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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混合動力汽車安全技術
對于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動力耦合及控制系統(tǒng)、電機及控制系統(tǒng)、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tǒng)是三項最為關鍵核心技術,同時與混合動力汽車相關的發(fā)動機、電力電子、制動、轉向、空調技術也是需要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
1.動力耦合系統(tǒng)
動力耦合系統(tǒng)最關鍵的技術是其布置方案,不同結構的動力耦合方式不僅決定了混合動力系統(tǒng)的工作模式,而且也是制定動力分配策略的基礎,它對整車的 動力性、經濟性、排放性和制造成本都有重大影響。結構合理、制造容易、效率高的混合動力耦合機構,能夠將燃油汽車與電動汽車的優(yōu)點有機地結合起來,體現(xiàn)混合動力汽車的優(yōu)越性。目前采用的動力耦合方式有轉矩耦合、速度耦合和功 率耦合三種方式,以功率耦合方式為主要發(fā)展方向,具體結構方面,由變速器耦合、離合器耦合、主減速器耦合等向行星輪耦合方向發(fā)展。
2.動力總成控制系統(tǒng)
汽車動力總成控制系統(tǒng)是車輛行駛的核心單元?;旌蟿恿﹄妱悠嚨目刂菩枰鶕{駛人操縱狀態(tài)、車速、電池荷電狀態(tài)和相關設備的狀態(tài)確定發(fā)動機與電機的功率分配策略,以保證滿足汽車動力性、經濟性、排放性等性能指標要求?;旌蟿恿ζ嚢l(fā)動機和電機要相互配合工作,并根據運行工況適時控制發(fā)動機起動和關閉,這使得發(fā)動機始終工作在低油耗區(qū)的整個控制過程十分復雜,因此需要用成熟可靠的動力耦合裝置以及先進的控制策略實現(xiàn)功率的合理分配,以達到油耗低和動力性好的目標。
3.電機及控制系統(tǒng)
用于混合動力汽車的驅動電機類型主要有交流感應電機、永磁電機和開關磁阻電機。對電機的要求包括在較寬的速度范圍內具有高轉矩密度、高功率密度,高效率、高可靠性、良好的控制性能,能夠適應發(fā)動機頻繁起停和電機電動/發(fā)電狀態(tài)的切換。目前國外以永磁同步電機為主,國內應用較多的是交流感應電機,故需要開發(fā)高效率永磁電機。電機控制系統(tǒng)也很關鍵,一是保證電機在基速以下時,能夠輸出大轉矩以適應汽車加速和爬坡時的驅動力需求;在基速以上時,能夠以恒功率、寬范圍運行以滿足最高車速需要。二是保證系統(tǒng)在電機運行范圍內的效率最優(yōu)化。
4.動力電池及其管理系統(tǒng)
混合動力系統(tǒng)的動力電池需要頻繁充放電,在充放電過程中,電壓、電流會有較大變化。針對這種使用特點,混合動力系統(tǒng)對動力電池有如下特別要求:一是具有大功率充放電能力和較高的比功率,以滿足汽車加速和爬坡時的大功率需求;同時電池還要具有快速充電能力,以滿足制動時的大功率能量回收需要。二是充放電效率,高的充放電效率對保證整車效率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三是電池在快速充放電的工況條件下保持性能的相對穩(wěn)定。此外,還必須考慮熱能控制管理、荷電狀態(tài)判定、充放電模式選擇、電池充放電均衡、電池過充電或過放電控制、電池組的工作溫度控制等,這些都是電池管理系統(tǒng)的任務。整車能量管理策略的實施要依賴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tǒng)對電池狀態(tài)的判別和對電池性能的維護。
5.混合動力系統(tǒng)專用發(fā)動機
經過100多年的發(fā)展,車用發(fā)動機在動力性、經濟性及排放控制方面獲得了很大改善。近年來,電控燃油噴射、排氣再循環(huán)、增壓中冷、可變進氣渦輪、高壓共軌和催化后處理等技術的應用,使汽車性能快速提高。作為一種成熟的動力設備,發(fā)動機在混合動力汽車上的應用難度不大,但仍然是影響混合動力整車效率和性能的關鍵部分。
在混合動力系統(tǒng)中,由于發(fā)動機的工況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因而可以進行優(yōu)化設計進一步提高其燃油經濟性,降低排放。目前采用發(fā)動機的混合動力系統(tǒng)基本上都對其發(fā)動機進行了重新設計或重大改進。例如,豐田汽油機采用的高效率、高膨脹比工作循環(huán),緊湊型傾斜式擠氣燃燒室及鋁合金缸體,其目的就是追求高效率。另外由于電機承擔了車輛的功率調峰作用,發(fā)動機可以追求經濟工作區(qū)的更高效率。
6.仿真分析技術
在混合動力電動汽車開發(fā)過程中,需要建立先進的驅動系統(tǒng)數學模型,這是計算機仿真和分析的基礎。在研究和開發(fā)混合動力汽車的部件和選擇結構時,需要很快縮小研究范圍,找到技術的突破口。在系統(tǒng)選擇上,可依靠高效的建模工具,通過交替使用候選的子系統(tǒng)進行模擬仿真,從而找到最佳的方案。計算機模型為每個候選子系統(tǒng)提供了詳細規(guī)格和設計參數,從而提高設計效率,而且還有助于為設計和制造樣車制定工程目標和計劃。
第2篇 市政道路汽車運土石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一、一般規(guī)定
1.駕駛人員必須持有資格駕證作業(yè),應熟悉所駕駛車輛的性能、保養(yǎng)及操作方法,行車前要認真檢查,必須保持技術狀況良好、裝備齊全有效。
2.檢查油箱及其油管時,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以明火預熱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3.手搖起動時,必須五指并攏,以防反擊傷人。
4.發(fā)動機起動后應低速運轉,待水溫上升到50~60℃,剎車氣壓上升到4500kpa(4.5kgf/cm2)以上時方可起步。
5.駕駛室內嚴禁超員,嚴禁將車交給無照人員和不熟悉該車性能的駕駛員駕駛。
6.行駛途中如制動,轉向器、喇叭、燈光發(fā)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器發(fā)生障礙時,應停車修復后,方準繼續(xù)行駛。
7. 在施工運輸車輛較多的繁忙路線,通過無人看守道口時,應設專人看守指揮。
8.應安裝倒車警報器,倒車時必須了解車后道路及環(huán)境情況,確知倒車的穩(wěn)妥范圍后,方可倒車。在場地狹窄,人員眾多地段,要有專人指揮,嚴禁長距離倒車。
9.車輛陷車時,若用身體動力不能駛出,不應強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車輛牽引時,應有專人指揮。兩車間嚴禁站人。
10.停車應停在指定的地點,不應在坡道上停車,如需在坡道上停車時,必須在車輪下加楔防止滑溜。
11.施工運輸車輛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還必須執(zhí)行城市和公路有關交通規(guī)則。
二、自卸汽車
1.發(fā)動機啟動后應檢查起翻裝置,確保運轉良好,嚴禁在司機室外進行操作。
2.傾卸汽車所用的液壓油,須按規(guī)定牌號加足。發(fā)動機在運轉時嚴禁加添液壓油。嚴禁用手檢查高壓系統(tǒng)中滲漏情況。
3.車輛裝卸土石的場地地面,必須及時平整。由高處向下填筑時,停卸地點必須平整堅實,車輛不得停在向下傾斜的地面上向下卸料。
4.夜間作業(yè)地區(qū),應有良好的照明。裝卸應有專人指揮,空重車應分道行駛,按先后次序在指定地點裝卸,不得搶裝搶卸。
5.用挖掘機等機械裝料時,汽車就位后應拉緊手剎車,關好車門。若汽車駕駛頂部無防護板,駕駛室內不得有人。
6.裝片石等大粒料時,應將車廂后板水平懸置或拆下。
7.嚴禁超載,也不得偏載。裝載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行駛中不應猛力加速,以防裝載物沿途濺落。
8.駕駛室內應安裝起升警報器或指示燈。卸料時將車停穩(wěn),應注意卸料地點上空和工作范圍內有無電線、障礙物以及行人,不得邊走邊卸。
9.向坑洼或填方邊坡外卸料時,必須與坑邊緣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防止邊坡坍塌。在危險地段卸料時,應有專人指揮。
10.卸料時,應用發(fā)動機轉速控制舉升速度。當車廂快升到最高位置時,發(fā)動機應中速運轉,防止車廂在頂點振動。
11.卸土后,應待車廂完全復位后方可行駛,嚴禁邊走邊落。嚴禁在行車中操縱車廂舉升機構。
12.車廂內嚴禁搭乘人員。
13.修理、保養(yǎng)、潤滑傾卸裝置時,應將車停在平地上,發(fā)動機應停止轉動,當車廂舉升后,必須用安全支柱撐住車廂,防止突然下落傷人。
第3篇 汽車吊信號指揮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一)現(xiàn)場一般安全要求:
1、進入現(xiàn)場所有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額帶,鎖好帶扣;
2、作業(yè)時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作業(yè)和野蠻施工,禁止私自拆除防護設施,禁止操作與自已無關的機械設備;
3、嚴禁酒后上崗作業(yè),現(xiàn)場嚴禁吸煙,嚴禁穿拖鞋和光背作業(yè);
4、施工現(xiàn)場禁止追逐打鬧;現(xiàn)場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平安卡),經安全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電工應持證上崗,非電工不得修理和拆改電器設施;
6、作業(yè)時要確保作業(yè)點上方有無危險,作好防護設施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交叉作業(yè);
(二)汽車吊信號指揮作業(yè)要求:
1.從事信號指揮的工作人員,必須責任心強、能適應高處作業(yè),并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上崗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2.信號工應當能夠掌握并熟悉運用旗語、哨語和手勢、對講機四種指揮方法;
3.信號工要在每天上崗前先檢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證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對其安全技術狀況負責;
4.信號指揮時必須精神集中,保證掛鉤人員和吊物下方人員以及起重設備的作業(yè)安全,保證所吊運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齊、穩(wěn)妥及起、落吊全過程的安全;
5.信號工在上崗時必須穿戴整齊信號工專業(yè)指揮工作服,并要正確戴好安全帽,站在高處危險部位(臨邊、懸空等)時必須正確系掛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
6.在吊裝異形構件時,信號工必須首先弄清楚構件重量再進行起吊;
7.信號工要嚴格執(zhí)行吊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抵制違章作業(yè)的指令。堅持“十不吊的規(guī)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②信號不清楚不準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④吊物上站人不準吊;⑤埋在地下物不準吊;⑥斜拉斜牽物不準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⑧小零散物料無容器不準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不準吊;⑩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8、高溫天氣要采取防暑降溫措施。
第4篇 自卸汽車安全技術交底
1.自卸汽車進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法規(guī)。
2.啟動前應進行重點檢查。燈光、喇叭、指示儀表等應齊全完整;燃油、潤滑油、冷卻水等應添加充足;各連接件不得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要求,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燃油箱應加鎖。
3.啟動后,應觀察各儀表指示值、檢查內燃機運轉情況、測試轉向機構及制動器等性能,確認正常并待水溫達到40℃以上、制動氣壓達到安全壓力以上時,方可低檔起步。起步前,車旁及車下應無障礙物及人員。
4.水溫未達到70℃時,不得高速行駛。行駛中,變速時應逐級增減,正確使用離合器,不得強推硬拉,使齒輪撞擊發(fā)響。前進和后退交替時,應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換檔。
5.行駛中,應隨時觀察儀表的指示情況,當發(fā)現(xiàn)機油壓力低于規(guī)定值,水溫過高或有異響、異味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6.嚴禁超速行駛。應根據車速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選擇較好路面行進,應避讓石塊、鐵釘或其他尖銳鐵器。遇有凹坑、明溝或穿越鐵路時,應提前減速,緩慢通過。
7.上、下坡應提前換人低速檔,不得中途換檔。下坡時,應以內燃機阻力控制車速,必要時,可間歇輕踏制動器。嚴禁踏離合器或空擋滑行。
8.在泥濘、冰雪道路上行駛時,應降低車速,宜沿前車轍跡前進,必要時應加裝防滑鏈。
9.當車輛陷入泥坑、砂窩內時,不得采用猛松離合器踏板的方法來沖擊起步。當使用差速器鎖時,應低速直線行駛,不得轉彎。
10.車輛涉水過河時,應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情況,水深不得超過排水管或曲軸皮帶盤,并應低速直線行駛,不得在中途停車或換檔。涉水后,應緩行一段路程,輕踏制動器使浸水的制動蹄片上水分蒸發(fā)掉。
11.通過危險地區(qū)或狹窄便橋時,應先停車檢查,確認可以通過后,應由有經驗人員指揮前進。
12.停放時,應將內燃機熄火,拉緊手制動器,關鎖車門。內燃機運轉中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在離開前應熄火并鎖住車門。
13.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應掛上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
14.平頭型駕駛室需前傾時,應清除駕駛室內物件,關緊車門,方可前傾并鎖定。復位后,應確認駕駛室已鎖定,方可起動。
15.在車底下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火、拉緊手制動器并將車輪楔牢。
16.車輛經修理后需要試車時,應由合格人員駕駛,車上不得載人、載物,當需在道路上試車時,應掛交通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試車牌照。
17.自卸汽車應保持頂升液壓系統(tǒng)完好,工作平穩(wěn),操縱靈活,不得有卡阻現(xiàn)象。各節(jié)液壓缸表面應保持清潔。
18.非頂升作業(yè)時,應將頂升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頂升前,應拔出車廂固定銷。作業(yè)后,應插入車廂固定銷。
19.配合挖裝機械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應拉緊手制動器,在鏟斗需越過駕駛室時,駕駛室內嚴禁有人。
20.卸料前,車廂上方應無電線或障礙物,四周應無人員來往。卸料時,應將車停穩(wěn),不得邊卸邊行駛。舉升車廂時,應控制內燃機中速運轉,當車廂升到頂點時,應降低內燃機轉速,減少車廂振動。
21.向坑洼地區(qū)卸料時,應和坑邊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塌方翻車。嚴禁在斜坡側向傾卸。
22.卸料后,應及時使車廂復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傾斜情況下行駛。嚴禁在車廂內載人。
23.車廂舉升后需進行檢修、潤滑等作業(yè)時,應將車廂支撐牢靠后,方可進人車廂下面工作。
24.裝運混凝土或粘性物料后,應將車廂內外清洗干凈,防止凝結在車廂上。
第5篇 汽車吊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汽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起重機械操作的一般規(guī)定,工作中:
1.不準載荷行駛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場地工作前,應先平整場地,支腿伸出應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應在吊留放下擱穩(wěn)后進行。支腿下要墊硬木塊,在支點不平的情況下,應加厚墊木調整高低.以保持機身水平。
2.起重工作完畢后,在行駛之前,必須將穩(wěn)定器送開.四個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時需墊50mm厚的橡膠塊。吊鉤掛在汽車前端時鋼絲繩不要收得太緊。
3.工作中如通故障,應按規(guī)定順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府及時報修。
4.操作前應檢查距尾部迥轉范圍50cm內無障礙物。
5.操作中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定。
第6篇 建筑施工汽車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三、開車前司機嚴禁飲酒,行使中不準吸煙、吃食品和閑談。駕駛室內不準超額坐人。
四、行車前須仔細檢查車輛,所有車輛嚴禁帶病出車。
五、在施工工地內行駛要密切注意周圍環(huán)境及人員動向,并應鳴號,低速慢行,隨時作好停車準備。
六、行車中,司機一方面須注意道路情況及交通標志。一方面還應注意儀表指示,同時要聽察車輛各部的聲音,如有異常應停車檢查,不得勉強行駛。
七、停車須拉上手剎車。在坡道上盡量避免停車,必須停車時須以三角木或石塊將輪胎塞住,防止溜車。
八、司機不得擅自交給他人開車,學習人員開車,只許在平坦道路上和來往行人不多的地方、且在駕駛員監(jiān)護下進行。學習人員操縱所發(fā)生的任何事故,均由指導駕駛員負責。
第7篇 自卸汽車-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__工程
施工單位:__建筑工程司
交底提要:自卸汽車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__年__月__日
交底內容:自卸汽車安全技術交底
1.自卸汽車進人城市交道或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法規(guī)。
2.啟動前應進行重點檢查。燈光、喇叭、指示儀表等應齊全完整;燃油、潤滑油、冷卻水等應添加充足;各連接件不得船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要求,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燃油箱應加鎖。
3.啟動后,應觀察各儀表指示值、檢查內燃機運轉情況、測試轉向機構及制動器等性能,確認正常并待水溫達到40℃以上、制動氣壓達到安全壓力以上時,方可低檔起步。起步前,車旁及車下應無障礙物及人員。
4.水溫未達到70℃時,不得高速行駛。行駛中,變速時應逐級增減,正確使用離合器,不得強推硬拉,使齒輪撞擊發(fā)響。前進和后退交替時,應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換檔。
5.行駛中.應隨時觀察儀表的指示情況,當發(fā)現(xiàn)機油壓力低于規(guī)定值,水溫過高或有異響、異味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6.嚴禁超速行駛。應根據車速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選擇較好路面行進,應避讓石塊、鐵釘或其他尖銳鐵器。遇有凹坑、明溝或穿越鐵路時,應提前減速。緩慢通過。
7.上、下坡應提前換人低速檔,不得中途換檔。下坡時,應以內燃機阻力控制車速,必要時,可間歇輕踏制動器。嚴禁踏離合器或空擋滑行。
8.在泥濘、冰雪道路上行駛時,應降低車速,宜沿前車轍跡前進,必要時應加裝防滑鏈。
9.當車輛陷人泥坑、砂窩內時,不得采用猛松離合器踏板的方法來沖擊起步。當使用差速器鎖時,應低速直線行駛,不得轉彎。
10.車輛涉水過河時,應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情況,水深不得超過排水管或曲軸皮帶盤,并應低速直線行駛,不得在中途停車或換檔。涉水后,應緩行一段路程,輕踏制動器使浸水的制動蹄片上水分蒸發(fā)掉。
11.通過危險地區(qū)或狹窄便橋時,應先停車檢查,確認可以通過后,應由有經驗人員指揮前進。
12.停放時,應將內燃機熄火,拉緊手制動器,關鎖車門。內燃機運轉中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離開前應熄火并鎖住車門。
13.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應掛上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
14.平頭型駕駛室需前傾時,應清除駕駛室內物件,關緊車門,方可前傾并鎖定。復位后,應確認駕駛室已鎖定,方可起動。
15.在車底下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火、拉緊手制動器并將車輪楔牢。
16.車輛經修理后需要試車時,應由合格人員駕駛,車上不得載人、載物,當需在道路上試車時,應掛交通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試車牌照。
17.自卸汽車應保持頂升液壓系統(tǒng)完好,工作平穩(wěn),操縱靈活,不得有卡阻現(xiàn)象。各節(jié)液壓缸表面應保持清潔。
18.非頂升作業(yè)時,應將頂升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頂升前,應拔出車廂固定銷。作業(yè)后應插入車廂固定銷。
19.配合挖裝機械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應拉緊手制動器,在鏟斗需越過駕駛室時,駕駛室內嚴禁有人。
20.卸料前,車廂上方應無電線或障礙物,四周應無人員來往。卸料時,應將車停穩(wěn),不得邊卸邊行駛。舉升車廂時,應控制內燃機中速運轉,當車廂升到頂點時,應降低內燃機轉速,減少車廂振動。
21.向坑洼地區(qū)卸料時,應和坑邊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塌方翻車。嚴禁在斜坡側向傾卸。
22.卸料后,應及時使車廂復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傾斜情況下行駛。嚴禁在車廂內載人。
23.車廂舉升后需進行檢修、潤滑等作業(yè)時,應將車廂支撐牢靠后,方可進入車廂下面工作。
24.裝運混凝土或粘性物料后,應將車廂內外清洗干凈,防止凝結在車廂上。
審核人__ 交底人__ 接受交底人__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安全員一份)。
第8篇 汽車吊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汽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起重機械操作的一般規(guī)定,工作中:
1.不準載荷行駛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場地工作前,應先平整場地,支腿伸出應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應在吊留放下擱穩(wěn)后進行。支腿下要墊硬木塊,在支點不平的情況下,應加厚墊木調整高低.以保持機身水平。
2.起重工作完畢后,在行駛之前,必須將穩(wěn)定器送開.四個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時需墊50mm厚的橡膠塊。吊鉤掛在汽車前端時鋼絲繩不要收得太緊。
3.工作中如通故障,應按規(guī)定順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府及時報修。
4.操作前應檢查距尾部迥轉范圍50cm內無障礙物。
5.操作中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定。
第9篇 汽車吊吊裝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汽車吊吊裝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交底日期:年月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汽車吊吊裝作業(yè)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1.汽車式起重機需在公路上行駛時,應認真執(zhí)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2.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平坦堅實,保證在工作時不沉陷,不得在傾斜的地面行駛和作業(yè),視其土質的情況,起重機的作業(yè)位置應離溝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離;
3.嚴格執(zhí)行例行保養(yǎng)起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開,各操縱桿應放在空檔位置。作業(yè)前應首先檢查發(fā)動機傳動部分,作業(yè)制動部分、儀表、鋼絲繩以及液壓傳動等部分是否正常,當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正式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時,應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時,應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與地面的傾斜度在無負荷時,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需插上;
5.起重機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
6.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變形等不正常現(xiàn)象出現(xiàn)時,應立即放下重物,空載進行調整正常后,才能繼續(xù)作業(yè);
7.起重機行駛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收放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嚴禁在底盤走臺上站立,蹲坐人員和堆放散裝物件。保持中速行駛避免緊急制動。行駛起伏路面時,必須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8.遇有大雨、大霧或六級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機露天作業(yè);
9.起重機吊運重物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更不得在吊起來的重物下面進行作業(yè),嚴禁起重機吊運人員;
10.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照原廠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負荷作業(yè)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超負荷作業(y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并有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長:大重物必要時應栓拉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12.起重機在起重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
13.起重機在作業(yè)或行走時,都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要保持安全距離;
14.作業(yè)完畢后收回支腿,臂桿轉到順風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間,各部制動器都應加保險固定,機棚和操作室都要關閉加鎖;
15.起重機應停放在安全堅實的平地上;
16.汽車吊裝作業(y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各種租賃資質和租賃合同等證件齊全有效。
審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yè)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第10篇 汽車駕駛員安全技術交底書
工程項目
維德二級公路改建工程jt1合同段
工程名稱
交通安全設施工程
主送單位
汽車運輸施工班組
交底日期
2011年4月15日
1、崗位安全職責
1.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1.2、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崗位任職條件
2.1接受過良好專業(yè)安全技術及技能培訓。
2.2持證上崗。
3、上崗作業(yè)準備
3.1行車前須仔細檢查車輛各部分:
a、轉向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b、輪胎氣壓、螺帽、有無爆裂和松動現(xiàn)象;
c、制動器及離合器應靈敏可靠,變速桿應置于“空檔”位置;
d、喇叭及儀表是否靈敏、準確;
e、燃油及潤滑油是否充足;
f、車門是否嚴密,照明及蓄電池電液是否符合規(guī)定;
g、冷卻水是否充足;
h、引擎、傳動部分及車架是否正常;
3.2確認無誤方可行車,所有車輛嚴禁帶病出車。
4、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汽車在起步、出入施工現(xiàn)場、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要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4.2在施工工地及車間內行駛要密切注意周圍環(huán)境及人員動向,并應鳴號,低速慢行,隨時作好停車準備。
4.3長途行駛,出發(fā)前必須隨車帶有足夠的修理工具、材料及備用零件。
4.4不得以明火預熱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4.5在車底下進行油潤、檢查及修理工作時應該將引擎熄火。引擎轉動時不得以手接觸高壓線接頭或風扇。
4.6初發(fā)動的引擎,須先慢轉一、二分鐘,不要突然提高轉速。
4.7禁止在下坡道或高速度時踏下離合器、關閉電門或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以免引擎突然加速而嚴重損壞機件。
4.8不許不踏離合器換擋,也不許在汽車行駛時把腳放在離合器踏板上。
4.9行車中,司機一方面須注意道路情況及交通標志,一方面還應注意儀表指示,同時要聽察車輛各部的聲音,如有異常應停車檢查,不得勉強行駛。
4.10途中遇到因水箱嚴重缺水而引起引擎溫度過高時,應立即熄火,等引擎降溫后再加冷水。
4.11途中停歇時,要查看行駛、轉向、制動和引擎各部的連接與緊固情況,同時清除輪胎面上嵌入的石子等物。起動前還應圍繞車輛仔細檢查周圍情況,以防有人進入車底。
4.12在濘滑、冰凍的路面上行車最好裝上防滑鏈,并以較低速度行駛,不要做快速急轉彎或緊急制動。
4.13通過危險地區(qū)或狹窄便橋應先停車,并查視證實可以通過后再運行。最好由有駕駛經驗的人在車前10~15米處,面對車子以手勢指揮車子慢行前進,并須作好隨時停車的準備。
4.14禁止以鏈條或鋼絲繩拖拉無剎車、剎車不良、轉向失效、無人操作的車輛。拖車行駛速度不宜過快。
4.15停車須拉上手剎車。在坡道上盡量避免停車,必須停車時須以三角木或石塊將輪胎塞住,防止溜車。
5、其他注意事項
5.1司機不得擅自交給他人開車。
5.2新車及大修出廠的汽車須按規(guī)定進行走合期運轉。走合期內不準拆除限速器,車速一般不得超過30公里。載重量不得超過額定值的75%,不準拖帶掛車。走合期后應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及更換潤滑油。
5.3停車后要作好保養(yǎng)、清潔。冬季未使用防凍液須放掉冷卻水,放水后,還應起動幾次,以便將積水排盡。季節(jié)更換時要作相應保養(yǎng),更換潤滑油,調正調節(jié)器及電瓶電液的比重。
第11篇 汽車吊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中鐵一局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項目經理部橋梁公司分部
工程名稱 | 京福鐵路客專閩贛橋梁工程 | 交底日期 | 2011-7-17 |
交底項目 | 汽車吊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 交底編號 | 2011-07 |
交底內容: 1、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與高壓線、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板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載荷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干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升降應勻速操作。 5、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放下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作業(yè)中出現(xiàn)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準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機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工作期間司機應專心操作不得與他人閑談或擅自脫崗,起重吊裝中要堅持“十不吊”規(guī)定。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2)斜牽斜掛不準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故障時不準吊。 8)現(xiàn)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9)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大風、打雷、高壓線下不準吊。 11、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 通過鐵路、公路道口或坡陡較陡、彎急必須減速鳴笛一慢、二看、三通過。 12、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3、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聽取施工技術人員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 14、便道上行駛時,放慢速度,謹慎駕駛,地質情況不明下不要盲目運行。 15、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
交底人:復核:接收人:日期:
第12篇 汽車吊:安全技術交底書
工程名稱
南寧市軌道交通1號線土建施工03標
交底部位
機械操作
工序名稱
汽車起重機操作
交底提要:
1、施工前全面對汽車起重機進行檢測,確定設備性能正常,能滿足施工需要。
2、起重作業(yè)前,應對被起吊物體的重量、形狀、起吊位置等情況了解。
3、吊車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操作證。
4、起吊中,駕駛室、回旋半徑內嚴禁有人,重物不得從車的前方起吊。
5、如需長時間處于懸掛狀態(tài),應將升卷筒制動鎖住,吊車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
6、聽從現(xiàn)場指揮人員指揮,對于不合理要求可以拒絕經商討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交底內容:
1、起重作業(yè)前,必須觀察周圍的地面及空間環(huán)境,防止在作業(yè)時碰到電線電纜。
2、所有鋼絲繩應滿足起重需要,對于損壞的鋼絲繩應馬上更換。
3、禁止起重機在不打支腿或支腿未打好之前就進行做業(yè)。
4、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5、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以上操作動作。
6、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7、起重機在停止作業(yè)或吊車司機休息時,嚴禁將被起重的物體停放在半空中。
技術負責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注:1、本表用于承包單位對作業(yè)班組的技術交底;
2、本表一式三份,交底后承包單位項目部、作業(yè)班組各留一份,報監(jiān)理部一份備案。
第13篇 載重汽車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裝載物品應捆綁穩(wěn)固牢靠。輪式機具和圓筒形物件裝運時應采取防止?jié)L動的措施。
2.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需要搭人時,人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面。
3.拖掛車時,應檢查與掛車相連的制動氣管、電氣線路、牽引裝置、燈光信號等,掛車的車輪制動器和制動燈、轉向燈應配備齊全,并應與牽引車的制動器和燈光信號同時起作用。確認方可運行。起步應緩慢并減速行駛,宜避免緊急制動。
4.運載易燃、有毒、強腐蝕等危險品時,其裝載、包裝、遮蓋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規(guī)定,并應備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內的滅火器。途中停放應避免火源、火種、居民區(qū)、建筑群等,炎熱季節(jié)應選擇陰涼處停放。裝卸時嚴禁火種。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嚴禁混裝備用燃油。
5.裝運易爆物資或器材時,車廂底面應墊有減輕貨物振動的軟墊層。裝載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載重量的70%,裝運炸藥時,層數不得超過兩層。
6.裝運氧氣瓶時,車廂板的油污應清除干凈,嚴禁混裝油料或盛油容器。
7.在車底下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火,拉緊手制動器并將車輪楔牢。
8.車輛經修理后需要試車時,應由合格人員駕駛,車上不得載人、載物,當需在道路上試車時,應掛交通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試車牌照。
9.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應掛上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14篇 汽車吊吊裝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汽車式起重機需在公路上行駛時,應認真執(zhí)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2.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平坦堅實,保證在工作時不沉陷,不得在傾斜的地面行駛和作業(yè),視其土質的情況,起重機的作業(yè)位置應離溝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離;
3.嚴格執(zhí)行例行保養(yǎng)起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開,各操縱桿應放在空檔位置。作業(yè)前應首先檢查發(fā)動機傳動部分,作業(yè)制動部分、儀表、鋼絲繩以及液壓傳動等部分是否正常,當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正式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時,應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時,應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與地面的傾斜度在無負荷時,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需插上;
5.起重機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
6.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變形等不正?,F(xiàn)象出現(xiàn)時,應立即放下重物,空載進行調整正常后,才能繼續(xù)作業(yè);
7.起重機行駛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收放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嚴禁在底盤走臺上站立,蹲坐人員和堆放散裝物件。保持中速行駛避免緊急制動。行駛起伏路面時,必須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8.遇有大雨、大霧或六級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機露天作業(yè);
9.起重機吊運重物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更不得在吊起來的重物下面進行作業(yè),嚴禁起重機吊運人員;
10.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照原廠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負荷作業(yè)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超負荷作業(y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并有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長:大重物必要時應栓拉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12.起重機在起重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
13.起重機在作業(yè)或行走時,都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要保持安全距離;
14.作業(yè)完畢后收回支腿,臂桿轉到順風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間,各部制動器都應加保險固定,機棚和操作室都要關閉加鎖;
15.起重機應停放在安全堅實的平地上;
16.汽車吊裝作業(y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各種租賃資質和租賃合同等證件齊全有效。
第15篇 汽車式起重機:安全技術交底
1、不準載荷行駛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場地工作前,應先平整場地,支腿伸出應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應在吊臂放下擱穩(wěn)之后進行。支腿下要墊硬木塊,在支點不平的情況下,應加厚墊木調整高低,以保持機身水平。
2、起重工作完畢后,在行駛之前,必須將穩(wěn)定器松開,四個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時需墊50mm厚的橡膠塊。吊鉤掛在汽車前端時鋼絲繩不要收得太緊。
3、工作中如遇故障,應按規(guī)定順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應及時報修。
4、操作前應檢查距尾部回轉范圍50cm內無障礙物。
5、操作中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定。
6、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指揮必須持證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