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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容 第2篇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容 第3篇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4篇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5篇電氣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第6篇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7篇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8篇電焊工操作作業(yè)指導書(技術安全交底)
第1篇 電氣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5、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7、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8、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第2篇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 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yè)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第3篇 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yè)。
2、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yè)。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yè)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4篇 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yè)。
2、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yè)。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yè)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5篇 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容
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yè)。
2、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yè)。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yè)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6篇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 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yè)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第7篇 電焊工操作作業(yè)指導書(技術安全交底)
電焊工的操作作業(yè)指導書(技術安全交底)
1、從事電焊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焊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操作時應持證上崗。徒工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在師傅的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
2、焊工在操作前,要嚴格檢查所用工具,包括電焊機設備、線路敷設、電纜線的接點等,使用的工具均應符合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持證上崗,焊接操作人員在工作時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3、電焊機應有單獨開關,裝在防火、防雨的閘箱內,電焊機應設防雨棚。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倍,保險絲不準用銅絲或鐵絲代替;電焊機必須設有專用接地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避雷引下線和金屬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觸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4、電焊機一、二次線應用線鼻子壓接牢固,同時應加裝防護罩,防止松動、短路放弧,引起火災;
5、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xù),經本單位領導同意,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焊接時必須設接火斗,防火看護人;在有可燃材料保溫部位,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防火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操作時采取相應的措施,與看火人員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災;
6、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場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業(yè)應停止,雨天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后方可施焊;
7、進行電焊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設備、結構本身要接地;
8、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各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9、焊接現場、臨時庫房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10、氣焊時,氧氣瓶、乙炔瓶應與各種易燃可燃材料隔離,二瓶之間不得小于5m,與明火之間不得小于10m。
11、焊接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場監(jiān)護;
12、在焊接過程中,要隨時進行檢查,操作結束后,要對焊接地點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8篇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容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 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yè)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