、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起重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準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記錄;

3、起重工應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才能上崗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4、起重指揮作業(yè)人員必須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吊具使用情況,指揮時要照顧到全面工作范圍;

5、指揮起吊作業(yè)時應精力集中,確認起吊物掛好后,用對講機向門吊司機發(fā)出起吊信號,不能用打手式的方式來指揮起吊;

6、起吊重物時應看好吊具是否垂直,不能斜拉、歪拖,防止鋼絲繩跳槽損壞吊具和鋼絲繩,發(fā)生安全事故;

7、吊運管片的吊帶只用于吊運管片專用,不得用于吊運其它材料、機具等,更不能他人拿去另作它用造成吊帶損壞;

8、吊運管片的吊帶,在使用過程中如受力部位磨損發(fā)毛太多,就進行降級使用,只能吊一塊管片,不能在吊二塊管片;

9、在起吊重物時應扶好平穩(wěn)后,然后向門吊司機發(fā)出吊運信號,才開始吊運;

10、起吊重物時,在吊運過程中作業(yè)人員不能在重物下面停留,應避讓開,還注意到無關的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

11、吊下井的材料、機具必須捆綁牢固,不能撒落;

12、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起重工的指揮,不得私自操作;

12每班完工后,要及時搞好作業(yè)范圍內的文明施工,場地清掃干凈,清掃場地時應首先灑水,不能有揚塵,確保環(huán)保施工。

其它補充交底:

交底人簽名:

日 期:

第7篇 起重工作業(yè)安全技術

工程名稱:新余鋼鐵有限公司焦化工程編號:g_()

施工單位
施工部位及時間
交底內容:起重工作業(yè)安全技術

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冷確、宏亮和清楚。

2、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5、起重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見下表1)。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見下表2)

鋼絲繩的安全系數表1

鋼絲繩的用途安全系數
纜風繩

纜索起重機承重繩

手動起重設備

機動起重設備

作吊索無彎曲

作捆綁吊索

用于載人的升降機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鋼絲繩斷絲折減或報廢標準(一個節(jié)距內)表2

折減或報廢鋼絲繩種類(交互捻制)
6×19+16×24+16×37+16×61+1
1.00

0.90

0.80

報廢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6、編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

7、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8、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繩卡應用范圍

繩卡型號卡桿直徑(毫米)允許承載力(噸)適用于鋼絲繩直徑(毫米)繩卡間距(毫米)繩卡使用數量(個)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注:搭接時的繩卡數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9、使用兩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10、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的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11、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

12、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13、裝運易倒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14、起吊屋架由時向外起板時。應先起鉤配合降伸臂;由里向外起板時,應先起伸臂配合起鉤。

15、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16、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構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應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17、引柱子進杯口,撬棍應反撬。臨時固牢柱的楔子每邊需二只,松鉤前應敲緊。

18、無纜風校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時,禁止無纜風校正。

19、禁止將物件放在板形構件上起吊。

20、吊裝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用卡環(huán),不得用吊鉤。

21、三腳架(三木搭)下腳應用相對固定,倒鏈應掛在正中,移動時應防止傾倒。

22、裝運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格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23、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度不宜過大。

24、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滾道的搭設應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得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應設溜繩。在滾道一側得車體下面應用枕木墊實。

25、使用管子(滾杠)托運設備,管子得粗細應一致,其長應比托板寬度長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應放在管子得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內,嚴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26、旋轉法起吊時,設備得中心線,桅桿和基礎中心應在同一平面內,采用多根主纜風時,應調節(jié)受力裝置。在幫車組得相反方向應有制動措施。

27、采用人字桅桿起板法吊裝時,桅桿兩腿間得夾角應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應在兩腿得中間。桅桿得高度應為設備長度得1/2.5~1/2。桅桿兩腿和設備絞座應放在一起。

28、滑動法吊裝應遵守下列各項:

①兩桅桿或四桅桿吊裝時,桅桿得前傾或后仰應一致,并選用同種型號同速卷揚機。

②設備直徑大于3米時應設兩套溜繩,其間要有平衡輪調節(jié),使滑車受力一致;設備直徑小于3米時,可設一套溜繩但設備中心線、溜繩與基礎中心應在同一直線上。

③溜繩得滑車組,應有防止扭轉得措施。

④負載得獨腳桅桿傾斜時,應用卷揚機松纜風,并確保纜風受力均勻。

被交底負責人及班長(簽字)
施工作業(yè)人員(簽字)
施工技術人員(簽字)安全員意見

中國十五冶新余新鋼焦化項目部

2008年月日

第8篇 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 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yè)。

6.在高壓線一側作業(yè)時,必須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7.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yè):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

(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無容器;

(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

(11)作業(yè)現場光線陰暗

8.作業(yè)時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操作,聽從統(tǒng)一指揮。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經試吊無誤后方可起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11.需自制吊運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漿斗等)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1)荷載(包括自重)不得超過5000千克;

(2)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設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批準;

(3)焊制時,須選派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保制作質量;

(4)制作完成后,須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驗收,并試吊,確認合格;

(5)驗收時必須將設計圖紙和計算書交項目經理部主管部門存檔,并由主管部門納入管理范疇,定期檢查、維護,遇有損壞及時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須由作業(yè)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焊縫不開裂,吊環(huán)不歪斜、開裂,容器完好。

第9篇 起重工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書

交底內容:

1、 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 起重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準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記錄;

3、 起重工應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才能上崗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4、 起重指揮作業(yè)人員必須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吊具使用情況,指揮時要照顧到全面工作范圍;

5、 指揮起吊作業(yè)時應精力集中,確認起吊物掛好后,用對講機向門吊司機發(fā)出起吊信號,不能用打手式的方式來指揮起吊;

6、 起吊重物時應看好吊具是否垂直,不能斜拉、歪拖,防止鋼絲繩跳槽損壞吊具和鋼絲繩,發(fā)生安全事故;

7、 吊運管片的吊帶只用于吊運管片專用,不得用于吊運其它材料、機具等,更不能他人拿去另作它用造成吊帶損壞;

8、 吊運管片的吊帶,在使用過程中如受力部位磨損發(fā)毛太多,就進行降級使用,只能吊一塊管片,不能在吊二塊管片;

9、 在起吊重物時應扶好平穩(wěn)后,然后向門吊司機發(fā)出吊運信號,才開始吊運;

10、 起吊重物時,在吊運過程中作業(yè)人員不能在重物下面停留,應避讓開,還注意到無關的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

11、 吊下井的材料、機具必須捆綁牢固,不能撒落;

12、 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起重工的指揮,不得私自操作;

12每班完工后,要及時搞好作業(yè)范圍內的文明施工,場地清掃干凈,清掃場地時應首先灑水,不能有揚塵,確保環(huán)保施工。

其它補充交底:

交底人簽名:

日期:

第10篇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生產單位

交底提要

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內容: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作業(yè)前必須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裝吊索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yè)。

6、在高壓線一側作業(yè)時,必須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輸電導線電壓(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

方向最近距離(m)1.53 4 5 6

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1 1.5 2 4 6

方向最近距離(m)

7、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yè):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

(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無容器;

(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

(11)作業(yè)現場光線陰暗。

8、作業(yè)時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操作,聽從統(tǒng)一指揮。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經試吊無誤后方可起吊。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11、需自制吊運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漿斗等)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1)荷載不得超過5000千克;

(2)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設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批準;

(3)焊制時,須選派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保制作質量。

(4)制作完成后,須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驗收,并試吊,確認合格;

(5)驗收時必須將設計圖紙和計算書交項目經理部主管部門存檔,并由主管部門納入管理范疇,定期檢查、維護,遇有損壞及時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須由作業(yè)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焊縫不開裂,吊環(huán)不歪斜、開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有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持保持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易采用索繩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吊物重心偏移或與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7、捆綁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要求:

捆綁必須牢固;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經試吊無誤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測、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裝

1、作業(yè)前必須按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平整、壓實。三角架底部應支墊牢固。

3、三角架頂端幫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傾覆措施。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五、吊索具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物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o。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補焊方法修復卡環(huán)。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斷股或使用時斷絲速度增大。

(2)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3)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4)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5)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6)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員一份。

第11篇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5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5

編號

工程名稱:××工程

施工單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內容:

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施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yè)。

6.在高壓線一側作業(yè)時,必須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量小安全距離

輸電導線電壓(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

方向最近距離(m) 1.5 3 4 5 6

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

方向最近距離(m) 1 1.5 2 4 6

7.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yè):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

(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無容器;

(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

(11)作業(yè)現場光線陰暗。

8.作業(yè)時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操作。聽從統(tǒng)一指揮。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經試吊無誤后方可起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11.需自制吊運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漿斗等)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1)荷載(包括自重)不得超過5000千克;

(2)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設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批準;

(3)焊制時,須選派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保制作質量;

(4)制作完成后,須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驗收,并試吊,確認合格;

(5)驗收時必須將設計圖紙和計算書交項目經理部主管部門存檔,井由主管部門納入管理范疇,定期檢查、維護,遇有損壞及時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須由作業(yè)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焊縫不開裂,吊環(huán)不歪斜、開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l.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有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持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索繩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o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吊物重心偏移或與其他物件牯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重心。

7.捆綁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要求:

捆綁必須牢固;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經試吊無誤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測、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裝

l.作業(yè)前必須按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底部應支墊牢固。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e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l.5m。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l.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乎穩(wěn)。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各必須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

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傾覆措施。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攆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五)吊索具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3.蒲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_ 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斷股或使用時斷絲速度增大。

(2)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3)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4)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5)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6)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起重工安全技術11篇

交底內容: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2、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4、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5、起吊物件的鋼絲…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起重工信息

  • 起重工安全技術11篇
  • 起重工安全技術11篇91人關注

    交底內容: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2、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3、所有 ...[更多]

相關專題

安全技術熱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