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yè)管理中,一套完善的員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它不僅是規(guī)范員工行為的準則,也是激勵員工積極性的重要手段。制定這樣的規(guī)章制度,需要考慮其適用性、公平性和執(zhí)行性,確保制度能夠有效引導員工的行為,促進企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規(guī)章制度包括哪些
一套完整的員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前言:闡述制度的目的、依據和適用范圍,為員工提供清晰的制度背景。
2. 定義和術語:明確關鍵術語,避免因理解差異引發(fā)爭議。
3. 獎勵機制:詳細列出各種獎勵標準,如優(yōu)秀表現、項目完成情況、創(chuàng)新貢獻等,以及對應的獎勵形式和流程。
4. 懲罰規(guī)定:詳細列舉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以及相應的處罰措施和程序。
5. 執(zhí)行和監(jiān)督:說明制度的執(zhí)行機構、監(jiān)督方式及申訴流程,保證制度公正執(zhí)行。
6. 附則:包含制度的修訂、解釋權歸屬和生效日期等信息。
作用和意義
員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的作用和意義主要體現在:
1. 行為導向:明確告訴員工什么行為是鼓勵的,什么行為是禁止的,引導員工做出符合企業(yè)價值觀的選擇。
2. 公平公正:通過統一的標準,避免因個人偏見導致的不公,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信任感。
3. 激勵機制:通過獎勵激發(fā)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新性,通過懲罰約束不良行為,維護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4. 風險防范:預防潛在的法律糾紛,保護企業(yè)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怎么制定
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 廣泛咨詢:收集員工意見,確保制度的接受度和可行性。
2. 合規(guī)合法:確保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避免觸碰紅線。
3. 明確具體:條款應具體、明確,避免模糊不清導致誤解。
4. 定期評估:制度需定期審查更新,適應企業(yè)發(fā)展變化。
員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范本常用版本范文
第1篇 員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范本常用版本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fā)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chuàng)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jié)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wèi)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zhí)行和監(jiān)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zhí)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fā)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發(fā)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xù)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fā)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fā)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jié)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zhí)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guī)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fā)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fā)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fā),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zhí)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2篇 公司員工獎罰制度
為保證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調動員工的勞動積極性,不斷提高現場工作管理的效能,特制定獎罰制度如下:
1、公司作業(yè)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裝卸作業(yè)時按要求戴好口罩和工作鞋等規(guī)定,違者每次罰款10元。
2、不準在作業(yè)范圍內用餐、閑逛、追逐打鬧,非工作需要,不準在貨物、機械、設備上閑坐、躺臥,違者每次罰款10元。
3、不準在倉庫內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及大小便,違者除自行清理外,每次罰款10元。
4、裝卸作業(yè)人員工作要求,應服從倉庫員安排,工作中有疑問可協商解決,不得發(fā)生爭執(zhí)和沖突,違者責任方每次罰款20元。
5、現場的所有作業(yè),一律要通過倉庫員調派,作業(yè)人員不得自行接受客戶委托和收受費用,違者每次罰款50元。
6、堅持文明生產,禁止野蠻作業(yè),作業(yè)中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如造成損失的酌情賠償處理。
7、倉庫員收發(fā)貨應認真校對有關單證及貨物,嚴格把好交接關,因失職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除由當事人承擔部份經濟損失外,還給予警告,甚至開除。
8、嚴禁攜帶火種或危險品、化工品進入作業(yè)場所,違者每次罰款50元,如造成嚴重后果,公司開除;另送交行政機關處理。
9、任何人不準有意損壞、偷竊公司財物,違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罰100-500元,并公司開除。
10、對公司生產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每項獎勵50元。
11、工作積極性高,作業(yè)效率創(chuàng)公司最新記錄的,每次獎勵50元。
12、員工服務態(tài)度好,為客戶排憂解難,受到客戶書面表揚的,每次獎勵50元。
此制度由專人記錄執(zhí)行,每月公布一次,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3篇 員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fā)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chuàng)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風險提示:企業(yè)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加班費發(fā)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yè)與員工發(fā)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yè)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yè)在發(fā)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qū)分,以明確企業(yè)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3、節(jié)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wèi)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zhí)行和監(jiān)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zhí)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fā)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發(fā)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xù)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fā)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fā)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jié)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風險提示:實踐中,發(fā)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yè)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yè)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yè)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yè)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企業(yè)在制定規(guī)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yè)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yè)對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fā)生侵犯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yè)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yè)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zhí)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guī)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fā)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fā)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fā),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zhí)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風險提示: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yè)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guī)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yè)舉證,所以企業(yè)制定和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第4篇 公司員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fā)榮譽證書)
(5)對突發(fā)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yōu)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fā)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yè)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guī)守紀,服從領導,敬業(yè)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jié)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更好執(zhí)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fā)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fā)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tài)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連續(xù)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連續(xù)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對各級領導態(tài)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三、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5.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7.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8.多次發(fā)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guī)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第5篇 某廚房員工獎罰制度
廚房員工獎懲條例
對有如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一、完成銷售計劃或工作任務,成績突出的。
二、對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取得效果的。
三、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四、技術熟練,受到顧客表揚或在有關重在比賽中獲得獎勵的。
五、當場抓獲或揭發(fā)摸、拿、偷、盜商品,銷售或其它有價值的憑單,情況屬實的。
六、一貫忠于職守,奉公廉潔,拒收賄賂,謀私利有突出事跡的。
七、利用業(yè)余時間修舊利廢,為酒店節(jié)約費用開支,有突出貢獻的。
八、其它值得獎勵的行為。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獎勵。
對有下列行為的應以行政處罰或罰款:
1、在店內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影響的醫(yī)藥費自理,假期工資,損環(huán)的公共財物由當事人照價賠償。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罰款。
2、因工作失誤造成火災、火警、被偷、被盜、被騙或其它事故的,除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之外,還須視情節(jié)重輕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3、員工在店內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補付余額外還須觀其認錯態(tài)度和商品金額的多少,處于 倍的罰款。
4、當班制作人員因自已有事與其它當班人員私搭協議,擅自調換,頂替以致影響出菜速度和產品質量的作曠工論處,并予以罰款 元。
5、上班時間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潔或在上崗操作中違反衛(wèi)生管理條例的予以罰款。
6、制作人員不按菜肴的質量標準要求做菜,產品粗制濫造,影響產品質量,酒店信譽的除按價賠償損失外,還應按菜肴同等數量或 倍予以罰款。
7、故意摻和佐料,造成浪費,故意消耗原材料影響酒店經營毛利水平和產品質量的破壞行為。應給予嚴從重的行政處分和罰款。
8、制作人員不經服務員傳菜,直接給親友,熟人等顧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罰款 元。
9、配菜人員不按菜單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價菜換實際高價菜,菜單與實際不符的按炒出菜價的 倍罰款。
10、制作人員用餐是私自開設小灶,挖酒店墻角的,一次罰款 元。
11、員工進入廚房。涼菜間偷拿、偷吃食品的罰款 元,制作人員在場,不予制止的并罰。
12、酒店組織召開的各種大小會議,員工都應該參加,有急事須向召集人請假,沒有請假的,無故缺席的罰款 元。
以上條例由廚師長、主管負責實施,罰金額由各種部門用于獎勵。如發(fā)現各部門對處罰行為沒有兌現的,將對各部門負責人罰款元。
總體而言廚房可分類為三個部門 采購 儲藏 出品 每個部門做好各自的工作,層層把關,相互監(jiān)督,才能把廚房搞好
第6篇 酒店員工獎罰管理制度7
酒店員工獎罰管理制度(七)
一、獎勵條件
(一)對改進飯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二)在服務工作中,創(chuàng)造優(yōu)異成績者。
(三)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表揚者。
(四)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五)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賓客安全者。
(六)恪盡職守,拾金不昧,建功敬業(yè),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貢獻者。
(七)每月被飯店評為最佳員工者。
(八)勵行節(jié)約,控制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九)其他應予以獎勵者。
二、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授予獎金、晉級、加薪等。
三、獎勵程序:
(一)部門獎勵由部門經理提出、批準、報總經理審批。
(二)飯店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出,評審無違反員工守則之規(guī)定,報總經理批準。
(三)凡獲飯店表彰獎勵的員工,其事跡記入檔案,以備查考。
四、紀律處分:
(一)輕度違紀:口頭警告。
1、上崗時,衣冠不整、不佩帶工號牌。
2、當班時未經許可撥接電話或用酒店電話辦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遺留食品或酒店贈品。
5、無故遲到、早退者(包括不參加班前、班后衛(wèi)生)
6、未經許可,隨意玩弄場內設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時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務。
8、當天沒按指定崗位打掃衛(wèi)生者。
9、未經管理人員批準私自調班者。
10、班前會及大掃除無故缺席。
11、當班期間不注意言談舉止,大聲喧嘩,講不雅語言。
12、未經同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無合理解釋。
13、逗留他處偷懶或閑聊,離崗者。
14、開單或送食品時出現差錯。
15、在營業(yè)場所奔跑者。
16、亂寫亂畫破壞公共設施。
17、不按規(guī)范招呼服務客人。
18、對工作不主動使之失職。
19、當班時用廁時間超過10分鐘。
20、不按規(guī)范站立或站立時間未準時。
21、開餐前未按要求進行餐前檢查、餐前準備。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盤者。
23、未及時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當班時間聚堆聊天。
25、接聽電話不規(guī)范或不禮貌。
26、遇到客人無主動問候意識。
第7篇 餐飲部員工獎罰制度
餐飲部員工獎罰制度
一.儀容儀表要端莊、大方,待客熱情禮貌,上班期間統一著工裝,佩戴工號牌,違者每項2元。
二.認真做好餐前準備,不按要求擺臺,擺臺不標準,每項2元。
三.不按規(guī)定時間站位,站位姿勢不標準,每項2元。
四.上班時間接打私人電話,干私活,脫崗串崗者,每項5元。
五.対客服務不使用文明用語,不講普通話者,每項5元。
六.當班時間嬉笑打鬧,扎堆聊天,吃零食,每項5元。
七.不服從安排,帶情緒上崗,影響工作的,每項5元。
八.傳菜人員錯菜漏菜,盤子位置擺放不規(guī)范,不報菜名,每項5元。
九.當班期間私自外出,罰款5元,電話請假捎假按曠工處理。
十.客人走后及時關閉電視、空調、照明燈,只留工作燈,違者每項5元。
第8篇 某酒店員工獎罰制度細則
酒店獎罰制度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fā)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并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 由于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 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 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 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 為個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 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員工宿舍規(guī)定;
10) 不遵守酒店著裝規(guī)定;
11) 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 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 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qū)游逛;
14) 違反酒店禮貌規(guī)定;
15) 擅自在公共場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 違反員工餐廳規(guī)定;
17) 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wèi)生習慣;
19) 不維護工作區(qū)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wèi)生;
20) 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qū)域(如:廚房等);
21) 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 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 工作時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 管理干部發(fā)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第9篇 某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獎罰條例(缺實施程序)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fā)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并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由于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為個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員工宿舍規(guī)定;
10)不遵守酒店著裝規(guī)定;
11)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qū)游逛;
14)違反酒店禮貌規(guī)定;
15)擅自在公共場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違反員工餐廳規(guī)定;
17)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wèi)生習慣;
19)不維護工作區(qū)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wèi)生;
20)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qū)域(如:廚房等);
21)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工作時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管理干部發(fā)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第10篇 房地產公司員工獎罰制度范本-5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員工獎罰制度范本5
第一條總則
1、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2、對公司員工的獎罰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勵為輔的原則。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4、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guī)章制度細則。
第二條獎勵對下列員工表現之一的,公司予以獎勵。
1、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友愛,事跡突出的。
2、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的。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的。
4、全年無缺勤,積極為公司出謀劃策而被公司采納的。
5、維護公司利益,防止或挽救經濟損失有功的。
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7、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經費,業(yè)績突出的。
8、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
9、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三條處罰對下列員工行為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jié)嚴重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guī),經常遲到、早退、礦工、消極工屢教不改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zhí)行上級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揮霍浪費公司資產,損公服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挑撥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箴言,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2有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第四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按一下規(guī)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 ~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公司會議決定賠償金額。
3、上述責任人除對公司賠償外,公司將保存對其進行法律追究。
第五條各個部門接到報告、檢舉、揭發(fā)、應立即報總經理(或辦公室)批準后對其進行調查處理。調查結束后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復,交由關部門執(zhí)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六條給予員工經濟處罰,應當慎重起見,并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七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5天。
第八條對員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九條員工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允許向上級部門提出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允許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十條受處分的員工,能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在1年內彌補經濟損失過完成利潤指標的,經所在部門提議或本人要求,辦公室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分。
第十一條調查部門在調查期間應本著對事情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可帶有任何人情關系摻雜在調查程序之中。
第十二條本制度如有與其它規(guī)章沖突,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11篇 企業(yè)公司員工獎罰制度
企業(yè)(公司)員工獎罰制度
目的: 樹立制度、健全組織,規(guī)范工作行為.
范圍:凡本司所屬員工.
內容:
第一條:獎勵種類
獎勵分為下列三種:
一、記嘉獎
二、記小功
三、記大功
第二條:獎勵
有下列事跡者經查屬實者,由直屬主管或人事單位簽單請總經理核準后予以獎勵。
一、有下列事跡者,予以記嘉獎:
(一)工作績效特佳,參加各項評比足為其它部門為模范。
(二)熱心服務或維護團體榮譽有具體事跡。
(三)支持公司重大專案,圓滿達成任務。
(四)積極參與救援或搶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優(yōu)良事跡足為其它人員表率。
(六)凡檢舉在嚴禁吸煙場所,吸煙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小功:
(一)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
(二)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滯存品利用、轉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并處置得宜。
(四)舉發(fā)違規(guī)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經查屬實。
(五)不畏暴力,奮勇執(zhí)行勤務。
(六)具有其它較大功勞,足以表揚。
三、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公司重大損害。
(二)維護公司安全,冒險執(zhí)行任務,確有實際功績。
(三)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
(四)研究發(fā)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
(五)對于業(yè)務拓展、產品銷售有特殊功績。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績。
第三條:處罰種類
處罰種類區(qū)分為六種:
一、記警告
二、記申誡
三、記小過
四、記大過
五、降職
六、辭退
第四條:處罰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經查屬實者,直屬主管應立即簽單請人事單位辦理處罰,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予以記警告。
(一)未依規(guī)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規(guī)定配帶上崗證
(二)會議未經直屬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時間吃零食、聊天、聽隨身聽或看與工作無關之報紙、雜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頓或水電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會議結論、主管交辦或本身責任事項有期限而延誤執(zhí)行,但未造成重大損失。
(六)請假調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損失。
(七)職務上例行表單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審核權限審核或分發(fā)、歸檔、損失輕微。
(八)管理人員對所部屬所提出的文件、單據有不符合公司規(guī)定而仍予以簽名審核情節(jié)輕微。
(九)對于自己本份內的工作任務推諉不辦,經勸導仍不聽。
(十)因過失導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
(十一)上班時間內赤膊、穿拖鞋、短褲、背心及衣服不整齊。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予以記申誡。
(一)工作時間內打瞌睡、嬉戲或擅離工作崗位。
(二)對主管人員合理安排的工作態(tài)度惡劣。
(三)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
(四)負責檢查或監(jiān)督的管理人員未認真執(zhí)行職務。
(五)出入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qū)而拒絕門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
(六)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者情節(jié)嚴重。
(七)辦事不力,未盡職責或積壓工作延誤時效。
(八)下班后電器未關重犯。
(十)行政命令、會議結論、主管交辦或本身責任事項未申報正當理由而不執(zhí)行。
(十一)職務調動,對原承辦業(yè)務交接事項未明確,經勸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過失導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較嚴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小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造成公司損失。
(二)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三)私自改變作業(yè)操作程序,致使工廠造成損失。
(四)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公司車輛、生產設備或原物料。
(五)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屨勸不改,嚴重影響工作或士氣。
(七)上班時間內在廠區(qū)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八)職務調動,對原承辦業(yè)務交接有延誤或拒不交接。
(九)請假、換班時對工作未交接清楚導致工作上發(fā)生損失情節(jié)嚴重。
(十)在上班時間聚集討論非屬公務之事,經勸誡不聽。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發(fā)生工作錯誤,嚴重浪費成本。
(十二)上班時間內處理私務,嚴重影響公務。
(十三)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故意隱滿或報告不實。
(十四)虛報生產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數據。
(十五)在公司內與同事口角經勸阻不聽。
(十六)員工上網不得傳送侵害公司知識產權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于互聯網絡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偽造出勤紀錄。
(十八)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輕微。
(十九)在車間內或不允許動火場所吸煙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務上班期間內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發(fā)生變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二)泄漏生產或業(yè)務機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財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六)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jiān)督
,經勸導仍不聽從。
(七)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內無故曠工積滿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員隱瞞部屬違反公司規(guī)定事項,經查屬實。
(十)主管人員對部屬督導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十一)在工作場所內內斗毆。
(十二)事務處理未依規(guī)定手續(xù)辦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十三)產品出貨點交或工程驗收不實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十四)保管的財物非因自然損耗而盤虧,情節(jié)重大。
(十五)浮報費用或虛報資料、意圖溢領獎金、津貼或圖利他人者。
(十六)在廠區(qū)內賭博者。
(十七)未經許可接帶外人入工廠者。
(十八)因工作過失導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特別嚴重遭受客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十九)上班時間撤離工作崗位睡覺或離開廠房(未辦理有關請假手續(xù))。
(二十)攜帶危險品或違禁物品入廠。
(二十一)凡是違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險品引發(fā)的火災。
(二十二)誤開支票金額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不經通知予以辭退或報公安機關處理:
(一)于訂立勞動合同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者。
(二)對于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員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
(三)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guī)則情節(jié)重大者。
(四)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yè)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確定而未通知緩刑或未準保釋者。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xù)曠工三日或一個月期間曠工達六日者。
(七)聚眾要挾、妨害生產秩序或煽動非法罷工或怠工者。
(八)張貼、散發(fā)煽動性文字、圖書,破壞勞資和諧或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面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財物或營私舞弊,情節(jié)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內有妨害風化行為,經查屬實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或毀損設備者。
(十四)年度內積滿二大過者。
(十五)乘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或傭金者。
(十六)與廠商勾結、詐騙公司財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簽字或偽造、變更、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職或兼營與公司相關事業(yè)而影響公司權益,情節(jié)重大者。
第五條:公司員工的降級,參考前條各款規(guī)定予以降調。
第六條:獎懲互抵規(guī)定
員工在同年度內的獎懲(辭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獎一次可抵銷申誡一次或警告三次,記小功一次或嘉獎三次可抵銷小過一次或申誡三次,記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銷 大過一次或小過三次。
第七條:獎懲金加減發(fā)放標準:從業(yè)人員受獎懲者,依當月薪資中加減發(fā)下列金額。
一、 嘉獎一次:加發(fā)$ 元獎金。
二、 小功一次:加發(fā)$ 元獎金。
三、 大功一次:加發(fā)$ 元獎金。
四、 警告一次:減發(fā)$ 元獎金。
五、 申誡一次:減發(fā)$ 元獎金。
六、 小過一次:減發(fā)$ 元獎金。(年終獎減半__元)
第12篇 員工日常行為準則獎罰制度
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及獎罰制度
一、 工作態(tài)度:
1、按酒店操作規(guī)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wěn)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盡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guī)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yōu)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fā)、座椅上坐躺。
二、 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fā)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 儀表、儀容、儀態(tài)及個人衛(wèi)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wěn)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fā)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 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huán)。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 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wèi)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yè)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yè)區(qū)的衛(wèi)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 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 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發(fā)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jié)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第13篇 酒店員工獎罰制度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fā)向上,爭取更好業(yè)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guī)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于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jié)不同均要給于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為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范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jié)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為獎:為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于揭發(fā)違法亂紀,徇私舞弊。視情節(jié)獎30—300元。
4.優(yōu)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跡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于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范圍,為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跡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為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處于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為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為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并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fā)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xù)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fā)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著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fā)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眾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為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處以罰款為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wèi)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yè)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為,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xù)完善后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阿春發(fā)表于2023年07月02日14:41閱讀(0)評論(0)分類:個人日記權限:公開
保安部獎罰細則(試行)
進一步完善部門的內部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員工綜合素質:“高標準,嚴要求”的管理方針,特制定如下管理細則: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1.拾金不昧,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
2.優(yōu)質服務多次受到賓客表揚的
3.積極參與酒店的活動,工作積極主動多次受到上級領導表揚的
4.敢于同不法分子,違紀行為作斗爭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罰10元
1.上班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的,管理人員15元
2.上班時無故脫崗、竄崗的
3.無故缺席酒店和部門組織的學習會議及各種活動的
4.上班時在崗位上玩手機和打電話聊天的
5.未經同意私自排班、代班的,雙方同時處罰
6.上崗時看書、報,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7.不按規(guī)定填寫值班記錄的
8.崗位上衛(wèi)生較差,不及時清掃的
9.上崗時不按規(guī)定著裝,儀容儀表較差的
10.未按規(guī)定要求交接班的
11.下班后無故在崗位中逗留,聊天的
12.在值班記錄本上亂涂亂畫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罰20元
1.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的
2.上班時離崗睡覺的
3.遇緊急情況不恰當處理,驚慌失措,造成處理被動的
4.因工作不負責任,服務態(tài)度不好,遭到客人投訴的
5.因使用不當,保管不善,造成酒店財產損壞的
6.帶領閑雜人員進入值班崗,或是有未發(fā)現或發(fā)現了未加以制止的
7.帶外人留宿寢室或崗位中的
8.值班過程中未履行好崗位職責造成車輛堵塞事者碰撞的
9.值班不巡邏,呆在保安室內或在別的部門聊天的
10.對發(fā)生的事故不及時匯報的
11.不服從領導崗位工作安排的
12.員工之間不團結,互相之間打架斗毆的
第14篇 工廠員工獎罰制度范例
每一個加工廠或其它類型的工廠,為激勵員工的工作激情和約束員工的不當工作行為,都會對員工的工作制定出相應的員工獎罰制度。以下整理了工廠員工獎罰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yè)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yè)勞動模范、優(yōu)秀管理者和優(yōu)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fā)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yōu)秀管理者或優(yōu)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fā)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yè),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chuàng)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fā)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chuàng)新管理思路,創(chuàng)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yè)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chuàng)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yè)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fā)等方面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fā)表或在供電行業(yè)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fā)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yōu)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fā)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zhí)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fā)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fā)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yōu)秀管理者、優(yōu)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guī)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guī)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yǎng)及請長假的職工,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yè)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電業(yè)務規(guī)定,以權謀私,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反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guī)定,服務態(tài)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業(yè)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fā)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guī)定,造成企業(yè)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fā)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反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反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
三)違反請銷假規(guī)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guī)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fā)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zhí)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yè)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fā)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guī)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xù)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fā)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guī)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xù)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xù)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yè)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guī)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xù)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xù)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fā)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fā)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fā)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fā)工資。停發(fā)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xù)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yǎng)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guī)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廠部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廠工會意見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征得廠工會同意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fā)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zhí)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guī)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15篇 員工獎罰制度范文
事實證明,公司制定員工獎罰制度,能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這其實也是員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則員工獎罰制度范本,僅供各位參考借鑒。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 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 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fā)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 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 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 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 通報批評;
2、 經濟處罰;
3、 降級;
4、 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 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chuàng)造較大經濟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節(jié)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 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 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 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 輕微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 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掃衛(wèi)生罰款30元;
6、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 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 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 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zhí)行和監(jiān)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 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zhí)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 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fā)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發(fā)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xù)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fā)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fā)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 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 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jié)嚴重;
3.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 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 拒不執(zhí)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 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 違反公司規(guī)定屢教不改的;
14. 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 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 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領導職工發(fā)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fā)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 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fā),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zhí)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 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16篇 西餐廳員工獎罰制度模版
圣多美西餐廳員工獎罰制度
一、愛崗敬業(yè),時刻維護集體名譽和利益,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同事團結友愛,經常主動幫助別人者,經領導評員工宗合議獎勵30元。
二、認真完成本餐廳各項工作,學習任務,品德高尚,業(yè)務技術精,服務態(tài)度好,經常受到顧客在意見卡上書面表楊者,獎勵30元。
三、拾到顧客遺物主動交還者,經核實每次獎勵20元。 四、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評估采用獎勵20元。
五、經常協助本餐廳總經理、主管、領班等做好管理工作,經評議獎勵30元。
六、不按規(guī)定佩戴工號牌,當值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工作服整齊,每次罰款5元。
七、不講普通話,當班期間聚堆聊天、串崗、打鬧、高聲喧嘩或發(fā)出不必要之聲,每次罰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員工通道,每次罰款10—20元。 九、當班期間,工作散慢,粗心大意,隨地吐痰,每次罰款10—15元。
十、遲到與早退,10分鐘之內扣5元,30分鐘之內扣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曠工1天扣3天半工資及資金),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十一、整理打掃衛(wèi)生不合格,無故減少服務項目者,每次罰10—
20元。
十二、廚具、吧臺設備及餐具擺放不規(guī)格者,每次罰款5—10元。 十三、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每次罰款10—20元。
十四、見顧客及上級、同事不主動問好者,每次罰款5—10元。 十五、帶情緒上崗,對工作敷衍了事,給賓客臉色、服務態(tài)度不好、與賓客頂嘴者,每次罰款10—20元。
十六、浪費餐廳物品,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每次罰款15—20元,情節(jié)嚴重者按情況研究處理。
十七、偷帶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崗帶醉態(tài)、散布虛假誹謗言論影響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員聲譽,每次罰20—30元。
十八、擅自脫崗,當班亂串包廂睡覺、看報紙、吸煙、打電話,每次罰款10—20元。
十九、對上級不禮貌,違背不服從管理,或上級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罰款20—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壞餐廳或客人財物者,按價賠償,并罰款20元。 二十一、對客人要小費或其它報酬,對客人暴或不禮貌,與客人爭辯,私自配制本店鑰匙者,每次罰款30—50元。
二十二、貪污偷盜、索賄、行賄、侮辱、漫罵、恐嚇、威脅他人,與客人吵架,每次罰款50—100元。
二十三、組織參加煽動罷工、斗毆、聚從鬧事,經常違返餐廳規(guī)定,屢教不改,每次罰款100—200元,情節(jié)嚴重者交公安部門處理。
二十四、作風不正派,拒不接受領導安排工作者,目無紀律,頂撞領導,無故找理由開脫責任者,一次罰款20元,兩次開除。
二十五、故意損害圣多美西餐廳名譽者,扣發(fā)當月工資直接開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區(qū)域待崗,亂竄包廂或搞男女關系者,每次罰款50—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動給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紹菜譜消費項目者,罰款5—10元。
二十八、報錯房號、臺號、在消費清單上多寫、漏寫、字跡不清造成失誤者,每次罰款10元。
二十九、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帶外來人員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廳就餐,員工宿舍留宿者每次罰款50—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處罰100元。
總經辦編制,董事長審閱、批準簽字:
全體員工執(zhí)行
圣多美餐飲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鄭州圣多美西餐廳
第17篇 餐飲員工獎罰制度范例
餐飲業(yè)是一個服務行業(yè),每一個餐飲店如何來管理員工,在激勵與懲罰方面都要有相關的員工獎罰制度。以下詳細的餐飲員工獎罰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一、獎罰規(guī)定及執(zhí)行程序
1、獎罰由分來計算每一分為人民幣1元。
2、各類管理人員根據本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及員工的實際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或懲罰,并告知當事人,做好記錄由部門主管統計后交經理簽字后報財務由工資中扣除。
3、若有對處罰決定不服者當事人不得當場抗拒或頂撞,可事后逐級投訴。
4、領班5—10分;副理10—50分;經理50—100分;總經理100—200分。
二、獎勵制度
1、能盡職盡責的做好本職工作,能互相幫助,積極搞好團結工作,并能堅持不懈者,獎勵5—10分。
2、為本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議或意見,被采納后經實施創(chuàng)造出顯著成績者,獎勵10—20分。
3、為本公司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者,獎勵5—10分。
4、發(fā)現事故苗頭、隱患,能及時通知上級主管部門或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根據情節(jié)獎勵5—20分。
5、拾到貴重物品或現金,及時主動的上交部門主管,視其金額或價值,給予5—20分獎勵。
6、保護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見義勇為者獎勵10—20分。
7、嚴格開支、節(jié)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獎勵5—10分。
8、被評為本公司,部門或班組遵守規(guī)章制度的模范表率者獎勵5—10分。被評為本酒店“優(yōu)秀員工”、“服務明星”、,帶薪休假1天并獎勵20—50分。
8、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主動協助其他部門或上級領導,使工作完善并達到一定的成效者獎勵5—10分。
10、不利于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時制止或向有關部門舉報者獎勵5—20分。
11、其他值得獎勵的事情獎勵5—20分。
三、懲罰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現,一律扣減100—200分,并立即給予辭退。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者。
2威脅、恐嚇或暴力加諸于本公司、同事或客戶者。
3貪污、謾罵、索賄及一切打架、斗毆,尋釁滋事者。
4強行向客人索取小費或其他報酬者。
5組織、煽動員工罷工或打架斗毆、聚眾鬧事者。
6有企圖的損壞、偷竊公司、同事、客戶的財務者。
7有預謀私、泄露本酒店機密文件、資料者。
8攜帶、私藏毒品、彈藥、刀槍等違禁品進入酒店者。
9因業(yè)務過失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者。
10違反安全、衛(wèi)生造成火災或食物中毒等重大的事故者。
11隱瞞他人或個人犯罪不軌事實,足以影響本公司重大利益或造成重大傷害者。
12私自偽造、涂改單據、憑證、證明、文件、資料等。
13重大的欺騙行為,嚴重的違背誠信原則或損失本酒店利益者。
14在店內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者。
15散布不真實的或對本公司的不利及與本公司政策規(guī)定相違背的言論,嚴重影響本酒店公司的經營或企業(yè)的形象者。
16工作態(tài)度極其惡劣,不服從上級的安排工作者。
17私自外出兼職,私配公司鑰匙,圖謀不軌者。
18違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行為不端且屢教不改,作風不正者。
19有意無單出品,造成重大損失并據損失賠償者。
20私自偷拿客人的酒水、物品者,原物退回外,一次罰20分。如果價值超過200元,立即除名。
21拾到客人物品不及時上交據為己有者,立即除名。
22故意超收客人費用者,立即除名。
23利用各種票據、單據、貴賓卡舞弊者,立即除名。
24私拿或故意撕毀各種票據、單據、考勤記錄本等,立即除名。
25利用職權公報私仇者,立即除名。
26道德極其敗壞者,立即除名。
(二)、二級處罰
凡有下列行為、表現者,一次處罰20—50分。
1、違反本酒店規(guī)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
2、慫恿、挑撥同事和他人斗毆者。
3、制造謊言或惡意中傷其他員工者。
4、店內從事私人食品酒水、香煙的買賣者。
5、表達不實或對本酒店不利的言論者。
6、蓄意損害本酒店或客人物品者。
7、因違反安全、衛(wèi)生要求,致使本酒店或客人遭受中等程度的負面沖擊者。
8、對本酒店設施損壞或事故隱患視而不見,知而不報者。
9、提供虛假不真實的參考資料或信息給上級主管或相關部門。
10、服務中因操作不當,將湯汁、酒水、煙灰等掉在客人身上或衣物上一次罰10—20分,造成的損失另行處理。
11、原材料及設備管理不善而造成損失者。
12、不服從上級的管理、安排、拒不執(zhí)行上級的指導者。
13、對客人不禮貌并與客人爭執(zhí),造成不良影響者。
14、上班時間消極怠慢者。
15、無理吵鬧、粗言,違反公共秩序,擾亂營業(yè)場所者。
16、工作準備不充分,影響正常經營者。
17、在酒店內搞裙帶關系,拉幫結派,處事不公者。
18、私自享受空調、卡拉ok、包間等客用物品者。
19、工作中擅自離崗,閑逛、聊天、工作無責任心者。
20、因信息傳達不及時、不準確,導致工作失誤、中斷者。
21、工作中將臺布、小方巾或其他物品做非正常用途者。
22、管理人員發(fā)現下屬有違反紀律、規(guī)定而不處理或不按細則處理者。
23、請假中有騙假行為,造成不良影響者。
三)、三級處罰凡有下列行為、表現者,一次處罰5—10分。
1、遲到、早退者:儀容儀表不符合酒店標準,不佩帶工牌者。
2、將閑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或私自留宿他人者。
3、衛(wèi)生工作不仔細。同時在所屬區(qū)域內發(fā)現3處不合格者。
4、不在規(guī)定地點用餐,浪費較大者。
5、工作中打鬧、嬉戲、唱歌、看電視、看報紙者。
6、受到顧客投訴,經核查責任屬我方的員工者。
7、背后模仿、議論、嘲諷客人者。
8、未經同意或非工作需要私自使用客用設備者。
9、對客人的詢問或要求不予理睬或漫不經心者。
10、工作時間私自接打電話、閑聊者。
11、帶情緒上班、態(tài)度不端正,操作中毛手毛腳者,處罰外停工一天。
12、偷吃客人剩余食品、酒水者。
13、工作中與同事爭吵并不聽勸阻者。
14、工作中頂撞上級,不服從管理者。
15、工作時間在營業(yè)場所吃東西者。
16、未按時、按質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17、工作傲慢、粗心大意、上錯臺號者,處罰外自己買單。
18、下班后,所屬工作責任內的水、電、氣、門窗未關閉者。
19、在營業(yè)場所內跑步前行者。
20、在營業(yè)場所或營業(yè)過程中未使用普通話者。
21、上班未帶齊工具,如開瓶器、打火機、圓珠筆等者。
22、服務中不使用托盤托物品或托盤掉地者。
23、站姿不符合規(guī)定,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吹口哨等不雅觀行為者。
24、進包間前未敲門者。
25、服務員在客人來時不向客人問好,客人走時不歡送者。
26、點估清菜品、菜式,開錯單號。
27、隨意簡化服務程序,不按服務規(guī)范操作者。
28、買單時未對照菜卡、酒水單,未退客人未上的菜品或酒水者,除處罰外,造成經濟損失領行負責。
29、在上菜前未能發(fā)現酒水或菜品明顯問題者。
30、工作中借故偷懶者。
31、因報錯價格或解釋不清,造成客人投訴者,造成經濟損失另行負責。
32、其他違反酒店規(guī)章制度,情節(jié)輕微者。
33、私自進入廚房使用味料者。
34、早餐過時5分鐘者。
35、上班時間在廚房未戴帽子者。
36、營業(yè)時間在營業(yè)場所吸煙者。
37、出現脫崗、竄崗等亂崗現象者。
38、菜品出現頭發(fā)、鋼絲球等雜物者。
39、分量不準者。
40、刀工差錯者。
41、配錯菜者。
42、上號提訴者。
43、小菜清洗不干凈者。
44、水臺衛(wèi)生差、菜源浪費者。
45、菜品投訴者。
46、衛(wèi)生不合格(點心、蒸菜、案板、涼鹵等)。
47、浪費水、電、氣等者。
48、庫里物品亂放者。
49、餐具亂扔亂放者。
50、大掃除衛(wèi)生或當班衛(wèi)生不做或做不徹底者。
51、開會遲到者。
52、嘴里嚼口香糖、牙簽等者。
53、在廚房洗頭、洗臉者。
第18篇 某酒店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各酒店,對于其酒店員工如何進行合理的管理,對于優(yōu)秀的員工如何制定獎勵制度,同時如何用獎罰制度來管理好每一位員工呢以下的酒店員工獎罰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一、獎勵條件
(一)對改進飯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二)在服務工作中,創(chuàng)造優(yōu)異成績者。
(三)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表揚者。
(四)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五)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賓客安全者。
(六)恪盡職守,拾金不昧,建功敬業(yè),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貢獻者。
(七)每月被飯店評為最佳員工者。
(八)勵行節(jié)約,控制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九)其他應予以獎勵者。
二、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授予獎金、晉級、加薪等。
三、獎勵程序:
(一)部門獎勵由部門經理提出、批準、報總經理審批。
(二)飯店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出,評審無違反員工守則之規(guī)定,報總經理批準。
(三)凡獲飯店表彰獎勵的員工,其事跡記入檔案,以備查考。
四、紀律處分:
(一)輕度違紀:口頭警告。
1、上崗時,衣冠不整、不佩帶工號牌。
2、當班時未經許可撥接電話或用酒店電話辦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遺留食品或酒店贈品。
5、無故遲到、早退者(包括不參加班前、班后衛(wèi)生)
6、未經許可,隨意玩弄場內設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時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務。
8、當天沒按指定崗位打掃衛(wèi)生者。
9、未經管理人員批準私自調班者。
10、班前會及大掃除無故缺席。
11、當班期間不注意言談舉止,大聲喧嘩,講不雅語言。
12、未經同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無合理解釋。
13、逗留他處偷懶或閑聊,離崗者。
14、開單或送食品時出現差錯。
15、在營業(yè)場所奔跑者。
16、亂寫亂畫破壞公共設施。
17、不按規(guī)范招呼服務客人。
18、對工作不主動使之失職。
19、當班時用廁時間超過10分鐘。
20、不按規(guī)范站立或站立時間未準時。
21、開餐前未按要求進行餐前檢查、餐前準備。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盤者。
23、未及時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當班時間聚堆聊天。
25、接聽電話不規(guī)范或不禮貌。
26、遇到客人無主動問候意識。
27、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制服整齊或未淡妝上崗。
28、服務未用敬語、禮貌用語或用禁語。
29、當班吸煙、吃東西,未按規(guī)定時間用餐。
30、當班時辦理私人事務,打私人電話,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志,看電視,聽錄音機等。
31、當班期間聚堆閑談、聊天、打鬧等。
32、隨地吐痰、亂拋雜物或大聲喧嘩。
33、酒后當班帶有醉態(tài)或當班睡覺。
34、當班時間打瞌睡或擅離崗位。
35、違反規(guī)定攜帶私人物品上崗
36、在飯店內粗言穢語。
37、下班后無故逗留在飯店,
38、不遵守飯店關于宿舍及更衣室有關規(guī)定。
39、違反安全規(guī)定或部門制度,未造成飯店經濟或聲譽損失。
40、其它應給予口頭警告的輕微過失。
口頭警告:處以1分—5分處罰,每分1元并記錄在案。
(二)重度違紀:書面警告
1、不遵守飯店規(guī)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服務程序。
2、未將已發(fā)生的事故及異常情況向領導匯報。
3、當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3次或曠工一天
4、因失職造成飯店重大損失或影響。
5、不服從上級合理指令。
6、散布虛假言論,對飯店同事的名譽進行惡意誹謗。
7、和同事吵架或破壞工作秩序。
8、其它應處于書面警告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其它應給予重度違紀的書面警告。
書面警告:部門簽發(fā)處罰單,并處以5--20分以上處罰,累計3次書面警告,飯店保留限時辭退的權利。
(三)嚴重違紀:即時辭退或開除。
1、酗酒、賭博、打架者。
2、無故曠工一天以上。
3、偷盜、占用或損壞飯店及他人財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導致食物中毒等意外傷害,造成重大損失
5、惡意破壞飯店聲譽。
6、觸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責任的。
7、因在外兼職而影響本職工作的,或經營與本職有關對飯店造成損失的。
8、其它應予以辭退或開除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擅自張貼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務欠佳,受到客人投訴者。
13、發(fā)表虛假或誹謗性言論,從而影響客人或酒店同事的聲譽者。
14、營業(yè)期間無正當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領用客人存酒據為己有者。
16、其它應給予嚴重違紀的過失。
(四)違紀處理程序
1、輕度違紀:由部門經理備案。
2、重度違紀、嚴重違紀: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查實,總經理批準生效。
(五)員工申訴
員工不服紀律處分,可直接或書面向總經理申訴,調查核實后由總經理裁決。
第19篇 餐廳員工獎罰制度范例
各個大小型的餐廳,對于員工的規(guī)范管理,都要獎罰分明。不同的餐廳的員工獎罰制度也不同,以下整理的餐廳員工獎罰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餐廳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yōu)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fā)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并發(fā)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tài)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餐廳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執(zhí)行公司及餐廳各項規(guī)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y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yōu)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發(fā)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tài)度好,服務優(yōu)良、當月受到酒店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并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酒店及餐飲部著想,為酒店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賓客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賓客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fā)現并排除設備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酒店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酒店影響、宣傳酒店形象、創(chuàng)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yōu)異成績,為酒店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酒店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yōu)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yǎng)、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qū)域優(yōu)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yōu)秀的;
(12)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并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yōu)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酒店優(yōu)秀員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業(yè)文化建設中,作優(yōu)異成績,受到酒店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酒店利益和賓客安全的行為作斗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跡突出的;
(7)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餐廳規(guī)章制度情節(jié)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
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fā)生違違
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guī)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guī)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酒店職業(yè)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guī)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酒店聯系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的;
(20)攀越圍墻、欄桿、門窗的;
(21)在更衣柜內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酒店,無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員工在營業(yè)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嘩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yè)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jié)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guī)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yè)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guī)程,給酒店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酒店成損失的金額
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的;
(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酒店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fā)現危害酒店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酒店電腦玩游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jié)約水、電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區(qū)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酒店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jié)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于上述情節(jié)應予處罰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在營業(yè)場所吵鬧,擾亂酒店秩序的;
(2)涂改、偽造單據和證明的;
(3)工作粗心,出現工作或服務質量的事故的;
(4)對檢舉違章紀行為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5)拾遺不報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
(6)工作中與賓客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8)勞動紀律松散,當月被口頭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職守,導致發(fā)生責任事故的;
(10)不按規(guī)定收發(fā),登記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極怠工,當月工作失誤或完不成工作任務2次(含2次)以上的;
(12)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金額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壞人壞事或他人求助時,有意躲避的;
(14)發(fā)現損害酒店及餐飲部利益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的;
(15)違反消防規(guī)定,導致出現責任事故,情節(jié)較輕的;
(16)丟失工作制服或員工飯卡或更衣柜鑰匙,隱瞞不報的;
(17)背后對領導和同事不負責任的亂發(fā)議論,列中生有,進行人身攻擊的;
(18)造謠生事,寫匿名信,誣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和同事的;
(20)其他類似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辭退:
(1)工作嚴重失誤,給酒店及餐飲部和客人帶來損失的;
(2)工作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違反治安規(guī)定和工作失職,導致酒店及餐飲部財產或客人財物被盜,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違反消防規(guī)定或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發(fā)現或排除消防患,使酒店發(fā)生火警,成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參與或變相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罰的;
(6)在酒店打架、斗毆的;
(7)觀看或傳播淫穢書籍、錄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經常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損公肥私、中飽私囊的;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惡語傷人、侮辱謾罵或毆打客人與同事的;
(13)拒不服從工作分配,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不良影響的;
(15)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終考核為不稱職的;
(17)當月曠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酒店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損害酒店聲譽的;
(20)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超計劃生育或無計劃生育的;
(21)品質惡劣、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
(22)其他嚴重違紀行為,應予辭退的。
第三章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餐廳的獎勵和處罰工作由部門經理具體組織實施,經理應本著高度
負責的精神和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掌握政策并及時收集員工的反映,不斷改進和提高執(zhí)法水平;
第十六條各區(qū)域可以根據餐廳獎罰條例確定的獎罰標準和原則,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區(qū)域獎罰條例或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對員工給予通令嘉獎以上獎勵或通報批評以上處分,需由人事部調查核實,再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八條對員工給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獎勵或罰款的,由員工所在區(qū)域報部門經理,經核查,再報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下發(fā)獎罰單;
第十九條各區(qū)域根據所在部門獎罰條例對員工進行獎罰,獎勵或處罰金額在50元以下,由區(qū)域自行決定,報行政辦公室備案;50元以上報由行政辦公室核準,下發(fā)獎罰單。
備注:以上罰款統一公司財務室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作為部門活動經費,留作為獎勵員工的獎金和員工活動用;
第四章申訴和申訴的受理
第二十條獎勵或處罰,如果與事實不符,員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訴,申訴可以以書面形式進行,有關具體事項請按照《__餐廳員工獎罰條例》.
第20篇 公司員工獎罰管理制度范例
想要做好員工管理工作,必須做到有獎有罰。對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員工獎罰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為例,為各位提供一則公司員工獎罰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各位管理者參考。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jié)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tài)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于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yè)務知識,成績優(yōu)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_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須持有醫(y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jié)、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tài)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fā)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閑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閑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煉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后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嘩、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yè)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衛(wèi)生。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tài)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xù)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制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guī)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guī)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嚴重后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系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guī)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tài)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優(yōu)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yōu)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guī)范整潔。
(2)愛崗敬業(yè):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yè)業(yè)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jié)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選一次銷售業(yè)績總冠軍。
3.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yōu)秀集體獎與優(yōu)秀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單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達90%以上,或高效的為全公司服務,并實現總經理指示下的對人、財、物的有效控制、監(jiān)督,為全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贊揚。
(3)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于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積極協助、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勇于承擔急、難任務,并卓有成效。
(5)全年書面被投訴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現的失誤造成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者不能參加評先。
4.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yōu)秀先進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職的員工(3月1日到崗人員)。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條件可適當放寬。
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fā)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zhí)行工作。
4.不得固執(zhí)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